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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保卫团研究(1901-193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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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在认识河北省地方保卫团之前,首先对天子脚下的这方水土做了简单的分析。河北省地处京畿重地,拥有悠久的历史。这里历来尚武,民众有较强的参政意识、重国家轻宗族。这一切构成了地方保卫团生长的土壤。
     第二章是对地方武装组织进行追本溯源。在古代中国地方社会,国家没有设立专门的治安机关。历次社会动乱中,地方武装应势而起。国家的态度也应时而变。近代河北地方武装在鸦片战争后兴起,又随着义和团运动的被镇压而遭到清政府的取缔。
     1901—1937年间,河北各地方保卫团随着政治环境的变化,留下了自己的发展轨迹。第三章主要沿着其脚步一路走来,对保卫团的历史沿革进行疏理。清末“新政”为直隶地方保卫团的滥觞制造了机会。袁世凯政府整顿保卫团的计划在直隶地区基本没有得以实现。1920年代军阀混战中,各地方保卫团真正兴起。为将保卫团纳入国家控制体系,国民政府做出再次努力。在晋、奉、二十九军等执政势力的轮流倡导下,河北省地方保卫团在制度层面上逐步完成了由民间组织到国家常设性机构的转换;实力、规模也有了阶段性的发展。但与政府要求相比,各地方保卫团的实际施行情况仍相差甚远。
     与其纵向发展相辅,第四章截取了保卫团的几个横切面加以探讨,具体分析河北各地方实际操作与制度设计之间存有的差距。事实证明:保卫团的“不合章法”有其自身难脱的因素;同时,政府的要求也不符合实际。此外,河北省各县实情也限定了保卫团的发展方向。
     清末至国民政府前期,保卫团是一个武装团体、是一项政治制度,更是活跃于地方的一个社会元素。在前四章的基础上,第五章主要对保卫团这一社会元素做性质分析。在对保卫团与地方社会的论述中,其地方武装的性质完全凸现。社会的变迁将“能者”推上基层社会的舞台。反过来,“能者”又加速了各社会势力的兴衰更替。这其中,保卫团是一个重要载体。各级政府将保卫团纳入控制体系的构想没有实现,县政府、警察机关等“官治”机构在河北地方社会遭遇尴尬局面,由“能者”所控制的保卫团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基层社会的主导者。保卫团在剿捕盗匪、维持地方的同时虽有违法越轨之举,但“劣绅控制论”仍不完全适合于对河北的描述。这一点,从保卫团与民众及异端武力的关系中亦可得到证明。
     最后,余论指出:河北地方保卫团身上凝结着地方与国家关系的碰撞,通过其历史嬗变可以了解国家政权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复杂问题,亦可以看到地方武装对于国家的影响。
A tree grows in the earth where it stands. So in the first place it is necessary to construe Baoweituan with the environment in Hebei Province. For a long time, Hebei was the strongpoint and warrior, where the people took a great interest in politics, thought a lot of body politic and disregarded their gens at the same time. All of the above is the surroundings where the Baoweituan of Hebei developed.
    In the chapter II, the local force was traced to its source. In the ancient China, there were no special organizations for public security. Local forces were present themselves when some trouble happened. For this, the states took different attitudes with variational situations. After the Opium War, the local forces rose in Hebei, and were suppressed in the Boxer Movement in the end of 19th century.
    From 1901 to 1937, the Baoweituan of Hebei changed a lot with the variational conditions. To find it out is the ends to gain in the chapter III. The reform at the end of Qing Dynasty gave the Baoweituan a chance to originate. The state of Yuan Shi-kai planed to neaten local forces, but failed in Hebei. In the 1920s, Baoweituan springed up in Hebei in the dogfights. To bring the local forces into its control, the KMT governments made their great efforts. At this time Hebei were under the control of the Jin, Feng and the 29th Army factions in turn. Baoweituan became standing body of the states, and expanded step by step. But it was not what the states wants.
    Correspondingly, several transverse sections were put forward in the chapter IV to point out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facts and designs. All this is due to Baoweituan itself, the state and conditions in Hebei.
    From 1901 to 1937, Baoweituan is an element of the social more than a local force, a political system. Basing the above, in the chapter V the character of Baoweituan was revealed. Nengzhe the persons who had capabilities of sorts flourished in the modern grass roots, and drove the vicissitude of all. During these, Baoweituan which wan under control of Nengzhe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and acted the leading actor in the countries of Hebei. In the main, Baoweituan acted as self-protection as well as got out of lines. From the relation it between the state, the common and the deviationism, we can't say no to Baoweituan in Hebei. In the last chapter, it was pointed out that Baoweituan of Hebei incarnated the state and the local. From it, we can find out the troubles existing in the course of state regime construction, and the influence exert on the state.
引文
1 《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中华书局,2000年版。
    2 在清时期,邯郸西南属河南彰德府,邱县、临西一带属山东临清,吴桥属山东济南。1914年,热河特别区从直隶省划出,原承德、朝阳2府及赤峰州属15县改隶热河特别区;另以原口北三厅及山西省五县设置察哈尔特别区。1928年6月,河北省会定为天津,直隶改名为河北省。同年7月初,将原察哈尔、热河两个特别区分别建为察哈尔省和热河省。12月,以原口北道所辖十县划归察哈尔省。1930年增置兴隆县。1933年,日本占领热河,建“伪满洲国”。1935年6月,河北省会迁到保定。1936年,汉奸殷汝耕在日人的唆使下建立“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占据了唐山、秦皇岛大部及廊坊的三河、香河两县。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河北省迅速沦陷,被日、伪军占领。(参见河北省地名办公室编:《河北政区沿革志》,河北省科学技术出版社,1985年,pp.13~15.)
    1 嘉靖《藁城县志》,卷四,财赋志,户口。
    2 国民政府主计处统计局,《统计月报》,1932年1、2月合刊。
    3 李景汉:《定县社会概况调查》,第四章,人口,第六节,宗族。
    4 谭乃初:《河北省143村镇乡村组织分类及效量表》,国民政府“中央农业实验所”档,全宗号424,案卷号623,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转引自郑起东:《转型期的华北农村社会》,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年,p169。
    5 张仲礼:《中国绅士:关于其在十九世纪中田社会中作用的研究》,表20,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p166。
    1 刘保华:《“扫清灭洋”起义领袖景廷宾》,《广宗县文史资料》,1990年第1辑。
    2 姜樝荣修,韩敏修等纂:民国《广宗县志》,卷一,大事记,1933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1969年。
    3 刘保华:《景廷宾起义调查资料摘录》,p53。注:《景廷宾起义调查资料摘录,是刘保华同志在自己历经数年调查的基础上,在2002年前后自己出资编印而成的一本小册子。刘保华,河北省广亲县东召乡人,原为河北省广宗县政协工作人员,现已退休在家。2005年春节期间,我在景廷宾家乡(刘保华与景廷宾是同乡,刘宅与景故居相离不远)做田野调查时,得到刘保华同志的热情帮助,并受馈《景廷宾起义调查资料摘录》等资料若干。在这里,我为刘保华同志等人当初给予的无私帮助,再次表示深深的感谢。
    4 老舍:《茶馆》,《老舍剧作全集》(2),中国戏剧出版社,1982年,p588。
    5 孙敬:《义和团揭帖》,《近代史资料》,1957年第1期,p15。
    1 (汉)司马迁:《史记》卷一,五帝本纪,中华书局,1982年,p3。
    2 陈戌国:《诗经校注·小雅·节南山之什》,岳麓书社,2004年,p256。
    3 徐元浩:《国语集解》,卷一,周语上,王树民、沈长云点校,中华书局,2002年,p21。
    4 河北人民出版社编:《河北风物志》,河北人民出版社,1985年,p262。
    5 朱彭寿:《寿鑫斋丛记之一·旧典备徽》,卷四,武鼎甲考,1936年线装排印本,pp.4~8。
    6 河北人民出版社编:《河北风物志》,河北人民出版社,1985年,pp.250~253。
    1 蒋旨昂:《卢家村》,《社会学界》(1934年)第八卷,p99。
    1 (元)马端临撰:《文献通考》,眷十二,职役一,中华书局,1986年,p127。
    2 (元)马端临撰:《文献通考》,卷十二,职役一,中华书局,1986年,p127。
    3 元明史料丛编,第一辑,(元)不著撰人:《大元通制条格》(二),卷十六,田令,理民,明乌兰丝抄本,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1988年,pp.461~463。
    4 赖于宣重修:康熙《藁城县志》,封域志,1934年铅印本。
    1 (晋)袁宏:《后汉记》,卷四,光武帝纪,中华书局,2002年,p58。
    2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五二,僖宗乾符三年条,中华书局,1956年,p8182。
    3 [美]孔飞力著、谢亮生等译:《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p151。
    1 黄宽重:《从坞堡到山水寨——地方自卫武力》,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年,p238。
    2 彭作桢等修:民国《宪县新志》,眷四,行政下,1934年。
    3 姜樝柴修、韩敏修等纂:民国《广宗县志》,眷六,法制略,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1969年。
    4 杨允谦:《永年会队武装的沿革》,《邯郸文史资料》,1988年第5期。
    5 崔正春修、尚希宾纂:民国《威县志》,卷八,政事志下,1929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影印,1976年。
    1 张福谦修、赵鼎铭纂:民国《清河县志》,卷六,兵事志,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1976年。
    2 崔正春修、尚希宾纂:民国《咸县志》,卷八,政事志下,1929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影印,1976年。
    1 魏光奇:《官治与自治》,商务印书馆,2004年,pp.104~121。
    2 彭作桢等修:民国《宪县新志》,卷四,行政志下,1934年,
    3 黄容惠修、贾恳绂纂:民国《南宫县志》,卷二十四,掌故志,石刻篇下,1936年刊本,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影印,1976年。
    4 崔正春修、尚希宾纂:民国《戚县志》,卷八,政事志下,1929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影印,1976 年。
    1 张应麟修、张永和纂:民国《成安县志》,卷十一上,人物,1931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1969年,
    2 张福谦修、赵鼎铭纂:民国《清河县志》,卷六,兵事志,1934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1976年。
    3 宋大章等修、周存陪等纂:民国《涿县志》,第四编,党政组织,第四卷,自治,1936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1968年。
    4 李新总编,韩信夫,姜克夫主编:《中华民国大事记》,第一册,第四卷,中国文史出版社,1997年,p326、339。
    5 蔡鸿源主编:《民国法规集成》第13册,合肥黄山书社,1999年,p258。
    6 李新总编,韩信夫,姜克夫主编:《中华民国大事记》,第一册,第四卷,中国文史出版社,1997年,p339。
    7 戴鸿映:《旧中国治安法规选编》,北京群众出版社,1985年,p65。
    1 中华民国史事纪要编辑委员会:《中华民国史事纪要》(初稿),中华民国三年册,台北中华民国史料研究中心,1982年,p524。同见《政府公报》第869号,1914年10月5日发行。
    2 黄希文纂辑:民国《磁县志》,第十四章,武备,1941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1968年。
    3 姜樝荣修、韩敏修等纂,民国《广宗县志》,眷六,法制略,1933年铅印本。
    4 宋大章等修、周存陪等纂:民国《涿县志》,第四编,党政组织,第四卷,自治,1936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1968年。
    5 姜檀荣修、韩敏修等纂:民国《广东县志》,卷六,法制略,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1969年。
    6 崔正春修、尚希宾纂:民国《威县志》,卷八,玫事志下,1929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影印,1976年。
    1 王怡柯,《农村自卫研究》,出版地不详,1932年,pp.34~35。
    2 崔正春修、尚希宾纂:民国《威县塞》,卷八,政事志下。1929年铝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影印,1976年。
    3 李兴焯:平谷县二年来之回顾,《河北月刊》1935年第11期。
    4 李世昌等纂修:民国《邯郸县志》,卷七,职官志,保卫团,1939年刊本,台北成文出版社据影印,1969年。
    5 张凤翔修:民国《滦县志》,卷六,政事,武备,武泛保卫,1937年铅印本。
    6 贾恩绂等纂修:民国《定要塞》,卷八,政典志,新政篇,公安,1934年刊本,台北成文出版社据影印,1968年。
    7 燕冠卿编:《河北省定县地方保卫团始末汇编》,附录,1937年线装铅印本。
    1 李林奎、王自尊纂修:民国《元氏县志》,行政,治安,1931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影印,1976年。
    2 《视察员视察各县吏治情形、民生状况、各地方状况之意见》,《视察特刊》(1928年11月)第1号,意见,p327。
    3 侯安澜等修、王树枬纂;民国《新城县志》,卷五,地事篇,建置,职官,1935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1968年。
    4 《视察员视察各县吏治情形、民生状况、各地方状况之意见》,《视察特刊》(1928年11月)第1号,意见,p69。
    5 田德一:《一个农村组织之研究——家族及村治》,《社会学界》(1934年)第八卷,燕京大学社会学系编辑。
    6 许士廉:《一个市镇的调查尝试》,《社会学界》,(1931年)第五卷。
    7 张应麟修,张永和纂:民国《成安县志》,卷七,行政,1931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1969年。
    8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条陈,p12。
    9 腾绍周、王维贤纂:民国《迁安县县志》,卷五,记事篇,1931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1976年。
    10 “河北省顾义县保卫团调查表”(1929年3月1日),顺义区档案馆馆藏档案,馆藏号3—1—86。注:在顾义县档案馆馆藏档案3—1—86中,有两份“河北省顾义县保卫团调查表”,日期分别为1929年3月1日、1929年3月5日。两表所列項目相同,惟个别记录稍有出入。如‘河北省顺义县保卫团调查表”(1929年3月5日)载:第十一区第一团成立于1923年12月23日:有职员2名:团丁10名,有套筒2支、子弹100粒,马拐子1支、子弹15粒;各項地方收入(支出)756元。第九区第三团有职员2名;各項地方收入(支出)450元。
    1 《视察员视察各县吏治情形、民生状况、各地方状况之意见》,河北省政府民政厅视察室编:《视察特刊》(1928年11月)第1号,报告,p43、137。
    2 《视察员视察各县吏治情形、民生状况、各地方状况之意见》,河北省政府民政厅视察室编:《视察特刊》(1928年11月)第1号,报告,p55、52。
    3 《视察员视察各县吏治情形、民生状况、各地方状况之意见》,《视察特刊》(1928年11月)第1号,意见,p56、39、 37。
    1 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河北省志》,第62卷,政府志,人民出版社,2000年,p173。
    1 《视察员视察各县吏治情形,民生状况、各地方状况之报告》,《视察特刊》(1928年11月)第1号,报告,p56、104。
    2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279。
    3 《视察员视察各县吏治情形、民生状况、各地方状况之意见》,《视察特刊》(1928年11月)第1号,意见,p69。
    4 河北省政府民政厅编印:《半年工作撷要》(1928年7月至12月),p119。
    5 《县政府暂行内务行政纲要》,《河北民政汇刊》(1928年12月)第一编.pp.10~11。
    6 当时河北省共有有139个县,被划分为14区。
    7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半年工作搬要》(1928年7月至12月),p120。
    1 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河北省志》,第62卷,政府志,人民出版社,2000年,p145。
    2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河北民政汇刊》(1929年4月)第三编,设案。
    3 张国滏篓修,民国《河北通志稿》,附录,1935年铅印本,河北省地方志办公室点校,北京燕山出版社,1992年,pp.2923~2924。
    4 《河北民政汇刊》(1929年8月)第五编,法规,自治,pp.11~12,魏鉴:《河北省组织保卫团经过报告》后附,《河北月刊》(1933年4月)第1卷第4期。
    5 《出巡纪实》(1929年)出版地不详,出版者不详,p108。
    6 戴鸿映编:《旧中国治安法规选编》,北京群众出版社,1985年,pp.208~212。
    7 董江爱:《山西村治与军阀政治(1917—1927)》,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pp.178~179。
    1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p.258~262。
    2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p. 311~315。
    3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448。
    1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120。
    2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182。
    3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371。
    4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291。
    5 《训令大名县长该县保卫团应速整顿仰遵照由》(2月7日),《河北民政汇刊》(1929年6月)第四编,公牍,警政,pp.15~16。
    6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记蛾,p10。
    7 《出巡纪实》(1929年).pp.379~380。
    1 《出巡纪实》(1929年),p133、233。
    2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河北民政汇刊》(1930年2月)第八编,附表。
    1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267。
    2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p.245~246。
    3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197。
    1 戴鸿映编:《旧中国治安法规选编》,北京群众出版社,1985年,pp.208~212。
    2 魏鉴:《河北省组织保卫团经过报告》(1933年4月1日),《河北月刊》(1933年4月)第1卷第4期。
    3 《河北省民政厅施政方针与工作计划》,《河北月刊》(1933年1月)第1卷第1号,河北省政府柯北月刊社编辑发行。
    4 《中华民国史事纪要》初稿,民国二十一年册,p343。
    5 《河北省民政厅民国二十一年八月行政报告》,《河北民政刊要》第10号,专载,p32。
    6 张志澄:《记河北省保卫委员会成立》,《河北月刊》(1933年3月)第1卷第3号。
    7 《河北省民政厅施政方针与工作计划》,《河北月刊》(1933年1月)第1卷第1号。
    1 张志澄:《记河北省保卫委员会成立》,《河北月刊》(1933年3月)第1卷第3号。
    2 《河北省保卫委员会成立演说词汇录》,《河北月刊》(1933年5月)第1卷第5期。
    3 奠鉴:《河北省组织保卫团经过报告》(1933年4月1日),《河北月刊》(1933年4月)第1卷第4期。
    1 《本省保卫事项最近之重要设施》,《河北月刊》(1933年5月)第1卷第5期。
    2 《河北省民政厅民国二十二年六月份行政报告》,《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9月)第21号,专载,p29。
    1 焦如桥编辑:《县政资料汇编》(下)重庆中央政治学校研究部,1939年印行,pp.663~665。
    2 编者:《各省县保卫团通讯:蒋委员长决整理三省团防》,《江苏保卫团半月刊》(1932年9月15日)第一卷第8期,pp.39~40。
    3 《参谋本部转发军委会修正保安处暂行组织条例函》(1933年2月9日)《军委会南昌行营关于拟订各省保安制度改进大纲致行政院公函(1934年7月22日)》,分别载于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军事(一),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pp.284~285、296。
    4 陈旭麓、李华兴编著:《中华民国史辞典》,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p374。
    5 戴鸿映:《旧中国治安法规选编》,群众出版社,1985年,p215。
    6 《河北省民政厅民国二十四年度行政计划》,《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7月)第43号,专载。
    1 《本府最近半月来大事记·关于组设全省保卫委员会组织大纲》,《河北月刊》(1933年2月)第1卷第2号。
    2 魏鉴:《河北省组织保卫团经过报告》(1933年11月1日),《河北月刊》(1933年4月)第1卷第4期。
    1 魏鉴:《河北省组织保卫团经过报告》(1933年4月1日),《河北月刊》(1933年4月)第1卷第4期。
    2 蒋锡曾、金可容:《前河北省民政厅张厅长出巡旧保定道属纪实》,《河北月刊》(1935年8月)第3卷第8期。
    3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10号,公牍,保卫,p3,。
    1 《河北省民政厅民国二十四年度行政计划》,《河北民政刊要》(1937年7月)第43号,专载,pp.11~15。
    2 《本府最近半月来大事记·关于组设全省保卫委员会组织大纲》,《河北月刊》(1933年2月)第1卷第2号。
    1 日本帝国主义为了严密控制冀东地区,亦利用伪政权组织训练了数以万计的保安队、警团和自卫团。但这已不属于本文论述范围。
    2 1936年11月,宋哲元辞去河北省政府主席及本兼各职,请南京中央政府任命冯治安接任河北省政府主席。但实际上,冯治安施政完全遵从宋哲元之命,“萧规曹随”。
    3 《中国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内政部工作报告》,《抗战前国家建设史料——内政方面》,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七十一辑,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编辑发行,1977年。
    4 这一点,在由河北省民政厅编印1935后出版的《河北月刊》、《河北民政刊要》,《河北民政汇刊》等中,有充分体现,兹不一一列举。
    5 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河北省志》第62卷,政府志,人民出版社,2000年,p176。
    1 郑起东:《转型期的华北农村社会》,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年,pp.134~135。
    1 吕复:《定县地方保卫团序言》,《汇编》,附录。
    2 王乃斌:《定县地方保卫团沿革》,《汇编》,pp.1~2。
    3 贾恩绂等纂:民国《定县志》,卷八,政典志,新政篇,公安,1934年刊本,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1968年。
    4 王乃斌:《定县地方保卫团沿革》,《汇编》,pp.1~2。
    5 《汇编》,pp.7~38。
    1 《定县地方保卫团董事会简章》,《汇编》,pp.3~4。
    2 《定县地方保卫团董事会全体会员职员卫轮流值月次序表》,《汇编》,附录。
    3 吕复:《定县地方保卫团序言》,《汇编》,附录。
    4 李德润:《定县地方保卫团董事会序言》,《汇编》,p1.
    1 《汇编》,pp.36~38。
    2 《汇编》.p39。
    3 《汇编》,pp.7~41。
    1 蔡鸿源主编:《民国法规集成》第13册,合肥黄山书社,1999年,pp.258~261。
    1 民国《河北通志稿》,附录,pp.2923~2924.
    2 戴鸿映编:《旧中国治安法规选编》,北京群众出版社,1985年,pp.208~212.
    3 魏鉴:《河北省组织保卫团经过报告》后附,《河北月刊》(1933年4月)第1卷第4期.
    4 张志澄:《记河北省保卫委员会成立》,《河北月刊》(1933年3月)第1卷第3号.
    5 《本省保卫事项最近之重要设施》后附,《河北月刊》(1933年5月)第1卷第5期.
    1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军事(一),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p284.
    2 《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2月)第26号,法规pp.19~20;《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10月)第34号,法规,pp.18~20.
    3 《河北省民政厅民国二十四年度行政计划》,《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7月)第43号,专载.
    4 蔡鸿源主编:《民国法规集成》第13册,合肥黄山书社出版,1999年,pp.258~261.
    5 民国《河北通志稿》,附录,pp.2923~2924.
    6 《河北民政汇刊》第五编,法规,自治,pp.11~12.
    1 戴鸿映编:《旧中国治安法规选编》,北京群众出版社,1985年,pp.208~212.
    2 魏鉴:《河北省组织保卫团经过报告》后附.《河北月刊》(1933年4月)第1卷第4期.
    3 蔡鸿源主编:《民国法规集成》第13册,合肥黄山书社,1999年,pp.258~261.
    4 《河北民政汇刊》第五编,法规,自治,pp.11~12.蔡鸿源主编:《民国法规集成》第13册,合肥黄山书社,1999年,pp.258~261.
    5 戴鸿映编:《旧中国治安法规选编》,北京群众出版社,1985年,pp.208~212.
    1 魏鉴:《河北省组织保卫团经过报告》后附,《河北月刊》(1933年4月)第1卷第4期.
    2 民国《河北通志稿》,附录,河北省地方志办公室点校,北京燕山出版社,1992年,pp.2926~2928.
    3 蔡鸿源主编:《民国法规集成》第13册,合肥黄山书社,1999年,pp.258~261.
    4 《河北民政汇刊》第五编,法规,自治,pp.11~12.蔡鸿源主编:《民国法规集成》第13册,合肥黄山书社,1999年,pp.258~261.
    1 载鸿映编:《旧中国治安法规选编》,北京群众出版社,1985年,pp.208~212.
    2 魏鉴:《河北省组织保卫团经过报告》后附,《河北月刊》(1933年4月)第1卷第4期.
    3 民国《河北通志稿》,附录,河北省地方志办公室点校,北京燕山出版社,1992年,pp.2926~2928.
    4 《本省保卫事项最近之重要设施》,后附,《河北月刊》(1933年5月)第1卷,第5期.
    1 姜樝荣修、韩敏修等纂:民国《广宗县志》卷六,法制略,1933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杜影印,1969年.
    2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
    3 《训令大名县长该县保卫团应速整顿仰遵照由》(2月7日),《河北民政汇刊》(1929年6月)第四编,公牍.警政,pp.15~16.
    4 《训令获鹿县县政府为该县第七区团正池鸿宾控案校定办法由》(1933年8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9月)第21号,公牍,保卫,p1.
    1 《河北民政刊要》第22号(1933年10月),公牍,保卫,pp.7~22.
    2 《指令固安县长为陈明本县办团置总部常备团丁未能编足两队各困难情形》(1932年7月),河北省民政厅编印:《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8号,公牍,保卫,p26.
    3 《指令大名县县政府呈送临时保卫团暂行规程请示由》(1933年6月),河北省民政厅编印:《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7月)第19号,公牍,保卫.p9.
    1 《指令完县县政府呈报保卫团变通办法请示由》(1933年6月),河北省民政厅编印:《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7月)第19号,公牍,保卫.p8.
    2 《指令雄县县政府呈报办理自卫团情形由》(1933年10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1月)第23号,专载,保卫,p18.
    3 《训令井陉县县政府据视察员报告该县保卫团情形查副总团长傅汝凤等教练有方成绩卓著应传令嘉奖由》(1933年8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9月)第21号,公牍,保卫,pp.5~7.
    4 《调令平山县县政府据视察员报告该县保卫团情形仰遵照办理具报由》(1933年8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9月)第21号,公牍.保卫,pp.2~5.
    5 李兴焯:平谷县二年来之回顾,《河北月刊》1935年第11期.
    6 《出巡纪实》,1929年,p355.
    1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条陈,p422、431~432.
    2 《指令获鹿县长呈报保卫团经费枪弹及编制各表由》(1932年7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8号,公牍,保卫,p23.
    3 《指令故城县县政府呈报改编保卫团并送敏在团名册由》(1933年6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7月)第19号,公牍,保卫,p5.
    4 《指令卢龙县县政府呈报保卫团副总团长履历请鉴核委任由》(1933年10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1月)第23号.专载,保卫,pp.20~21.
    5 《指令新城县县政府呈报地方绅士公选保卫团分队长情形并履历由》(1933年11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2月)第24号.专载,保卫,p14.
    6 《指令晋县县政府为公民曹介臣等联保褚玉璋为保卫团分队长以慰舆情据情转呈乞核示由》(1933年11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2月)第24号,专载,保卫,pp.14~15.
    7 指令赞皇县县政府呈为呈请遴保卫团分队长加委由)(1933年11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2月)第24号,专载,保卫,p15.
    8 《指令丰润县县政府呈报划分区团长与副区团长权限并拟定区团办事细则由》(1932年10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1月)第11号,公牍,保卫,p20.
    9 《训令各区督练、各特种公安局、各县县政府、各区督察专员为通令饬知保卫团第四区督练处孟仲伦以总参议名目在涿县招摇情形各该县局如发现有名目不正之团员应即究诘仰遵照由》(1933年12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1月)第25号,公牍,保卫,pp.8~9.
    10 《河北省民政厅民国二十二年十月至十二月三个月行政计划》,《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1月)第23号,专载,p8.
    1 蒋旨昂:《卢家村》,《社会学界》(1934年)第八卷.
    2 《训令平山县县政府据视察员报告该县保卫团情形仰遵照办理具报由》(1933年8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9月)第21号,公牍,保卫,pp.2~5.
    3 《调令高邑县县政府据视察员报告该县保卫团查拿烟案情形后应严厉告诫不准干预烟赌由》(1933年9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0月)第22号,公牍,保卫,pp.2~3.
    4 吉人:《土劣活跃下的文安县》(文安县通讯),众志学社主编:《众志月刊》(1934年5月)第一卷,第二期,pp.97~98.
    5 《通令县、局协缉南宫县前保卫队总队长焦佑周队长刘九昆务获究办由》(8月24日).《河北民政汇刊》(1929年12月)第七编.公牍,警政,pp.16~18.
    6 《河北省民政厅民国二十一年六月份行政报告》.《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8号,专载.
    7 《训令新城县县政府据李视察员查报该县保卫团概况表一案分别指示仰遵办具报由》(1934年7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8月)第32号,公牍,保卫,pp.4~5.
    8 《指令磁县县政府呈为陈孟两副总团长期捕出力请核奖由》(1932年10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1月)第11号,公牍.保卫,p26.
    1 魏鉴:《河北省组织保卫团经过报告》后附,《河北月刊》(1933年4月)第1卷第4期.
    2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319.
    3 吉人:《土劣活跃下的文安县》(文安县通讯),众志学社主编《众志月刊》(1934年5月15日)第一卷,第二期,pp.97~98.
    4 《训令新城县县政府据视察员查报……仰彻查具复以凭核办由》(1934年7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8月)第32号,公牍,吏治,p20.
    5 “训令静海县县长”(1929年12月30日),《出巡纪实》(1929年),出版地不详.出版者不详,p354.
    6 《训令获鹿县县政府为该县第七区团正池鸿宾控案核定办法由》(1933年8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9月)第21号,公牍,保卫,p1.
    7 《指令庆云县县长呈报谕委第一区区团长胡振国暂代保卫团长兼队长职务以专责成并电陈团丁暴动经过情形由》,《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10号,公牍,保卫,p7.
    8 《调令南和县县政府奉省令据平乡县长呈复该县保卫团分队长曹文彬等枪杀周好仁案调查详情应给予该县长记过处分仰转知等因合行令仰遵照并严缉逸犯究报由》(1934年6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7月)第31号,公牍,保卫,pp.2~3.
    9 《指令南和县县政府呈为呈报奉查任县民徐世奎确为……鉴核通缉由》(1935年2月).《河北民政刊要》(1935年3月)第39号,公牍,保卫,p8.
    1 《通令县、局协缉南宫县前保卫队总队长焦佑周队长刘九昆务获究办由》(8月24日),《河北民政汇刊》(1929年12月)第七编,公牍,警政,pp.16~18.
    2 《训令高邑县县政府据视察员报告该县保卫团查拿烟案情形嗣后应严厉告诚不准干预烟赌由》(1933年9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0月)第22号,公牍,保卫,p2-3.
    3 《训令平山县县政府据视察员报告该县保卫团情形仰遵照办理具报由》(1933年8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9月)第21号,公牍,保卫,pp.2~5.
    4 《河北省民政厅民国二十一年七月份行政报告:整饬固安县保卫团经过》,《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9号,专载。
    5 吉人:《土劣活跃下的文安县》(文安县通讯),众志学社主编《众志月刊》(1934年5月15日)第一卷,第二期,pp.97~98.
    6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454.
    7 吉人:《河北省农村土劣活跃下的现状及其肃清方案》,众志学社主编:《众志月刊》(1935年1月15日)第二卷,第四期,p77.
    8 《训令高邑县县政府据视察员报告该县保卫团查拿烟案情形后应严厉告诚不准干预烟赌由》(1933年9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0月)第22号,公牍,保卫,pp.2~3.
    1 提撕:《河北省农村治安之现状及其改进》(邢台县通讯).众志学社主编:《众志月刊》(1934年11月15日)第二卷,第二期,p94.
    2 崔正春修、尚希宾纂:民 《戚县志》卷八,政事志下,1929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影印,1976年.
    1 《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8号,附录,pp.2~10.
    1 燕冠卿编:《河北省定县地方保卫团始末汇编》1937年线装铅印本,pp.2~3.
    2 蔡鸿源主编:《民国法规集成》第13册,合肥黄山书社,1999年.pp.258~261.
    3 戴鸿映编:《旧中国治安法规选编》,北京群众出版社,1985年,pp.208~212.
    1 燕冠卿编:《河北省定县地方保卫团始末汇编》,1937年线装铅印本,p6.
    2 《顺义县地方保卫团办事细则》,顺义县档案馆馆藏,馆藏号3-1-213.
    3 《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8号,附录,pp.2~10.
    4 蔡鸿源主编:《民国法规集成》第13册,合肥黄山书社,1999年,pp.258~261.
    1 戴鸿映编:《旧中国治安法规选编》,北京群众出版社,1985年,pp.208~212.
    2 张国滏纂修:民国《河北通志稿》,附录,1935年铅印本.河北省地方志办公室点校,北京燕山出版社1992年,pp.2923~2924.
    3 《河北民政汇刊》(1929年8月)第五编,法规.自治,pp.11~12.
    4 魏鉴:《河北省组织保卫团经过报告》后附,《河北月刊》(1933年4月)第1卷第4期.
    5 贾恩绂等纂修:民国《定县志》,卷八,政典志,新政篇,公安,1934年刊本,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1968年.
    6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124、162、311.
    7 崔正春修、尚希宾纂:民国《戚县志》,卷八.政事志下,1929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影印,1976 年.
    1 《训令蓟县县长据视察员报告该县保卫团情形及整顿办法仰即遵行由》(2月20日),《河北民政汇刊》(1929年6月)第四编,公牍,警政,pp.18~19.
    2 《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第8号,附录,pp.2~10.
    3 燕冠卿编:《河北省定县地方保卫团始末汇编》,1937年线装铅印本,pp.2~3.
    1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440.
    2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364.
    3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条陈.p48.
    1 《训令各县长、都山设置局、各特种公安局、各督察专员为各县公安局保卫团办理匪案及区团办理烟赌案各各弊应切实严禁仰遵知照由》(1934年4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5月)第29号,公牍,吏治,pp.8~10.
    2 《河北省保安处民政厅会令各县县政府为对保卫团团务人员应告诫不准滥行逮捕刑打逼供等情事仰遵照办理由》(1936年1月),《河北民政月刊》(1936年2月)第2期,公牍,清乡,p2.
    3 《视察员视察各县吏治情形、民生状况、各地方状况之意见》,河北省政府民政厅视察室:《视察特刊》(1928年11月)第1号,意见,P37、39、39、56、57.
    4 《视察员视察各县吏治情形、民生状况、各地方状况之报告》,河北省政府民政厅视察室:《视察特刊》(1928年11月)第1号,报告,p137.
    5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条陈,p41.
    1 《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0月)第10号,公牍,保卫.p3.
    2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第2号,报告,p295、102~104、428~431.
    3 《河北省民政厅民国二十一年十月至十二月三个月行政计划》,《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0月)第10号,专载,pp.24~25.
    4 蔡鸿源主编:《民国法规集成》第13册.合肥黄山书社,1999年,pp.258~261.
    6 戴鸿映编:《旧中国治安法规选编》,北京群众出版社,1985年,pp.208~212.
    1 民国《河北通志稿》,附录,河北省地方志办公室点校,北京燕山出版社,1992年,pp.2923~2924.
    2 《河北民政汇刊》(1929年8月)第五编,法规,自治,pp.11~12.
    3 《河北月刊》(1933年5月)第1卷第5期.
    4 《河北省民政厅民国二十四年度行政计划》,《河北民政刊要》(1937年7月)第43号,专载,pp.11~15.
    5 崔正春修、尚希宾纂:民国《戚县志》,卷八,政事志下,1929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影印,1976年.
    6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200.
    7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241.
    8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276.
    9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279.
    1 李林奎、王自尊纂修:民国《元氏县志》,行政.治安,1931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影印,1976年.
    2 燕冠卿编:《河北省定县地方保卫团始末汇编》,1937年线装本,p45.
    3 魏鉴:《河北省组织保卫团经过报告》后附,《河北月刊》(1933年4月)第1卷第4期.
    4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189.
    5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204、211.
    6 《指令唐县长呈复改编保卫团开会筹款及分配驻防各情形由》(1932年7月),《河北民政月刊》(1932年9月)第8号,公牍,保卫,p25.
    7 《会令深泽县长为该县团费由商民分摊办法经省府会议议决照办仰遵照由》(1932年7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8号,公牍,保卫,pp.10~11.
    8 《咨复财政厅清河县摊征四分亩捐内关于保卫团奖(?)等款准其照支俾请案款请查核主稿由》,《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8号,公牍,保卫,p8.
    9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
    10 顺义县档案馆馆藏,馆藏号3-1-213.
    1 燕冠卿编:《河北省定县地方保卫团始末汇编》,1937年线装本,pp.40~41.
    2 蔡鸿源主编:《民国法规集成》第13册.合肥黄山书社,1999年.pp.258~261.
    3 戴鸿映编:《旧中国治安法规选编》,北京群众出版社,1985年,pp.208~212.
    4 《河北月刊》(1933年5月)第1卷第5期.
    1 《指令庆云县县政府为准财政厅咨核饬该县二十二年收支团费一案仰遵照办理由》,河北省民政厅编印:《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0月)第22号,公牍,保卫,p14.
    2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120.
    3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307.
    4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309.
    5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346.
    6 崔正春修、尚希宾纂:民国《戚县志》,卷八,政事志下,1929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影印,1976年.
    7 《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8号,附录,pp.2~10.
    1 崔正春修、尚希宾纂:民国《戚县志》,卷八,政事志下,1929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影印,1976年.
    2 《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8号,附录,pp.2~10.
    3 《河北省民政厅民国二十一年七月份行政报告:整饬固安县保卫团经过》,《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9号,专载.
    4 《训令新城县县政府据李视察员查报该县保卫团概况表一案分别指示仰遵办具报由》(1934年7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8月)第32号,公牍,保卫,pp.4~5.
    5 《视察员视察各县吏治情形、民生状况、各地方状况之意见》,《视察特刊》(1928年11月)第1号,意见,p69.
    6 兰岑:《农村通讯:邯郸永年西境农村调查记》(邯郸通讯),众志学社主编:《众志月刊》,(1934年7月15日)第一卷第四期,p109.
    7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40.
    1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141.
    2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454.
    3 李兴焯:平谷县二年来之回顾.《河北月刊》1935年第11期.
    4 燕冠卿编:《河北省定县地方保卫团始末汇编》,1937年线装本,pp.18~20.
    5 “保卫团呈请早发月饷(1936年1月—1936年1月)”,顺义档案馆馆藏档号3—1—909.
    6 “区团董联合办公处月份公杂费签呈具领”.顺义档案馆馆藏档号3—1—914.
    1 燕冠卿编:《河北省定县地方保卫团始末汇编》,1937年线装本.p38.
    2 燕冠卿编:《河北省定县地方保卫团始末汇编》,1937年线装本,p42.
    1 《指令青县县长呈送保卫团调查表由》(1932年7月),河北省民政厅编印:《河北民政刊要》(932年9月)第8号,公牍,保卫,p27.
    2 《省政报告:民国二十一年八月二十七日中国国民党河北省第四次全省代表大会报告》,河北民政厅编印:《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8号,专载,pp.31~33.
    3 魏鉴:《河北省组织保卫团经过报告》后附,《河北月刊》(1933年4月)第1卷第4期.
    1 魏鉴:《河北省组织保卫团经过报告》后附,《河北月刊》(1933年4月)第1卷第4期。
    2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31.
    3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128.
    4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寨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257.
    5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258.
    6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391.
    7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473.
    8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p.431~432.
    1 《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8号,附录,pp.2~10.
    2 《训令蓟县县长据视察员报告该县保卫团情形及整顿办法仰即遵行由》(2月20日),《河北民政汇刊》(1929年6月)第四编,公牍.警政,pp.18~19.
    3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284.
    4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0月)第10号,附录.pp.37~38.
    5 “县成立保卫团临时讨论会会议记录’,馆藏档号3—1—83.
    6 田德一:《一个农村组织之研究——家庭及村治》,《社会学界》(1934年)第八卷,pp.114~115.
    7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出逐专刊》,1934年.
    8 燕冠卿编:《河北省定县地方保卫团始末汇编》,1937年线装本,p39.
    1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387.
    2 《指令容城县县长拟将查获没收子弹发交警团备用并由地方给价备偿请示由》.《河北民政刊要》第9号.公牍.保卫.p20.
    3 《指令正定县县长为第三区张应彬捐助保卫团枪弹请奖励由》(1932年8月),《河北民政刊要》第9号.公牍,保卫,p19.
    4 崔正春修、尚希宾纂:《民国戚县志》.卷八.政事志下.1929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影印,1976年.
    5 顺义县档案馆馆藏,馆藏号3-1-213.
    6 蔡鸿源主编:《民国法规集成》第13册,合肥黄山书社.1999年,pp.258-261.
    7 民国《河北通志稿》附录,河北省地方志办公室点校,北京燕山出版社,1992年.pp.2923~2924.
    8 戴鸿映编:《旧中国治安法规选编》,北京群众出版社,1985年,pp.208~212.
    1 《河北月刊》(1933年5月)第1卷第5期.
    2 崔正春修、尚希宾纂:民国《戚县志》,卷八,政事志下,1929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影印.1976年.
    3 燕冠卿编:《河北省定县地方保卫团始末汇编》,1937年线装铅印本,pp.2~3.
    4 《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8号.附录,pp.2—10O.
    5 顺义县档案馆馆藏,馆藏号3-1-213.
    6 燕冠卿编:《河北省定县地方保卫团始末汇编》',1937年线装铅印本.pp.63—64.
    1 《会呈省政府邢台、内邱两县警团误会冲突伤亡人数分别惩处情形由》(1932年7月),河北民政厅编印:《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8号,公牍,保卫,pp.6~7.
    2 《指令长垣县县长呈报驻防牛集民团枪支并牛茂芳之看家枪支银洋被匪掠去及验讯严缉逸匪各情形由》(1932年7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8号,公牍.保卫,p20.
    3 《指令清苑县县长呈报本县第五区分驻所被匪抢去枪支并枪伤队长团丁经过情形由》(1932年8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9号,公牍.保卫.p17.
    4 《训令获鹿县县政府为该县第七区团正池鸿宾控案核定办法由》(1933年8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9月)第21号,公牍,保卫,p1.
    5 《指令濮阳县县政府呈报保卫队枪械被窃情形由》(1933年6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7月)第19号,公牍,保卫.pp.3~4.
    5 《调令饶阳县县政府据益时报载该县土匪拒捕俘掳警团等情仰查报由》(1934年1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2月)第26号,公牍,保卫,p1.
    6 《令安国县县政府呈为袁正吉家被匪绑抢并散在团丁被抢枪支情形由》(1934年1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2月)第26号,公牍.保卫.p14.
    7 《指令灵寿县县政府呈报团丁韩秀明巡逻遇匪被架毙命并抢去枪弹等物一案堪验饬缉情形并送摘要请鉴核由》(1934年2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3月)第27号,公牍,保卫,p9.
    1 民国《河北通志稿》,附录.河北省地方志办公室点校,北京燕山出版社.1992年,pp.2923~2924.
    2 魏鉴:《河北省组织保卫团经过报告》后附,《河北月刊》(1933年4月)第1卷第4期.
    3 民国《河北通志稿》,附录,河北省地方志办公室点校.北京燕山出版社.1992年.pp.2926~2928.
    4 崔正春修、尚希宾纂:民国《戚县志》,卷八.政事志下.1929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影印.1976年.
    5 燕冠卿编:《河北省定县地方保卫团始末汇编》,1937年线装铅印本.pp.2~3.
    6 《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8号,附录,pp.2~10.
    1 于丰远:《我所知道的衡水县保卫团》.《衡水市文史资料》1990年第5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衡水市委员会稿.1990年.
    2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p.258~262.
    3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p.311~315.
    4 河北省民政厅编:《出巡专刊》,出版地不详,1934年.
    1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443.
    2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504.
    3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条陈.p41.
    4 田德一:《一个农村组织之研究——家族及村治》,《社会学界》(1934年)第八卷.pp.114~115.
    5 《视察员视察各县吏治情形、民生状况、各地方状况之报告》,《视察特刊》(1928年11月)第1号,报告,p104.
    6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229.
    1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276.
    2 《指令肥乡县县政府呈报广平团丁王振平枪杀县民武太华一案究应如何办理请示由》(1933年10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1月)第23号,专载,保卫,p33.
    3 云曾:《这是什么世界》(望都通讯).众志学社主编:《众志月刊》(1934年10月15日)第二卷,第一期,p83.
    4 河北省民政厅视察室:《视察特刊》第3号,报告.p413.转引自郑起东:《华北县政改革与土劣回湘》,《河北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
    5 《咨公安管理局据视察员呈报广宗县公安队长张培棣利用刀会挟制官府一案请核办见复由》《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8号,公牍,保卫,p9.
    6 《提议阜平县长王攀桂呈党员李国轩等阻留烟土不准上解又拟将保卫团枪弹领去应如何办理请公决由》,《河北民政汇刊》(1929年8月)第五编,议案,p7.
    7 《呈复省政府查明新乐县保卫团副总团长马步云被控各情形请鉴核由》(1932年7月),河北民政厅编印:《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8号,公牍,保卫,p1.
    1 戴鸿映编:《旧中国治安法规选编》,北京群众出版社.1985年.pp.208~212.
    2 民国《河北通志稿》,附录.pp.2923~2924.
    3 《河北民政汇刊》(1929年8月)第五编.法规,自治,pp.11~12.
    1 魏鉴:《河北省组织保卫团经过报告》后附,《河北月刊》(1933年4月)第1卷第4期.
    2 魏鉴:《河北省组织保卫团经过报告》后附,《河北月刊》(1933年4月)第1卷第4期.
    3 《河北省政府公布县保卫团训练大纲及调练实施计划文件》(1933年),顺义县档案馆藏,馆藏号3-1-615.
    4 《本省保卫事项最近之重要设施》后附,《河北月刊》(1933年5月)第1卷第5期.
    1 《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8号,附录,pp.2~10.
    2 《于主席出巡记事》,《河北月刊》(1933年2月1日)第1卷,第2号上,pp.23~24.
    3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290、267.
    4 于丰远:《我所知道的衡水县保卫团》,《衡水市文史资料》1990年第5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衡水市委员会编,1990年.
    5 蒋锡曾、金可容等:《民政厅魏厅长出巡之经过》,(《河北月刊》(1934年5月、7月)第2卷第5期、第7期.
    6 《训令井陉县县政府据视察员报告该县保卫团情形查副总团长傅汝凤等教练有方成绩卓著应传令嘉奖由》(1933年8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9月)第21号,公牍,保卫,pp.5~7.
    7 于丰远:《我所知道的衡水县保卫团》,《衡水市文史资料》1990年第5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衡水市委员会编,1990年.
    1 蔡鸿源主编:《民国法规集成》第13册,合肥黄山书社,1999年,pp.258~261.
    2 戴鸿映编:《旧中国治安法规选编》,北京群众出版社,1985年,pp.208~212.
    3 《河北民政汇刊》(1929年8月)第五编,法规,自治,pp.11~12.
    4 魏鉴:《河北省组织保卫团经过报告》后附,《河北月刊》(1933年4月)第1卷第4期.
    1 张志澄:《记河北省保卫委员会成立》,《河北月刊》(1933年3月1日)第1卷第3号.
    2 魏鉴:《河北省组织保卫团经过报告》后附,《河北月刊》(1933年4月)第1卷第4期.
    3 吉人:《土劣活跃下的文安县》(文安县通讯),众志学社主编:《众志月刊》(1934年5月15日)第一卷,第二期,pp.97~98.
    4 于丰远:《我所知道的衡水县保卫团》,《衡水市文史资料》1990年第5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衡水市委员会编,1990年.
    5 《调令平山县县政府据视察员报告该县保卫团情形仰遵照办理具报由》(1933年8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9月)第21号,公牍,保卫,pp.2~5.
    6 李林奎、王自尊纂修:民国《元氏县志》,行政,治安,1931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影印,1976年.
    7 《河北省民政厅民国二十二年九月份行政报告》,《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2月)第26号,公牍,保卫,p8.
    8 燕冠卿编著:《河北省定县地方保卫团始末汇编》,1937年线装铅印本,pp.18~20.
    1 《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8号,附录,pp.2~10.
    2 蔡鸿源主编:《民国法规集成》第13册,合肥黄山书社,1999年,pp.258~261.
    3 戴鸿映编:《旧中国治安法规选编》,北京群众出版社,1985年,pp.208~212.
    4 魏鉴:《河北省组织保卫团经过报告》后附,《河北月刊》(1933年4月)第1卷第4期.
    1 燕冠卿编:《河北省定县地方保卫团始末汇编》,1937年线装铅印本,pp.2~6.
    2 顺义县档案馆馆藏,馆藏号3-1-213.
    3 蔡鸿源主编:《民国法规集成》第13册,合肥黄山书社,1999年,pp.258~261.
    4 民国《河北通志稿》,附录,河北省地方志办公室点校,北京燕山出版社,1992年,pp.2924~2926.
    1 《河北民政汇刊》第五编,法规,自治,pp.11~12.
    2 魏鉴:《河北省组织保卫团经过报告》,《河北月刊》(1933年4月)第1卷第4期.
    1 崔正春修、尚希宾纂:民国《威县志》,卷八,政事志下,1929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影印,1976年.
    2 燕冠卿编:《河北省定县地方保卫团始末汇编》,1937年线装铅印本,pp.2~6.
    3 顺义县档案馆馆藏,馆藏号3-1-213.
    4 蔡鸿源主编:《民国法规集成》第13册,合肥黄山书社,1999年,pp.258~261.
    1 民国《河北通志稿》,附录,河北省地方志办公室点校,北京燕山出版社,1992年,pp.2924~2926.
    2 魏鉴:《河北省组织保卫团经过报告》,《河北月刊》(1933年4月)第1卷第4期.
    3 《河北民政汇刊》(1929年8月)第五编,法规,自治.pp.11~12.
    4 《河北月刊》(1933年5月)第1卷第5期.
    1 崔正春修、尚希宾纂:民国《威县志》,卷八,政事志下,1929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影印,1976年.
    2 顺义县档案馆馆藏,馆藏号3-1-213.
    3 《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8号,附录.pp.2~10.
    1 姜樝荣修、韩敏修等纂:《广宗县志》,卷六,法制略,1933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1969年.
    2 伊仲材编述:民国《河北省翟城村志》,翟城村之共同保卫法,页一百六十二,1925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1968年.
    3 牛宝善纂修、魏永弼编辑:民国《柏乡县志》,卷四,武备,1932年刊本,台北成文出版有限公司影印,1976年.
    4 焦如桥编辑:《县政资料汇编》下,重庆中央政治学校研究部,pp.607~611,1939年出版.
    1 《军委会南昌行营关于拟订各省保安制度改进大纲致行政院公函(1934年7月22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 军事(一),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pp.293~296.
    1 [美]孔飞力著,谢亮生等译:《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pp.3~4.
    2 周锡瑞(J·Esherick)、兰京(M·Rsnkin):《中国地方精英支配模式导论》,《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8年夏季卷.
    3 魏光奇:《国民政府时期新地方精英阶层的形成》,《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1期.
    4 王先明:《士绅构成要素的变异与乡村权力》,《近代史研究》2005年第2期.
    1 李猛:《从士绅到地方精英》,《中国书评》总第5期,1995年.
    2 李培林等:《20世纪的中国学术与社会》(社会学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p88.
    3 [美]吉尔伯特·罗兹曼主编、“比较现代化”课题组译:《中国的现代化》,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p118.
    4 转引自王笛《大众文化研究与近代中国社会——对近年美国有关研究的述评》,《历史研究》1999年5期.
    5 [美]张信著,岳谦厚、张玮译:《二十世纪初期中国社会之演变——国家与河南地方精英1900--1937》,中华书局,2004年,p8.
    6 程(?):《社区精英群的联合和行动——对梨园屯一段口述史料的解说》,《历史研究》2001年第1期.
    1 马西沙著《〈五圣传道书〉·清水教·义和团》提供了这方面的材料,见中国义和团研究会编《义和团运动与近代中国社会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齐鲁书社,1992年,pp.144~145.
    2 梨园屯王树森口述,1988年4月.转见程(?):《社区精英群的联合和行动——对梨园屯一段口述史料的解说》,《历史研究》2001年第1期.
    3 [美)张信著,岳谦厚、张玮译:《二十世纪初期中国社会之演变——国家与河南地方精英1900—1937》,中华书局,2004年,pp.91~92.
    1 程(?):《杜区精英群的联合和行动——对梨园屯一段口述史料的解说》,《历史研究》2001年第1期.
    1 王先明、常书红:《传统与现代的交错、纠葛与重构》,《近代中国的乡村社会》复旦大学中外现代化进程研究中心编,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p45.
    2 魏光奇:《清末民初地方自治下的“绅权”膨胀》,《河北学刊》2005年第6期.
    3 《国民政府公报》,第273号、285号.
    4 魏光奇:《官治与自治》,商务印书馆,2004年,p119.
    1 伊承熙等修、张震科等纂:民国《宁晋县志》,地方自治志卷之五,1929年石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1969年.
    2 张应麟修,张永和纂:民国《成安县志》,卷十一上,人物,1931年铅印本.
    3 伊承熙等修,张震科等纂:民国《宁晋县志》,卷四,名贤,1929年石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1969年.
    1 李云豪、刘宝华:《论景廷宾“扫清灭洋”起义》,《义和团运动·华北社会·直隶总督》黎仁凯等编,河北大学出版社,1997年.
    2 张应麟修,张永和纂:民国《成安县志》,卷十四下,金石,1931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1969年.
    3 民国《成安县志》,卷十一上,人物.
    4 崔正春修、尚希宾纂:民国《威县志》,卷八,政事志下,1929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影印,1976年.
    5 牛宝善纂修、魏永弼编辑:民国《柏乡县志》,卷六志,人物,1932年刊本,台北成文出版有限公司影印,1976年.
    6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22.
    1 黄迪:《清河村镇社区:一个初步研究报告》,《社会学界》(1938年)第十卷,pp.408~412.
    2 万树庸:《黄土北店村社会调查》,《社会学界》(1934年)第6卷,p25.
    3 蒋旨昂:《卢家村》,《社会学界》(1934年)第八卷,pp.99~104.
    1 焦如桥编辑:《县政资料汇编》下,重庆中央政治学校研究部,pp.607~611,1939年.
    2 《军委会南昌行营关于拟订各省保安制度改进大纲致行致院公函(1934年7月22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 军事(一),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pp.293~296.
    3 虞亚梅选辑:《李士珍拟改进中国警政建议计划三种》,《民国档案》2004年第1期,p4.
    4 [美]张信著,岳谦厚、张玮译:《二十世纪初期中国社会之演变——国家与河南地方精英1900—1937》,中华书局,2004年,p298~299.
    1 河北省政府民政厅编印:《半年工作撷要》(1928年7月至12月),p119.
    2 张福谦修、趑鼎铭纂:民国《清河县志》,卷六,兵事志,1934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1976年.
    1 崔正春修、尚希宾纂;民国《成县志》,卷八,政事志下,1929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1976年.
    2 张应麟修,张永和纂:民国《成安县志》,卷七,行政,1931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1969年.
    3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条陈,p12.
    4 《视察员视察各县吏治情形、民生状况、各地方状况之报告》,《视察特刊》(1928年11月)第1号,报告,p73.
    5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7.
    6 北京市房山区志编纂委员会:《北京市房山区志》,北京出版社,1999年,p476.
    7 《训令平山县县政府据视察员报告该县保卫团情形仰遵照办理具报由》(1933年8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9月)第21号,公牍,保卫,pp.2~5.
    8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条陈,p48、49.
    9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40.
    1 吕复:《定县地方保卫团序言》,《河北省定县地方保卫团始末汇编》燕冠卿编,附录,1937年线装铅印本.
    2 《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记载,p14.
    3 《视察员视察各县吏治情形、民生状况、各地方状况之报告》,《视察特刊》(1928年11月)第1号.报告,p58.
    4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148.
    5 《指令迁安县县长呈报议定取消保卫团副总团长情形由》(1932年8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9号,公牍,保卫.pp.19~20.
    6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256.
    7 《指令肥乡县县政府呈报广平团丁王振平枪杀县民武太华一案究应如何办理请示由》(1933年10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1月)第23号,专载,保卫.p33.
    8 《指令磁县县政府呈为陈孟两副总团长剿捕出力请核奖由》(1932年10月)、《指令磁县县政府呈复改组保卫团大概情形由》(1932年12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1月、1933年1月)第11号、13号,公牍,保卫.p26、11.
    9 《河北省民政厅民国二十一年七月份行政报告:整饬固安县保卫团经过》,《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9号.专载.
    1 《通令县、局协缉南富县前保卫队总队长焦佑周队长刘九昆务获究办由》(8月24日),《河北民政汇刊》(1929年12月)第七编,公牍,警政,pp.16~18.
    2 郑东起:《华北县政改革与土劣回潮》,《河北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
    3 《指令临城县县政府查复副总团长贾鹤群包庇毒品情形并送杨凤歧等判决书》(1934年8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9月)第33号,公牍,保卫,p6.
    4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p.418~422.
    5 河北省政府民政厅训令、吏字第201号:《训令安国县长曾广麟努力奉公并制止保卫团轨外行动》(1928年10月3日),《视察特刊》(1928年11月)第1号,公牍,p15.
    6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p,430~432.
    7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p.418~422
    8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306.
    9 《训令高邑县县政府据视察员报告该县保卫团查拿烟案情形嗣后应严厉告诫不准干预烟赌由》(1933年9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10月)第22号,公牍,保卫,pp.2~3.
    1 《通令县、局协缉南宫县前保卫队总队长焦佑周队长刘九昆务获究办由》(8月24日),《河北民政汇刊》(1929年12月)第七编,公牍,警政,pp.16~18.
    2 《训令各县长、都山设置局、各特种公安局、各督察专员为各县公安局保卫团办理匪案及区团办理烟赌案各各弊应切实严禁仰遵知照由》(1934年4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5月)第29号,公牍,吏治,pp.8~10.
    3 《训令清丰县长该县报保卫团转呈于心银在团身死一案系何实情仰详细声复由》(1932年7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8月)第8号,公牍,保卫,p12.
    4 《训令肥乡县县政府为据该区督练查复李凤岗等呈控副总团长违法案情形合行令仰该县遵办由》(1934年5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6月)第30号,公牍,保卫,p8.
    5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p.237~238.
    6 《训令获鹿县县致府为该县第七区团正池鸿宾控案核定办法由》(1933年8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9月)第21号,公牍,保卫.p1.
    7 《指令河间县县政府呈复查明翻总团长蔡月学控案情形由》(1933年8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9月)第21号,公牍,保卫,p11.
    8 《训令南和县县政府奉省令据平乡县长呈复该县保卫团分队长曹文彬等枪杀周好仁案调查详情应给予该县长记过处分仰转知等因合行令仰遵照并严缉逸犯究报由》(1934年6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7月)第31号,公牍,保卫,pp.2~3.
    1 河北省政府民政厅视察室:《视察特刊》(1928年11月)第1号,报告,p59.
    2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8年11月)第1号,报告,p52.
    3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第3号,条陈,p8,1930年出版.转引自:郑东起:《华北县政改革与土劣回潮》,《河北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
    4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条陈,p48.
    5 《呈省政府奉令核议博野县警卫队长张荫梧拟具自治归并警卫队办法等案复请鉴棱由》(1934年4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5月)第29号,公牍,自治,pp.6~7.
    6 《训令博野县县政府奉令以据博野县警卫队长拟具自治归并警卫办法草案是否可行令核具复由》(1934年5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6月)第30号,公牍,自治,p20.
    1 吉人:《河北省农村土劣活跃下的现状及其肃清方案》,众志学社主编《众志月刊》(1935年1月)第二卷,第四期,p77.
    2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310.
    3 《训令肥乡县县政府为据该区督练查复李凤岗等呈控副总团长违法案情形合行令仰该县遵办由》(1934年5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6月)第30号,公牍,保卫,p8.
    4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55.
    5 《河北省民政厅民国二十二年六月份行政报告》,《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9月)第21号,专载,pp.10~11.
    1 功法子:《警告四乡人》,《浙江潮》1903年第2期.
    2 朱寿朋主编:《光绪朝东华录》(五),中华书局,1958年,p480.
    3 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中华书局1979年,p510.
    4 丁世恭修、刘清如纂:民国《馆陶县志》,政治志,制度,1936年刊本,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1968年.
    1 第二历史档案馆虞亚梅选辑:《李士珍拟改进中国警政建议计划三种》,《民国档案》2004年第1期.
    2 蔡鸿源主编:《民国法规集成》第13册,合肥黄山书社出版,1999年,pp.258~261.
    3 藏鸿映编:《旧中国治安法规选编》,北京群众出版社1985年,pp.208~212.
    4 《视察特刊》(1928年11月)第1号,p137、137.
    5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182.
    6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9.
    1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231.
    2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307.
    3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8年11月)第1号,报告,p43.
    4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8年11月)第1号,报告.p55.
    5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437.
    6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380.
    7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102.
    8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136.
    1 “训令各县县长”,《出巡纪实》(1929年),公牍,出版地不详.出版者不详,pp.379~380.
    2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记载,p19.
    3 河北省政府民政厅:《半年工作撷要》(1928年7月至12月),p120.
    4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409.
    5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182.
    6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356、409、p428、442.
    7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条陈,p49.
    8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条陈.p36.
    1 “训令各县县长”,《出巡纪实》(1929年).公牍,出版地不详,出版者不详,pp.379~380.
    2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26.
    3 河北省政府民政厅:《半年工作撷要》(1928年7月至12月),p56.
    4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235.
    5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243.
    6 王绍年:《各县调查》,《河北月刊》(1934年12月)第2卷,第12期.
    1 《报告拟准博野县警察保卫团试行合组警卫队一案公决案》(1933年12月15日),《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1月)第25号.议寨,pp.13~19.
    2 《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2月)第26号.公牍,保卫.p20.
    3 蒋锡曾、金可容:《前河北省民政厅张厅长出巡旧保定道属纪实》,《河北月刊》(1935年8月)第3卷第8期.
    4 孙兆昌:《新河县施政报告书》,《河北月刊》(1935年11月)第3卷第11期.
    1 蒋善国:《对于房山县政之改选意见》.《河北月刊》(1935年11月)第3卷第11期.
    2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52.
    3 《中国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内政部工作报告》(1931年11月),《抗战前国家建设史料——内政方面》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71辑,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编辑发行,1977年.p64.
    4 《河北省民致厅施政方针及工作计划》.河北省政府河北月刊社编辑发行;《河北月刊》(1933年1月)第1卷第1号.
    1 傅振伦等纂修:民国《新河县志》,附录.纪事门,故事,1929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1968年.
    2 金润(?)修,张林、焦遇祥编辑:民国《平山县志料集》,卷十五.故事,史事,1932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1976年.
    3 仰天:《复政一年来之平谷县》(平谷县通讯),《众志月刊》(1934年7月)第一卷,第四期,p119.
    4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262.
    5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330.
    1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229.
    2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276.
    3 燕冠卿编:《河北省定县地方保卫团始末汇编》,1937年线装铅印本,p38.
    4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p.291~295.
    5 《河北省政府公报》第22号,命令,河北省政府民政厅调令.警字第95号.
    6 兰岑:《农村通讯:邯郸永年西境农村调查记》(邯郸通讯).《众志月刊》(1934年7月)第一卷,第四期,p109.
    1 耿兆栋监修、张汝漪总纂:民国《景县志》,卷四.政治志下,自治,1932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1976年.
    2 《训令蓟县县长据视察员报告该县保卫团情形及整顿办法仰即遵行由》(2月20日),《河北民政汇刊》(1929年6月)第四编,公牍,警政,pp.18~19.
    3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233.
    4 《河北省民政厅民国二十一年七月份行政报告:整饬固安县保卫团经过》,《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9号,专载.
    5 燕冠卿编:《河北省定县地方保卫团始末汇编》,1937年线装铅印本,p24、42.
    6 李兴焯:平谷县二年来之回顾,《河北月刊》,1935年第11期.
    1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p.450~454.
    1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148.
    1 黄容惠修、贾思绂纂:民国《南宫县志》,卷二十二.掌故志,兵事篇,1936年刊本,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影印,1976年.
    2 张应麟修,张永和纂:民国《成安县志》,卷十五,故事,1931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1969年.
    1 河北省政府民政厅视察室:《视察特刊》(1928年11月)第1号,报告,p55.
    2 河北省政府民政厅视察室:《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记载,p21.
    3 河北省政府民政厅视察室:《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418.
    4 河北省政府民政厅视察室:《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432.
    5 河北省政府民政厅视察室:《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443.
    5 徐(?)琪、张守谦:《大名邢台两县视察概要》.《河北月刊》(1933年3月)第1卷第3号.
    6 谭乃初:《河北省143村镇乡村组织分类及数量表》,国民政府“中央农业实验所”档,全宗号:424,案卷号:623,第二档案馆藏.转引自郑起东:《转型期的华北农村社会》,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年,p124.
    1 贾思绂等纂修:民国《定县志》.卷八.政典志,新政篇.公安,1934年刊本,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1968年.
    2 张应麟修,张永和纂:民国《成安县志》.卷十四下.金石,1931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1969年.
    3 张应麟修:张永和纂:民国《成安县志》,卷七,行政,1931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1969年.
    4 张应麟修,张永和纂:民国《成安县志》,卷十五.故事,1931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1969年.
    5 李林奎、王自尊纂修:民国《元氏县志》,行政,治安,1931年铅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影印.1976年.
    6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440.
    7 《训令蓟县县长据视察员报告该县保卫团情形及整顿办法仰印遵行由》(2月20日),《河北民政汇刊》(1929年6月)第四编,公牍,警政,pp.18~19.
    8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124.
    9 河北省民政厅编印:《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报告.p311.
    10 《视察员视察各县吏治情形、民生状况、各地方状况之报告》,河北省政府民政厅视察室:《视察特刊》(1928年11月)第1号.报告.p97.
    1 《视察员视察各县吏治情形、民生状况、各地方状况之报告》,河北省政府民政厅视察室:《视察特刊》(1928年11月)第1号,报告,p137.
    2 《训令大名县长该县保卫团应速整顿仰遵照由》,(2月7日),《河北民政汇刊》(1929年6月)第四编,公牍,警政,pp.15~16.
    3 《指令长垣县县长呈报驻防牛集民团枪支并牛茂芳之看家枪支银洋被匪掠去及验讯严缉逸匪各情形由》(1932年7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8号,公牍,保卫,p20.
    4 《指令清苑县县长呈报本县第五区分驻所被匪抢去枪支并枪伤队长团丁经过情形由》(1932年8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9号,公牍,保卫,p17.
    5 《调令饶阳县县政府据益时报载该县土匪拒捕俘掳警团等情仰查报由》(1934年1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2月)第26号.公牍,保卫,p1.
    6 《指令安国县县政府呈为袁正吉家被匪绑抢并散在团丁被抢枪支情形由》(1934年1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2月)第26号,公牍,保卫.p14.
    7 《指令灵寿县县政府呈报团丁韩秀明巡逻遇匪被架毙命并抢去枪弹等物一案堪验饬缉情形并送摘要请鉴核由》(1934年2月),《河北民政刊要》(1934年3月)第27号.公牍,保卫.p9.
    8 《指令任县县长据报保卫团班长韩守仁被匪残杀情形由》(1935年8月),《河北省民政月刊》(1935年9月)第2期.公牍,保卫.
    9 《视察员视察各县吏治情形、民生状况、各地方状况之意见》,河北省政府民政厅视察室:《视察特刊》(1928年11月)第1号.意见.p35.
    10 《视察员视察各县吏治情形、民生状况、各地方状况之意见》,河北省政府民政厅视察室:《视察特刊》第1号,意见,p32.
    1 河北省政府民政厅视察室:《视察特刊》(1929年7月)第2号,条陈,p48.
    2 《通令县、局协缉南宫县前保卫队总队长焦佑周队长刘九昆务获究办由》(8月24日).《河北民政汇刊》(1929年12月)第七编,公牍,警政,pp.16~18.
    3 《指令交河县县长呈送保卫团官员履历表并请鉴核分别加委由》(1932年8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8月)第9号,公牍,保卫,p31.
    4 《调令曲周县县长据该县支团团总罗均等呈诉副总团长刘秉文一案仰并案查办由》(1932年9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0月)第10号,公牍,保卫,pp.5~6.
    5 《调令滦县政府据朱子怡等呈诉副区团长杜仁安吸烟通匪一案仰查办由》(1932年10月)、《指令滦县县政府呈复朱子怡等控杜仁安一案情形由》(1932年12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1月,1933年1月)第11、13号,公牍,保卫,p3、13.
    6 “故城通讯”,天津《益时报》,1932年7月18日.《训令故城县县长据报载武城民团在该县孙庄剿破匪窝等情仰查报由》(1932年7月),《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9月)第8号,公牍,保卫,p14.
    7 《县政资料汇编》(下).p607.
    8 《训令获鹿县县政府为该县第七区团正池鸿宾控案核定办法由》(1933年8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9月)第21号,公牍,保卫,p1.
    9 《指令河间县县政府呈复查明副总团长蔡月学控案情形由》(1933年8月),《河北民政刊要》(1933年9月)第21号,公牍,保卫,p11.
    1 戴鸿映编:《旧中国治安法规选编》,北京群众出版社,1985年,pp.208~212.
    2 《抗战前国家建设史料——内政方面》,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七十一辑.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编辑发行.1977年,p
    3 编者:《各省县保卫团通讯:蒋委员长决整理三省团防》,《江苏保卫团半月刊》(1932年9月)第一卷,第八期,p39.
    4 燕冠卿编:《河北省定县地方保卫团始末汇编》,1937年线装铅印本,p6.
    1 王绍年:《河北省政府民政方面施政概况》,河北省致府河北月刊社编行:《河北月刊》(1933年1月)第1卷第1号.
    2 《指令高阳县政府呈报第三区共匪暴动经过造送枪弹公款损失表由》,《河北民政刊要(1932年11月)》第11号,公牍,保卫,p16.
    3 郑起东:《转型期的华北农村社会》,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年,pp.134~135.
    1 (美)张信著,岳谦厚、张玮译:《二十世纪初期中国社会之演变——国家与河南地方精英1900—1937》,中华书局,2004年,p281.
    2 (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
    1.《史记》,中华书局,1982年版.
    2.《后汉记》,中华书局,2002年版。
    3.《文献通考》,中华书局,1986年版。
    4.《资治通鉴》,中华书局,1956年版.
    5.朱彭寿:《寿鑫斋丛记·旧典备徵》,1936年线装排印本。
    6.徐元浩:《国语集解》,中华书局,2002年版.
    7.陈戌国:《诗经校注·小雅·节南山之什》,岳麓书杜,2004年版.
    8.(元)不著撰人:《大元通制条格》,明乌兰丝抄本,《元明史料丛编》,第一辑,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1988年版。
    9.朱寿朋主编:《光绪朝东华录》,中华书局,1958年版。
    1.嘉靖《藁城县志》,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以下除注明者外均同.
    2.康熙《藁城县志》,1934年铅印重排本.
    3.民国《清苑县志》
    4.民国《交河县志》
    5.民国《磁县县志》
    6.民国《南富县志》
    7.民国《冀县志》
    8.民国《广宗县志》
    9.民国《望都县志》
    10.民国《雄县新志》,1929年铅印本.
    11.民国《沧县志》
    12.民国《雄县乡土志》
    13.民国《定县志》,1934年刊本.
    14.民国《广平县志》
    15.民国《盐山县志》
    16.民国《景县志》
    17.民国《大名县志》
    18.民国《宁晋县志》
    19.民国《元氏县志》
    20.民国《安次县志》
    21.民国《威县志》
    22.民国《徐水县志》
    23.民国《文安县志》
    24.民国《邯郸县志》
    25.民国《顺义县志》
    26.民国《顺义县志》
    27.民国《任县志》
    28.民国《新城县志》
    29.民国《香河县志》
    30.民国《昌黎县志》
    31.民国《柏乡县志》
    32.民国《完县新志》
    33.民国《成安县志》
    34.民国《清河县志》
    35.民国《高阳县志》
    36.民国《涿县志》
    37.民国《新河县志》
    38.民国《青县志》
    39.民国《河北通志稿》,河北省地方志办公室点校,北京燕山出版社,1992年版。
    40.《藁城县乡土地理》,1923年印本.
    41.《平山县志料集》,1932年铅印本。
    42.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河北省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43.民国《滦县志》
    44.民国《迁安县县志》
    45.民国《馆陶县志》
    46.民国《翟城村志》
    47.北京市房山区志编纂委员会:《北京市房山区志》,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
    48.北京市密云县志编纂委员会:《北京市密云县志》,北京出版社,1998年版。
    49.北京市大兴县志编纂委员会:《北京市大兴县志》,北京出版社,2002年版。
    50.北京市平谷县志编纂委员会:《北京市平谷县志》,北京出版社,2001年版。
    1.河北省政府编:《河北省政府公报》1929—1932年.
    2.中华民国史事纪要编辑委员会编:《中华民国史事纪要(初稿)》,台湾中华民国史料研究中心。
    3.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编辑:《国民政府公报》,台湾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
    4.河北省民政厅编印:《河北民政汇刊》1928—1930年第1—9编.
    5.河北省民政厅编印:《河北民政刊要》1932—1935年.
    6.河北省政府民政厅视察室编印:《视察特刊》1928—1929年,第1—2号.
    7.(河北省民政厅厅长)魏鉴编:《出巡专刊》1934年,出版地,出版者不详.
    8.河北省民政厅编:《出巡纪实》1929年,出版地.出版者不详.
    9.河北省民政厅编:《河北民政统计》(民国十九年),台湾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
    10.河北省政府民政厅编印:《半年工作撷要》1928年7月—12月.
    11.地方事情调查资料第3号《河北省宛平县事情》,中华民国新民会中央指导部,1939年4月出版.
    12.冀察政务委员会秘书处编:《冀察调查统计丛刊》,北平该处1936—1937年出版.
    13.河北省民政厅编印:《河北省民政月刊》1935—193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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