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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金融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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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始至终,农业都是一个国家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对于中国来说,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整体经济实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但与此同时,2002年时任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的李昌平用13个字概括出来的中国“三农”问题——“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却逐渐被实务界和理论界所接受,成为我国农村经济的代名词!这一令人心酸的事实迫使我们扪心自问、苦苦思索:是什么原因导致“三农”问题的出现?是政府不重视?非也!改革开放以来,在20世纪80年代,从1982年开始至1986年,连续五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是关于农村问题的。进入21世纪,从2004年至2009年,连续七年的中央一号问题也都是关于三农问题的。中央对三农问题不可谓不重视。是理论界不愿意提供智力支持?非也,仅就金融学界而言,农村金融作为理论界一直关注的热点,引得无数学者殚精竭虑。然而,现实是,尽管有各方面的关注与扶持,但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城市与农村居民收入的差距不断在拉大:在2008年,城乡收入差距更是达到3.33:1,从绝对数上来看则超过一万元。
     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开篇即提到:“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加强“三农”工作,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金融作为经济发展中最为重要的制度安排之一,在动员货币资本、分配储蓄、引导投资、分散风险、降低交易费用以及工具创新和支持技术进步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发展农村金融,保证充足的资本供应,满足农业、农村及农民的金融需求,从而支持农村地区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已经成为各界的共识。可是,事实又给了我们当头一棒:据统计,截至2007年年底,中国没有金融机构的乡镇是2686个,只有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的是8901个乡镇,两项加在一起大约是1.2万个乡镇,而全国共有6万个乡镇。粗略计算,大约1/5或1/4地区的金融服务是不充分的,而且,这些地方大部分集中于中西部地区。即使在存在金融机构的农村地区,农户的金融需求的满足率也偏低。这一点在中西部地区尤其突出。
     从世界范围上看,农村经济发展和金融支持是一个普遍问题。多年来,学者们从多个角度对农村经济问题进行了研究。例如,第一,发展经济学家,如刘易斯等人,提出了“二元结构论”。这一派的主要观点是通过先进部门(即工业)的发展来带动落后部门(即农业)的发展,从而解决农村经济的发展问题。走这条道路,需要在工业部门吸纳大量农村劳动力,而且,剩余的农村劳动力能够满足国民的粮食需求。第二,金融中介理论的视角。在新古典经济学中,存在两种相反的金融中介观点。一是基于市场完美前提的货币中性论或“中介多余论”,与古典经济学家的货币中性论、面纱论一脉相承;二是早期金融发展理论,认为金融和金融中介机构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如早期的“信用创造论”就是对商业银行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的描述。沿着这个思路,后来的学者们广泛地讨论了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问题。农业信贷补贴论、农村金融市场论和随着信息经济学的兴起而出现的不完全竞争论是这一视角下的理论在农村金融领域的具体表现。
     在戈德史密斯提出“金融结构”的概念后,部分学者开始讨论是银行主导的金融结构还是市场主导的金融结构更能促进经济的发展。两派争论不休,难有定论。针对这场争论,默顿等人(1995)认为:金融功能比金融机构更稳定,金融功能优于组织结构,机构的形式会随功能而变化。因此,功能观要求首先考察金融体系需要行使哪些经济功能,然后去寻求一种最好的组织机构;而一种组织机构是否最好,则又进一步取决于时机和现有的技术。由此,“金融功能观”诞生了。该观点认为:金融系统的基本功能就是在不确定环境中进行资源的时间和空间配置,而这种基本功能又可以细分为六项子功能:(1)支付的清算和结算;(2)积聚资源和分割股份;(3)在时间和空间中转移资源;(4)风险管理;(5)提供信息;(6)处理激励问题。殷剑峰认为:“金融功能观”的缺陷在于:(1)各种功能的界定不清。例如,基本功能和第三子功能是重叠的;第二子功能和第三子功能很难区分,因为它们实际上都是指资源的时空配置,而这两项功能又无法脱离风险管理、提供信息处理激励问题这三项子功能。(2)在说明各项子功能的时候有明显的偏见和忽略,这与他们的理论是以盎格鲁—萨克逊金融系统模式为原型不无关系。他们的观点给人的印象是银行的基本功能应该是负责清算和结算,其它功能要么与银行无缘,要么不适合银行;在在时间和空间中转移资源中,似乎资产证券化发挥了更大的作用;在风险管理和提供信息的功能中,更是金融市场和证券设计的天下。事实上,在像德国这样的欧洲大陆金融系统模式中,这些功能都是银行担当的。(3)作者没有明确地指出交易成本的存在是金融系统赖以发挥功能的基础。
     在金融自身的发展问题上,帕特里克深化了我们的认识。他在1966年提出,金融的发展模式有两种:需求追随模式和供给领先模式(supply-leading)。其中,“供给领先”的含义是指金融机构及其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相关的金融服务要领先于对它们的需求而产生。这是国内学者在讨论农村金融问题经常引用的内容,以至于众所周知。据此,学者们呼吁放开农村地区的金融限制,希望通过在农村设立更多的金融机构来解决对三农的金融支持问题。然而,他们并没有回答的一个理论问题是:在上个世纪末,四大国有银行出于效益的考虑纷纷从县域经济中撤退,那么新设立的金融机构凭什么就不会重蹈四大国有银行的覆辙?或者说,新设立的金融机构应该具有一些什么不同于商业金融机构的特征,才能保证它财务上的可持续性?实际上,帕特里克不仅说过金融发展的上述两种模式,紧接着,他还提出了警告:供给领先会将资源从传统(不发展)领域转移到现代领域!
     这意味着:不加区分地鼓励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到农村地区去设立网点并不一定能够解决三农问题。反而有可能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形:金融机构设的越多,农村地区的失血速度越快。
     因此,如果我们同意“金融的发展能够促进经济的增长”这一观点;如果我们认识到“金融功能观”的一个局限性在于它忽略了各种金融机构不同的比较优势;如果我们从帕特里克的表述中认识到,不加区分地鼓励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到农村地区去设立网点并不一定能够解决三农问题,那么,很自然地,我们会问:那到底应该在农村地区设立什么样的金融机构才能够有助于解决三农问题呢?这自然需要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与商业金融共同努力。本文则主要关注这一问题:刘玲玲、杨思群(2007,序言,P4-5)在调查报告中曾指出:农民收入低和抵押品缺乏导致农民的贷款需求不能得到很好满足。农信社的小额信贷对高收入农户有高覆盖率,毛覆盖率和实际覆盖率分别为92%和49%。而对收入水平低于3000元的农户,两项比率分别下降为58.3%和31.5%。这意味着大部分中低收入无法从正规金融渠道获得融资支持。仅就这一问题而言,笔者认为:合作金融组织就是我们所要寻找的答案。而且,这种金融组织的大量供给也不会产生“将资源从农业、农村这一不发达领域转移至其他先进领域,从而造成农村经济失血”的问题。
     然而,在中国的现实中,合作金融已经被公认是失败的了。因此,只有从理论上解决“合作金融组织为什么能够产生?”、“它的发展需要什么条件”等问题,并与实际情况相对照,说明以农信社为代表的合作金融组织正是因为没有遵循这些规律才导致失败,才能让人们相信合作金融确实有助于解决中国的农村金融问题。
     因此,本文的写作目的就是探讨合作金融组织产生的微观基础,换句话说,就是探讨合作金融组织产生的可能性。在分析工具方面,与部分学者,如丁为民(1998)、岳志(2002)等宣称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理论分析的内核不同,本文则力图把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贯穿论文始终。具体的论证方式是通过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对“合作社七原则”进行分析,说明“合作社七原则”其实是一个精巧的制度设计。它从不同角度出发对合作金融组织社员的行为进行了规范,一方面抑制了参与者可能的机会主义行为;另一方面,满足了参与者的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从而使得参与者之间的合作成为可能、成为常态。这样,就完成了对合作金融组织产生的微观基础的论证。
     具体而言,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分为以下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第1章)为导论部分,主要提出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对象与方法、研究思路与框架以及论文的主要贡献与创新。
     第二部分(第2章)为理论框架部分,主要介绍了在本文的研究中需要用到的基本概念,如交易、制度和契约。
     第三部分(第3-5章)是本文的核心部分。在这部分中,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合作社七原则”中的核心原则进行分析。具体各章内容如下:
     (1)第3章:合作金融对外部代理问题的治理。
     根据委托——代理理论,凡是具有更多信息的一方都可以被称为“代理方”,另一方则被称为“委托方”。对合作金融组织如何治理外部代理问题的研究是通过对信贷契约进行分析来完成的。
     总的来说,一个契约的达成必定意味着:第一,交易的双方认为通过交易可以增加自己的收益;第二,当事人预期对方履行合约的可能性很大,即一方当事人会对对方产生“信任”。在现货交易中,这两点都不成为问题,因此,我们着重考虑加入了时间因素的契约,即具有不确定性特征的契约,如本章所要讨论的信贷契约。
     当交易在熟人之间进行时,由于信息比较对称,因此达成交易的可能性较大。但是,随着分工的出现和细化,以及市场规模的扩大。交易不断呈现出在空间上的扩展和时间上的分离这两大特征,它们一方面导致市场交易越来越复杂,一方面导致交易更多的是在彼此陌生的交易双方之间进行,此时,建立起陌生人之间的信任关系成为交易顺利进行的关键。契约治理机制的作用即在于此。“合作社七原则”中与此有关的原则有社员经济参与原则和教育、培训和信息。当然,最重要的契约治理机制是熟人之间存在的社会资本。本章通过对社会资本这一契约治理机制的分析,得出了如下结论:较之于团体贷款模式,合作金融组织能够更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本,因此,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合作金融组织能够获得更高的贷款偿还率。从而,合作金融组织的收益也就可以更多。
     (2)第4章:合作金融对内部代理问题的治理。
     如果说对信贷契约的分析其实也是对合作经济组织与外部人的委托—代理问题进行分析的话,那么本章着重对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的委托—代理问题进行分析,具体而言,是对出资人与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进行分析,也即对“合作社七原则”中的自由进出原则和民主管理原则进行分析。
     前人对“民主管理原则”的探讨主要围绕着它的效率以及合作经济组织与公司制企业在治理结构上的差异进行。但是,为什么会存在这种差异?学者们大多没有涉及。而且,丁为民(1998)虽然揭示了两种企业类型在治理结构上的差异,但实际上,他揭示的只是生产合作社和公司制企业的差异,这一结论并不能推广到合作社与公司制企业的差异上去。本文认为:两种企业在治理结构上产生差异的本质原因在于两种企业成立的目的不同:合作经济组织成立的目的是为了“互助”,由此导致它更看重“人”的因素;而公司制企业成立的目的是“营利”,由此导致它更看重“资”的因素。进而,两种企业在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问题上存在差异:相比起公司制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两权分离程度较小。
     通过分析,本章得出的总的结论是:第一,民主管理制度是合作经济组织为了对内部代理问题进行治理而实行的一种制度安排。它较好地利用了社员和员工现有的知识结构,避免了信息不对称,为社员和员工积极参与监督提供了动力。第二,这一制度安排也适应了合作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从而降低了管理型交易成本。
     (3)第5章:合作金融的所有权分析。
     现有研究在合作金融组织的所有权问题上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从经济组织内部看,所有权是管理制度、分配制度等制度的基础;从经济组织与外部组织——如政府——的关系上来看,也很有必要明确这一点。因为,错误的理论必然会指导出错误的实践。我国农信社的实践已经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因此,这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问题,对所有权问题进行阐述是本文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在对“合作经济组织是集体所有制”和“合作经济组织的所有权形式是个人所有和集体所有相结合”这两种观点进行分析和批驳后,笔者的观点也就明确了:合作经济组织——包括合作金融组织——的所有权是由成员所私人拥有的,或者说归全体社员共同所有。在合作金融组织中,社员缴纳股金并不意味着他们放弃了对该股金的所有权,他们只是将资金的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权能暂时性地转让给了合作金融组织,目的是通过资金的集中使用,为他们带来一些好处。即使合作金融组织章程中规定要提取一部分积累不予分配,也并不会损害社员对这部分集体积累的所有权。
     一旦我们承认了合作经济组织财产的私有性质,再结合第二、三两章的分析,那么,合作经济组织为什么能够出现的答案也就很明显了: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合作制度是平等的个人出于改善自身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目的,在对未来的收益与成本进行理性的判断后所签订的一份契约。合作经济组织就是这一份契约的物化表现形式。
     第四部分(第6章)为实证分析部分。
     本章希望通过回顾新中国建国五十年以来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合作化”道路的失败和广元益民农村资金互助社的阶段性成功这两个案例来达到两个目的:第一,我国农信社的失败在于理论的欠缺,也在于对相关理论的错误运用。在我国,合作经济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但该理论更多地是从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这一角度出发来看待合作制度的历史作用及其历史局限性的,没有对合作经济组织微观基础以及生存的条件的研究。因此,前苏联和我国政府在合作社的实践中不约而同地犯了冒进的错误。第二,苍溪益民农村资金互助社的阶段性成功部分地证明了合作金融在农村地区的发展是可行的。而这种成功又印证了笔者在前几章所进行的理论分析。
     第五部分(第7章)着重探讨了合作金融与政府的关系。本章从金融监管和政府的资金扶持两方面讨论了政府和合作金融的关系。在金融监管方面,文章主要强调的是不能简单地根据商业银行的监管制度来制订合作金融组织的监管制度,对合作金融的监管应该是建立在对其运营的特点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而不能简单地以商业银行的标准来要求合作金融。在资金扶持方面,本文主要讨论了政策性金融对合作金融的扶持。
     第六部分(第8章)归纳总结了论文的主要结论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
     1、研究对象的创新。现有文献大多将合作金融组织当作一个既定物,在此基础上,去探讨合作金融组织的特征。而本文则将关注的重点转向合作金融组织产生的微观基础上,即探讨合作金融组织这一不同于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的金融组织形式为什么可以出现。或者说,合作金融组织的比较优势何在。
     2.研究视角的创新。现有大多数讨论农村金融的文献主要从金融需求和金融供给的角度出发,但这一视角不利于说明三种金融组织的分工、比如说到底应该用什么样的金融形式去满足农户的金融需求。本文则通过契约治理机制这一角度探讨并说明了:在熟人社会中,合作金融这样一种金融组织形式较之商业金融和政策金融更能实现对借款人的有效约束,从而在较大程度上避免了借款人的机会主义行为。
     3.研究结论的创新。第一,本文认为:较之于团体贷款模式,合作金融组织能够更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本,因此,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合作金融组织能够获得更高的贷款偿还率。第二,自由进出原则和民主管理制度是合作金融组织用来进行公司治理的制度,这些制度很好地适应了合作金融组织的情况,可以在降低管理型交易成本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第三点,本文强调了合作金融组织的所有权归社员私人所有。第四点,马克思主义关于合作经济组织的相关观点更多地是从宏观角度出发,指明了一种历史规律,它并没有排除在某些特定历史条件下合作经济发展的必要性。农信社在实践上的失败是对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的错误运用。
After more than thirty year's opening and reform, China's economy has gained a great progress,while,at the same time,the rural economy improveed slowly. In the year of 2002,Li Changping,a then county Party secretary, summarized the problem of rural economy as "the peasants are really hard, the rural areas are really poor,the agriculture is really dangerous." According to the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the incom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has continued to widen:in 2008, urban-rural income gap has reached 3.33:1, from the absolute point of view are more than 10,000 yuan.
     In 2007, the Party Central Committee Document No.1 document commended that " If the agriculture gain a good harvest,then the basis of nation is strong, if peasants are rich, then the country is prosperous, if the rural areas keep stable then the society is peace. Strengthen 'the agriculture,the rural areas and the peasants'work, actively developing modern agriculture and promoting the socialist new countryside construction is a necessary requirement to comprehensively implement the scientific development concept and building a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 it is also an important task to speed up the socialist modernization drive. " Finance, a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s in economic development, has played a vital role in the mobilization of money capital, the allocation of savings, guiding investment,the risk diversification, lower transaction costs, as well as tools to support innovation and technological advancement. It has become the consensus of all walks of life that developing rural finance to ensure an adequate supply of capital to meet the agriculture, rural areas and farmer's financial needs, thereby supporting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of various undertakings in rural areas.
     In history of studying the problem of rural economy and rural finance,there are many viewpoints from different angels.For example, first,Development economists, such as Lewis and others, proposed the "theory of industrialization drive." The main point of this school is that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backward sectors (ie agriculture) development, The nation can develop advanced sectors (ie industry)at first. Second,the angle of the theory of financial intermediation. In the neo-classical economics, there are two opposite views of financial intermediation. One is the currency-neutral theory, this theory thinks that the number of currency can not affect the economy; the other is the early theories of financial development which argue that finance can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For example,the early "credit creation" theory is the description of the relationship of commercial banks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line with this idea, later scholars have extensively discussed the relations between financial development and economic growth. The theory of Subsidies to agricultural credit, the rural financial market theory and the imperfect competition theory are the reflection of the financial intermediation theory in a concrete rural financial sector.
     With Goldsmith's "financial structure" concept, some scholars started to discuss which one,the bank-dominated financial structure or market-oriented financial structure, can promote economic development better. Up to now, it is still an open question. Merton and others (1995) considered that the financial function is more stable than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financial performance is over the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with the function changes, the form of institutions will also change. Therefore, the functional perspective requires first examine what economic functions the financial system should exercise, and then seek one corresponding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As a result, "financial functions view" was born.
     On the issue of financial development, Patrick(1966) suggested that there are two patterns:one is the Demand-following pattern in which the creation of modern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heir financial assets and liabilities, and related financial services is in response to the demand for these services by investors and savers in the real economy. The other is Supply-leading pattern in which the creation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nd the supply of their financial assets, liabilities, and related financial services are supplied in advance of demand for them.
     On the ground of the Supply-leading pattern, many domestic scholars call for to set up mor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n rural areas to meet the financial needs there. However, it is a very pity that,they do not pay attention to this sentence in Patrick's article:"Supply-leading" has two functions:to transfer resources from traditional (non- growth) sectors to modern sectors, and to promote and stimulate an entrepreneurial response in these modern sectors. So, if we encourage different types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o set up their branches in rural areas without distinction, there may be such a situation:the more establishe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n rural areas, the faster the loss of fund in rural areas. Then, which kind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 is suitable for rural areas especially poor areas?
     I believe that Cooperative Finance Institutions can solve this problem. But, in China the Rural Credit Unions,which belong to Cooperative Finance Institutions,has failed. To persuade people to accept Cooperative Finance Institutions again,this article must prove that the Cooperative Finance Organizations have their own rules.we must obey these rules.
     Simply saying,seven principles in Credit Unions is a delicate design of institutions. They can prevent opportunistic behavior From different aspects, so,as an economic organization, Credit Union can be sustainable financially.
     The thesis employs the framework of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to analysis the Cooperative Finance Institutions.
     The thesis consists of the following six parts:
     ChapterⅠ:A brief introduction presents the background and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study,its objects,methods,concepts,framework, and main contribution and innovation.
     ChapterⅡ:This chapter introduce some underlying concepts in the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for example,institutions,transaction costs,contract.
     ChapterⅢ—Ⅴ:These three chapters are the core of this thesis.Chapter III proves that the credit unions can gain higher level of loan repayment,that is to say,they can get more incomes. ChapterⅣproves that the credit unions can reduce their operating costs.Therefore, Credit Union can be sustainable financially. However,to do this,it is necessary to mobilize the members of the Credit Unions. Therefore,Chapter V proves that the ownership of the Credit Unions belongs to the members.
     ChapterⅥ:This chapter does case studies.to prove the conclusions of the above three chapter.
     ChapterⅧ:To develop smoothly, credit unions need to gain support from governments.This chapter studi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redit unions and governments from two aspects:Financial Supervision and the financial support from Policy-based Finance.
     ChapterⅧ:This part summarizes the main conclusions,and provides some policy recommendations.
     Main contributions and innovations:
     First, the innovation in study objects.
     Most of the existing literatures see cooperative financial organization as an existed objects, on this basis, to explore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ooperative financial organizations. This thesis focus on the micro-foundation of cooperative financial organization,that is to say,why the cooperative financial organization can exist.
     Second, the innovation in study angle.
     Most of the existing literatures studies from the rural financial demands and financial supply. However,this perspective does not help explain the division of thre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his thesis uses the contract instrument,to analysis what factors are needed for reaching a contract.therefore,we can get meaningful conclusions:in the acquaintance society, cooperative finance organization is the best financial form to meet the financial demands of poor farmers.
     Thirdly, the innovation in conclusion:
     (1)This paper argues:compared to group lending model, cooperative financial organizations can make more effective use of social capital, therefore, other conditions being equal, cooperative financial organizations to achieve higher rates of loan repayment.
     (2)The principles of free access and democratic management area governance mechanism for cooperative financial organizations they can help to lower transaction costs.
     (3)The paper emphasized the cooperative financial organization owned by members privately.
     (4)The Marxist studied coopera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from a macro point of view, it did not rule out the existence of cooperative financial organizations in specific historical conditions.
引文
1谢卫群:《外资银行忙“下乡”进军农村金融信心不减》,人民日报,http://finance.qq.com/a/20090105/000117.htm
    5杨坚白主编:《合作经济学概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P13。
    6本段内容转引自:管爱国,符纯华译著:《现代世界合作社经济》,中国农业出版社,2008,P1-2。
    7李恩慈:《合作金融概论》,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P6
    8李树生:《合作金融》,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P26
    9转引自岳志:《现代合作金融制度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年,P75。
    10赖南冈:《合作经济研究集》台湾东峰出版社,1982,P162。转引自:岳志:现代合作金融制度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年,P76。
    11本段所引观点转引自马忠富:《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P21-22。
    12何广文:合作金融发展模式及运行机制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P5-6。
    13参见:石秀和:《论合作经济的性质及其发展前途》,财贸研究,1991(4)
    14学者们大多使用了“产权制度”这一词汇,但在正文中,我们将看到,产权不同于所有权。但为了忠实于引文,我们在这里不加区别地使用“产权”和“所有权”这两个术语。
    15杨坚白主编:《合作经济学概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P9-10
    16石秀和:《论合作经济的性质及其发展前途》,财贸研究,1991(4)
    17石秀和:《论合作经济的性质及其发展前途》,财贸研究,1991(4)
    18对丁为民观点的介绍均来自:丁为民:《西方合作社的制度分析》,经济管理出版社,1998,P 74-107,不再单独说明。
    19丁为民所谓的流通领域的合作社包括消费合作社、购买合作社、销售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等形式的合作社,见丁为民:《西方合作社的制度分析》,经济管理出版社,1998,P67
    20岳志:《现代合作金融制度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年,P77。
    21同上,P87。
    22同上,P149-150。
    23丁为民:《西方合作社的制度分析》,经济管理出版社,1998,P95-96。
    24晓亮:《论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制》,天津社会科学,1996(5)。
    25转引自:丁为民:《西方合作社的制度分析》,经济管理出版社,1998,P102。
    27参见何广文:《合作金融发展模式及运行机制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P24-29。
    28冯兴元认为:“合会”是这类组织的总称,英文名为"Rotating Savings and Credit Association",即ROSCA"见冯兴元:《合会组织的是与非》,《银行家》,2005(8)
    29陈雪飞:《农村信用社制度:理论与实践》,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年,P62。
    30张乐柱:《农村合作金融制度研究》,P65。来源:中国知网博士论文
    31科斯:《新制度经济学》,见罗纳德·哈里·科斯:《论生产的制度结构》,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P347。
    32 Kreps,1990:A Course in Microeconomic Theory. P745. New York:Harvester.转引自:弗鲁博顿、芮切特:《新制度经济学——一个交易费用分析范式》,上海三联书店,P4。
    33上述三个假设的表述参考了弗鲁博顿、芮切特:《新制度经济学——一个交易费用分析范式》,上海三联书店,P3-5。
    34埃瑞克·G.菲吕博顿、鲁道夫·瑞切特:《新制度经济学:一个评价》见埃瑞克·G.菲吕博顿、鲁道夫·瑞切特,编:《新制度经济学》,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P20。
    35参见:康芒斯:《制度经济学》,商务印书馆,1983,P73-86。
    36李风圣:译者前言,P3。见科斯、哈特、斯蒂格利茨等著,拉斯·沃因,汉斯·韦坎德编,李风圣主译《契约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二版。
    37奥利弗·威廉姆森:《交易费用经济学:契约关系的规制》。见:陈郁编《企业制度与市场组织——交易费用经济学文选》,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P30。
    38罗纳德·科斯,《社会成本问题》,载于盛洪主编《现代制度经济学》上卷,P13
    39张五常,《企业的契约性质》,载于盛洪主编《现代制度经济学》上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P149。
    40张五常:《交易费用、风险规避与合约安排的选择》,载于R·科斯、A·阿尔钦、D·诺斯等著《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新1版, P140-141。
    41黄少安,《产权经济学导论》,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年,第78页。
    42L·E·戴维斯和D·C·诺斯,《制度变迁的理论:概念与原因》,载于R·科斯、A·阿尔钦、D·诺斯等著《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11月新1版,P270-271。
    43同上,见P274-275
    44林毅夫:《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载于《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新1版,P382-394。黄少安在《产权经济学导论》中对此问题进行了分析。由于这与本文分析关系不太,故不多做介绍。请参阅该书P334-338.
    45奥利弗·威廉姆森:《交易费用经济学:契约关系的规制》。见:陈郁编《企业制度与市场组织——交易费用经济学文选》,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P26。
    46阿罗:《信息经济学》,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P158
    47施瓦茨:《法律契约理论与不完全契约》,载《契约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P102-103。
    49转引自:王磊《中国农户金融交易研究——基于契约的制度视角》,西南财经大学博士论文[D],2007,P119-120。
    51林毅夫:《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原载美国《卡托杂志》,1989,Vol.9,No.1。载于R·科斯、A·阿尔钦、D·诺斯等著《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新1版,P379。
    54转引自罗小峰(2006),P4。
    55转引自赵延东(1998),P19。
    56见C·格鲁特尔特、T·范·贝斯特纳尔编《社会资本在发展中的作用》,P3-4。
    57斯蒂芬·奈克《社会资本、增长和贫困:一个跨国经验调查》,见C·格鲁特尔特、T·范·贝斯特纳尔编《社会资本在发展中的作用》,p58
    58转引自程民选等著:《信誉与产权制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P6。
    59詹姆斯·科尔曼,《社会理论的基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p336-345
    60斯蒂芬·奈克,《社会资本、增长和贫困:一个跨国经验调查》,见C·格鲁特尔特、T·范·贝斯特纳尔编《社会资本在发展中的作用》,p58
    61克瑞奇纳和厄普赫夫《通过评估保持和发展印度拉贾斯坦邦河流流域的集体行动来度量社会资本》,见C·格鲁特尔特、T·范·贝斯特纳尔编《社会资本在发展中的作用》,p122。
    62见C·格鲁特尔特、T·范·贝斯特纳尔编《社会资本在发展中的作用》,p4。
    64转引自Maitreesh Ghatak, Timothy W. Guinnane,1999:The economics of lending with joint liability:theory and practice. 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 Vol.60, PP195-228.
    65违约分为两种情况:没有能力履约和有能力但不履约,本文主要探讨第二种情况,并将其称为“恶意违约”,特此说明。
    68广义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了外部治理机制(如产品市场、劳动市场和资本市场对企业内部人的激励与约束)和内部治理机制。狭义的公司治理结构则专指内部治理机制。本文的讨论主要是指狭义的公司治理结构。
    69转引自:李维安:《公司治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P10-11。
    70见《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六版,大字本),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二版,P759。
    71从法学角度看,所有权具有四项权能: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这里的“控制权”在范围上等同于使用权和处分权。之所以是说“在范围上等同”,是因为,这两项权能的主体是公司,控制权的主体是管理者,管理者之所以能够使用和处分属于公司的资源,是源于公司对管理者的授权。
    72在杨瑞龙等人(1997)的表述中,其隐含的前提是签约人必须对自己投入企业的要素(包括实物资本和人力资本)拥有明确的财产所有权。相比之下,本文的表述更为全面。
    73周其仁认为:企业里有三类人力资本,即企业家人力资本、管理者人力资本和工人的人力资本。周其仁:《市场里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经济研究,1996
    74参见: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2004,P235-236。
    80杨坚白主编:《合作经济学概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P9-10
    81晓亮:《论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制》,天津社会科学,1996(5)
    82石秀和:《论合作经济的性质及其发展前途》,财贸研究,1991(4)
    83丁为民:《西方合作社的制度分析》,经济管理出版社,1998,P106及岳志:《现代合作金融制度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年,P77
    84威廉姆·福特·怀特、凯瑟琳·金·怀特:《创建蒙德拉贡》1991年英文版,P6-7。转引自丁为民:《西方合作社的制度分析》,经济管理出版社,1998,P102
    85佟柔、史际春:《我国全民所有制“两权分离”的财产权结构》,中国社会科学1990(3)
    86在本文中.成员是一个较广的概念,泛指该经济组织的所有者,如股份公司的股东,经济经济组织的成员和合作组织中的社员,等。而社员则转指合作组织的所有者。
    8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180页。
    88《资本论》第一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1月第2版,P876
    89于光远主编《经济学大辞典》(上),上海辞书出版社,1992,P790
    90董辅礽所提出“集合财产”概念是说,“在公众所有制单位中这个单位的财产虽然最终归其成员个人所有,但却又不是他们的个人财产的简单加总,而是形成了最终归他们个人所有但又共同所有的财产,这种集合财产不能说其中的哪部分属于谁所有并归其占用。这种以个人所有为基础的集合财产就是公众所有的财产。”见:董辅扔:《公有制与股份制》,来源于董辅扔基金会网站:http://www.dfrfund.org.cn/dong_lunwen/suoyouzhilun--08.pdf
    91董辅礽:《公有制与股份制》,见董辅扔基金会网站:http://www.dfrfund.org.cn/dong_lunwen/suoyouzhilun--08.pdf
    92马克思更多的是使用了“社会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等术语来对应我们常说的“公有制”。
    93马克思:《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初稿),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2版,P769
    94董辅扔:《再论我国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问题》,见董辅扔基金会网站:http://www.dfrfund.org.cn/dong_lunwen/suoyouzhilun—02.pdf
    95佟柔、史际春:我国全民所有制“两权分离”的财产权结构,中国社会科学,1990(3)
    96佟柔、史际春:我国全民所有制“两权分离”的财产权结构,中国社会科学,1990(3)
    97在这里,物既可以指有形的物体、也可以指无形的的物,如气体。我国物权法中的物包括了动产和不动产。
    98刘云生:《西方近代所有权立法的三大前提——所有权的伦理学、经济学、法哲学思考》,现代法学,2004(1)
    99David·M·Walker:《牛津法律大辞典》(中译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转引自:刘伟、李风圣:产权范畴的理论分歧及其对我国改革的特殊意义[J],经济研究,1997(1)。
    100刘诗白:产权新论[M],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3,P133。
    101见:刘伟、平新乔:经济体制改革三论序言[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
    102程承坪:《所有权、财产权及产权概念辨析——兼论马克思所有制理论与现代产权理论的异同》, 社会科学辑刊,2007(1)
    103R·科斯《企业、市场与法律》,上海三联书店,P50
    104E·G·菲吕博腾和S·配杰威齐:《产权与经济理论:近期文献的一个综述》,载于R·科斯、A·阿尔钦、D·诺斯等著《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11月新1版
    105阿曼·阿尔奇安(A·Alchian):《产权经济学》载于:《现代制度经济学》上卷,盛洪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P69
    106阿曼·阿尔奇安(A·Alchian):《产权:一个经典注释》,R·科斯、A·阿尔钦、D·诺斯等著:《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新1版,P166
    107盛洪:《新制度经济学家和他们的理论》载于:《现代制度经济学》上卷,盛洪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P8
    108哈罗德·德姆塞茨:《关于产权的理论》,银温泉译自《美国经济评论》1967第57卷,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0(6)
    109哈罗德·德姆塞茨:《关于产权的理论》,银温泉译自《美国经济评论》1967第57卷,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0(6)
    110许多人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或在不同的但相互联系的生产过程中,有计划地一起协同劳动,这种劳动形式叫做协作。见《资本论》第一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1月第2版P378
    111《资本论》第一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1月第二版,P874
    112恩格斯:《反杜林论》,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二版,P473
    113但是,考察晓亮(1996)的写作目的,他是支持“集体资产应该量化给个人”的,因此,他实际上是在赞成“个人应该对生产资料享有所有权”这一观点的。如果这样来理解晓亮(1996)的观点,那么,他实际上是应该被归属于“私有产权说”这一类了。
    114杨坚白主编:《合作经济学概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P13
    115杨坚白主编:《合作经济学概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P10
    116佟柔、史际春:《我国全民所有制“两权分离”的财产权结构》,中国社会科学1990(3)
    120佟柔、史际春:《我国全民所有制“两权分离”的财产权结构》中国社会科学1990(3)
    121佟柔、史际春:《我国全民所有制“两权分离”的财产权结构》中国社会科学1990(3)
    123丁为民:《西方合作社的制度分析》,经济管理出版社,1998,P106-107
    124史实部分的资料均来源于米鸿才、邸文祥、陈乾梓编著《合作社发展简史》,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8年版,P174-199
    125人大常委会:《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见全国人大网站:http://www.npc.gov.cn/wxzl/wxzl/2000-12/10/content 4296.htm
    126见银监会网站:http://www.cbrc.gov.cn/chinese/home/jsp/docView.jsp?docID=200707036406E53DBDC81FF8FF FCD33E0B7F6F00
    12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P132-133
    12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P133
    129《资本论》第三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1月第二版,P498-499
    130工人在技术上付出劳动资料的划—运行以及由各种年龄的男女个体组成的劳动体的特殊构成,创造了一种兵营式的纪律。这种纪律发展成为完整的工厂制度。见《资本论》第一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1月第二版,P488
    131《资本论》第三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1月第二版,P499
    132许多人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或在不同的但相互联系的生产过程中,有计划地一起协同劳动,这种劳动形式叫做协作。见《资本论》第一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1月第2版P378
    133《资本论》第一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1月第二版,P872-874
    134《资本论》第三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1月第二版,P498
    13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十六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P219
    13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P133
    137在此节中所引用的恩格斯的观点,均来自:恩格斯:《论法德问题》,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二版,P484-505。
    138恩格斯在这里所谓的小农是指小块土地的所有者或租佃者。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二版,P486
    139恩格斯致奥·倍倍尔(1886年1月20-23日)见《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四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二版,P675
    140参见杨坚白主编:《合作经济学概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P52
    141下面两段内容根据米鸿才、邸文祥、陈乾梓编著《合作社发展简史》,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8年版,P49-52
    142参见《列宁论新经济政策》一书的说明部分,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人民出版社,1992年,P1-2。
    143参见《列宁论新经济政策》一书的说明部分,中共中央马克思思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人民出版社,1992年,P1-2。
    144列宁:《新经济政策和政治教育委员会的任务》,见《列宁论新经济政策》,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人民出版社,1992年,P75。
    145列宁:《十月革命四周年》,见《列宁论新经济政策》,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人民出版社,1992年,P69。
    146列宁:《论粮食税》,见《列宁论新经济政策》P36-37,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人民出版社,1992年。
    147列宁:《论合作社》,见《列宁选集》第四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一版,P767-774。
    148同上,P772。
    149同上,P773。第一个划时代的主要任务是“改造我们原封不动地从旧时代接收过来的简直毫无用处的国家机关。”
    150同上,P768。
    151列宁:《论合作社》,见《列宁选集》第四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一版,P769。
    157感谢广元银监分局王伟兵处长及其同事在调研时给予的大力支持。
    158目前,公安局没有对益民发放安全合格证,消防支队没有发放消防安全合格证。
    160参见:胡维波:《金融监管的理论综述》,当代财经,2004(3)。
    161参见易宪容:《交易行为与合约选择》,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P63-64
    162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四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二版,P170
    163道格拉斯·C·诺斯:《经济史上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P21。
    164罗纳德·科斯,《社会成本问题》,载于盛洪主编《现代制度经济学》上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P15。
    165利益集团(Interest Group)是指“那些有某种共同的目标并试图对公共政策施加影响的个人的有组织的实体”。通过结成利益集团,个人能够更好地与统治者(政治家)进行博弈,以实现自身的利益。在现实生活中,这一博弈主要是通过对公共政策制订和实施进行游说甚至由利益集团的代理人亲自出面竞选公职等方式来进行的。上述利益集团的定义参见Jeffrey M. Berry,The interest Group Society, 2nd ed. Glen view,I11:Scott, Foresman,1989,转引自:方福前:《公共选择理论——政治的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P98。
    168上述的一些问题也可以被看作是“管制”问题。实际上,管制和扶持没有多大的区别,在管制的同时,政策向某一特定行业或企业予以倾斜,就成了“扶持”。
    169胡学好,《中国政策性金融理论与实践》,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P1。
    170瞿强,《经济发展中的政策金融——若干案例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P8。
    171财政投融资研究课题组:《财政投融资研究》,载于《财政研究》,1996(5)转引自戴天柱:《中国财政投融资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P44
    172铃木武雄,金融财政讲座,第三卷,1981年版。转引自戴天柱:《中国财政投融资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P40
    173井手文雄著,陈秉良译,《日本现代财政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0年版,P230-231。转引自戴天柱:《中国财政投融资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
    174大藏省:《财政投融资》,转引自瞿强:《经济发展中的政策金融——若干案例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P9
    175曾康霖、谢太峰、王敬:《银行论》,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P147
    176胡学好:《中国政策性金融理论与实践》,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P12
    177见《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国发[1994]25号。
    178农业发展银行的网站将其业务划分为政策性业务、准政策性业务和商业业务三类。见:http://www.adbc.com.cn/labout/detail.asp?channelid=100130110&id=4621
    182《资本论》第三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1月第二版,P499
    1.阿罗:《信息经济学》,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
    2.阿曼·阿尔奇安(A·Alchian):《产权经济学》载于:《现代制度经济学》上卷,盛洪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3.阿曼·阿尔奇安(A·Alchian):《产权:一个经典注释》,R·科斯、A·阿尔钦、D·诺斯等著:《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新1版。
    4.阿曼·阿尔奇安、哈罗德·德姆塞茨《生产、信息成本和经济组织》,载于盛洪主编《现代制度经济学》上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5.埃瑞克·G菲吕博顿、鲁道夫·瑞切特,编,孙经纬译:《新制度经济学》,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6.奥利弗·威廉姆森:《交易费用经济学:契约关系的规制》。见:陈郁编《企业制度与市场组织——交易费用经济学文选》,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
    7.本杰明·克莱因:《契约与激励:契约条款在确保履约中的作用》,科斯、哈特、斯蒂格利茨等著,拉斯·沃因,汉斯·韦坎德编,李风圣主译《契约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二版。
    8.陈立华、刘仁军:道德、信誉与合约,经济论坛,2004(15)
    9.陈雪飞:《农村信用社制度:理论与实践》,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年。
    10.程民选等著:《信誉与产权制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11.程承坪:《所有权、财产权及产权概念辨析——兼论马克思所有制理论与现代产权理论的异同》, 社会科学辑刊,2007(1)。
    12.道格拉斯·C·诺斯:《经济史上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1。
    13.戴天柱:《中国财政投融资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
    14.丁为民:《西方合作社的制度分析》,经济管理出版社,1998。
    15.恩格斯:《反杜林论》,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二版。
    16.恩格斯:《论法德问题》,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二版。
    17.董辅礽:《公有制与股份制》,见董辅礽基金会网站:http://www.dfrfund.org.cn/dong_lunwen/suoyouzhilun--08.pdf
    18.董辅礽:《再论我国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问题》,见董辅礽基金会网站:http://www.dfrfund.org.cn/dong_lunwen/suoyouzhilun--02.pdf
    19.恩格斯致奥·倍倍尔(1886年1月20-23日)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二版。
    20.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二版。
    21.冯兴元:《合会组织的是与非》,《银行家》,2005(8)
    22.冯兴元、何梦笔、何广文:《试论中国农村金融的多元化——一种局部知识范式视角》,《中国农村观察》,2004(5)。
    23.弗鲁博顿、芮切特:《新制度经济学——一个交易费用分析范式》,上海三联书店,P3-5。
    24.高帆:《我国农村中的需求型金融抑制及其解除》,《中国农村经济》,2002.12。
    25.管爱国,符纯华译著:《现代世界合作社经济》,中国农业出版社,2008。
    26.郭晓鸣等:《农户金融需求:基本判断与政策选择》,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05。
    27.哈罗德·德姆塞茨:《关于产权的理论》,银温泉译自《美国经济评论》1967第57卷,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0(6)。
    28.哈维尔·弗雷克斯、让·夏尔·罗歇:《微观银行学》,刘锡良主译,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
    29.何广文:《合作金融发展模式及运行机制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30.侯金亮、王涛:《存款保险制度会导致道德风险吗?——对两种常见产 生机制的分析》,农村金融研究,2007(6)。
    31.胡维波:《金融监管的理论综述》,当代财经,2004(3)。
    32.胡学好:《中国政策性金融理论与实践》,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33.黄少安,《产权经济学导论》,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年。
    34.黄中伟,王宇露,关于经济行为的社会嵌入理论研究述评,外国经济与管理,2007(12)。
    35.康芒斯:《制度经济学》,商务印书馆,1983。
    36.克瑞奇纳和厄普赫夫:《通过评估保持和发展印度拉贾斯坦邦河流流域的集体行动来度量社会资本》,见C·格鲁特尔特、T·范·贝斯特纳尔编《社会资本在发展中的作用》,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37.理查德·L·达夫特著,韩经纶等译,《管理学》(第5版),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38.李恩慈:《合作金融概论》,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
    39.李树生:《合作金融》,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
    40.李维安:《公司治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41.李风圣:译者前言,P3。见科斯、哈特、斯蒂格利茨等著,拉斯·沃因,汉斯·韦坎德编,李风圣主译《契约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二版。
    42.列宁:《新经济政策和政治教育委员会的任务》,见《列宁论新经济政策》,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人民出版社,1992年。
    43.列宁:《十月革命四周年》,见《列宁论新经济政策》,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人民出版社,1992年。
    44.列宁:《论粮食税》,见《列宁论新经济政策》P36-37,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人民出版社,1992年。
    45.列宁:《论合作社》,见《列宁选集》第四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一版。
    46.林毅夫:《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原载美国《卡托杂志》,1989,Vol.9,No.1。载于R·科斯、A·阿尔钦、D·诺斯等著《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新1版。
    47.刘玲玲、杨思群:《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48.刘诗白:产权新论[M],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3。
    49.刘伟、李风圣:产权范畴的理论分歧及其对我国改革的特殊意义[J],经济研究,1997(1)。
    50.刘伟、平新乔:经济体制改革三论序言[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
    51.刘岩、仲晓天:《合作金融的制度分析》,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0(5)刘云生:《西方近代所有权立法的三大前提——所有权的伦理学、经济学、法哲学思考》,现代法学,2004(1)
    52.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修订版),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年第二版。
    53.罗纳德·科斯,《社会成本问题》,载于盛洪主编《现代制度经济学》上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54.罗小峰:《社会资本:理解农民合作的新视角——以马坪村为例》,福建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6。
    55.科斯:《新制度经济学》,见罗纳德·哈里·科斯:《论生产的制度结构》,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
    56.《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六版,大字本),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二版。
    57.马克思:《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初稿),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2版
    5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5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十六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
    60.马忠富:《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61.迈克尔·詹森,威廉·梅克林:《企业理论:管理行为、代理成本与所有权结构》,陈郁编,《所有权、控制权与激励——代理经济学文选》,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新1版。
    62.米鸿才、邸文祥、陈乾梓编著《合作社发展简史》,中共中央党校出 版社,1988年。
    63.牛若峰:也论合作制(上),调研世界,2000(8)。
    64.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
    65.诺斯,《论制度》,《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1(6)。
    66.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
    67.乔海曙:《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金融约束及解除》,《农业经济问题》,2001(3)。。
    68.青木昌彦,《比较制度分析》,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年。
    69.瞿强:《经济发展中的政策金融——若干案例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70.盛洪:《新制度经济学家和他们的理论》载于:《现代制度经济学》上卷,盛洪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71.斯蒂芬·奈克:《社会资本、增长和贫困:一个跨国经验调查》,见C·格鲁特尔特、T·范·贝斯特纳尔编《社会资本在发展中的作用》,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72.石秀和:《论合作经济的性质及其发展前途》,[J],财贸研究,1991(4)。
    73.施瓦茨:《法律契约理论与不完全契约》,载《契约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74.佟柔、史际春:《我国全民所有制“两权分离”的财产权结构》[J],中国社会科学1990(3)。
    75.王磊:《中国农户金融交易研究——基于契约的制度视角》,西南财经大学博士论文[D],2007。
    76.晓亮:《论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制》,天津社会科学,1996(5)。
    77.谢太峰:《当代西方国家合作银行的发展与变化》,《金融研究》,1997(11)。
    78.杨坚白主编:《合作经济学概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79.杨瑞龙、周业安:《一个关于企业所有权安排的规范性分析框架及其理论含义——兼评张维迎、周其仁及崔之元的一些观点》,经济研究,1997(1)。
    80.杨文士、张雁主编:《管理学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
    81.易宪容:《交易行为与合约选择》,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
    82.殷剑峰:《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人民出版社,2006。
    83.岳志:《现代合作金融制度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年。
    84.詹姆斯·科尔曼:《社会理论的基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85.赵延东,《“社会资本”理论述评》,《国外社会科学》1998(3)。
    86.曾康霖:《怎样研究合作金融》,《金融管理科学》,1994(1)。
    87.曾康霖、谢太峰、王敬:《银行论》,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
    88.张贵乐、于左:《合作金融论》,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89.张杰:《农户、国家与中国农贷制度:一个长期视角》,金融研究,2005(2)。
    90.张乐柱:《农村合作金融制度研究》,来源:中国知网博士论文。
    91.张维迎:《信息、信任与法律》,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
    92.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2004。
    93.张五常:《交易费用、风险规避与合约安排的选择》,载于R·科斯、A·阿尔钦、D·诺斯等著《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新1版。
    94.张五常,《企业的契约性质》,载于盛洪主编《现代制度经济学》上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95.中国银监会合作部课题组:《农村政策性金融的现状与发展》,《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6(6)。
    96.周健临、唐如清等编著:《管理学教程》,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
    97.《资本论》第一卷、第三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1月第二版。
    98.章元、李全:《关于“团体贷款”的建议》,金融理论与实践,2004(9)。
    99.周其仁:《市场里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经济研究,1996。
    100.周英:《金融监管论》,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101.卓凯,《非正规金融契约治理的微观理论》,财经研究,2006(8)。
    102.C·格鲁特尔特、T·范·贝斯特纳尔编《社会资本在发展中的作用》,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103.Eduardo Levy Yeyati、Alejandro Micco、Ugo Panizza,2004, Should the Government Be in the Banking Business? The Role of State-Owned and Development Banks, woking paper No.517。
    104.E·G·菲吕博腾和S·配杰威齐:《产权与经济理论:近期文献的一个综述》,载于R·科斯、A·阿尔钦、D·诺斯等著《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11月新1版。
    105.Holger Bonus:《作为一个企业的合作联合会:一份交易经济学的研究》,载于:埃瑞克·G.菲吕博顿、鲁道夫·瑞切特,编,孙经纬译:《新制度经济学》,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106.Kreps,1990:A Course in Microeconomic Theory. New York:Harvester。转引自:弗鲁博顿、芮切特:《新制度经济学——一个交易费用分析范式》,上海三联书店。
    107.Hugh T·Patrick,1966:Financial Development and Economic Growth in Underdeveloped Countries,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 Vol.14.No.2 PP174-189。
    108.L·E·戴维斯和D·C·诺斯,《制度变迁的理论:概念与原因》,载于R·科斯、A·阿尔钦、D·诺斯等著《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11月新1版。
    109.Maitreesh Ghatak, Timothy W. Guinnane,1999:The economics of lending with joint liability:theory and practice o 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 Vol.60, PP195-228.
    110.Manohar Sharma, Manfred Zeller,1997:Repayment Performance in Group-Based Credit Programs in Bangladesh:An Empirical Analysis, World Development, Vol.25, No.10, P1731-1742.
    111.Michael C. Jensen,1983:Organization Theory and Methodology, The Accounting Review, Vol.58, No.2。
    112.O·哈特:《企业、合同与财务结构》,费方域译,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3月新1版。
    113.Oliver E. Williamson,1988:Corporate Finance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The Journal of Finance,P572.
    Pejovich,S.1990:The Economics of Property Rights—towards a Theory of Comparative Systems, Kluwer Academic Publichers。
    114.R·科斯《企业、市场与法律》,上海三联书店。
    115.Timothy Besley,1995:Nonmarket Institutions for Credit Risk Sharing in Low-Income Countries, The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 Vol.9, P115-127。
    116.Timothy W·Guinnane,2001:Cooperatives as Information Machines: German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 1883-1914, The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Vol.61, No.2, pp366-389。
    117.T·W·舒尔茨,《制度与人的经济价值的不断提高》,原载《美国农业经济学杂志》第50期,1968年12月。译文载于R·科斯、A·阿尔钦、D·诺斯等著《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11月新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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