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涉外定牌加工行为的定性是个非常复杂的社会经济问题,关于涉外定牌加工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经过多年的争论与研讨,司法实践以及理论界占主流观点已形成,因对外贸易商标侵权行为与涉外定牌加工行为之间的高度相似性,对外贸易商标侵权行为与涉外定牌加工易发生混淆,特别是这种侵权行为涉嫌犯罪时,如何划分对外贸易商标侵权行为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司法界限就成了问题。本文从涉外定牌加工行为出发,论证如何厘清涉外定牌加工行为与对外贸易商标侵权行为,并结合刑事司法实践,提出具体如何界定对外贸易商标侵权行为与假冒注册商标罪,以期更好地维护民事主体的正当合法权益,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
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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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提字第38号再审判决书。
(2)俞则刚.乱花渐欲迷人眼——再论“涉外定牌加工”行为的构成要件.知产力公众号.
(3)乔平.商标侵权的认定和抗辩.《知产力清华大讲堂——商标诉讼的现状与趋势》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