摘要
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适度规模经营群体经济实力扩增,改变了传统乡村的社会结构。分析各经营主体利益和特点发现,目前合作社是乡村自治最恰当的选择。构建"村两委+合作社"治理模式,发挥村两委供给公共服务产品和保护乡村环境生态的职能,发挥合作社治理乡村经济和引领乡风文明的功能,可以实现乡村产业兴旺和有效治理。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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