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假释制度在促进服刑人积极向上、节约行刑成本,特别是促使服刑人重返社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然而与国外相比,我国假释制度不完善、假释率过低,致使假释制度效能的发挥受到局限。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表现在认识与立法方面。出于提高假释适用率方面的考虑,立足于中国实际,本着学习与借鉴、发展的理念,通过对假释类型、适用条件、监督考察以及撤销等方面的比较分析,完善立法,提高认识,以促使假释制度走出困境,从而提高、扩大假释制度地适用率,充分发挥假释制度效能。
引文
[1]马长生,罗开卷.假释制度比较研究[J].法治论丛,2004(5).
[2]柳忠卫.假释制度比较研究[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白洪亮.假释制度比较研究[J].法制博览,2015(18).
[4]刘晓栋.缓刑、减刑、假释制度的比较研究[D].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