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三五”期间,山西省结构性的环境污染仍将加剧,发展和环保保护的矛盾将进一步激化,现有的环境管理手段已经难以应对环境污染的严峻挑战. 为此,应从三个方面探索环境保护新路径:一是应全面构建“以环境质量目标为导向”的环境管理模式,研究制定以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导向的环境管理政策,以环境质量为基准形成山西省重点行业的污染排放标准,或是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构建与之配套的产业准入、政府绩效考核等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政策.二是加快推进新修订的《环保法》的实施,以新环保法为契机,完善现有环境监管模式,加快推进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地,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顽疾.三是夯实环境管理转型的技术储备,加快开展总量控制与环境质量改善之间的关系研究,结合山西省重点行业加快攻关大气、水等污染的新型控制削减技术,强化对相关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