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书治要》编纂原则探述——关于“贞观之治”政治伦理思想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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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篇名:On the Compilation Principles of Qunshu Zhiyao
  • 作者:刘海天 ; 李萍
  • 英文作者:Liu Haitian;Li Ping;
  • 关键词:《群书治要》 ; 编纂原则 ; 政治伦理 ; 贞观之治
  • 中文刊名:XDZI
  • 英文刊名:Modern Philosophy
  • 机构:中山大学哲学系;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暨哲学系;
  • 出版日期:2019-03-25
  • 出版单位:现代哲学
  • 年:2019
  • 期:No.163
  • 基金: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与主流意识形态建构研究”(16JJD710016)
  • 语种:中文;
  • 页:XDZI201902016
  • 页数:6
  • CN:02
  • ISSN:44-1071/B
  • 分类号:154-159
摘要
《群书治要》是"贞观之治"重要的施政理论依据,编纂原则是窥其堂奥的要径。其编纂原则有三:一是"经世致用",主要表现为以"儒家为纲领,诸子为补益"的宏观治国理念的阐述,凸显了"以人为本""正己化人"的开明施政理念和"融合统一"的文化建设思路;二是"简要详明",它反映了唐初革新南朝浮华文风的文化观念转向和对经典义理的严谨考究态度,以及编纂者删削古代文献、实现古为今用的文化自觉意识;三是"专注帝王之道","各全旧体"的独特体例增强了文本可读性,其对阅读对象的准确把握及"直言无隐"中所体现"元首肱股"的理想伦理形态,是贞观君臣共治天下的重要思想基础。这些特点均凸显了《群书治要》的辅政价值。
        
引文
(1)“该书得到了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习仲勋的大力支持,并于2001年2月25日亲笔题词:古镜今鉴。”参见刁兴泽:《〈群书治要〉的“博而要”》,《学习时报》2016年6月6日第A16版。
    (2)参见[唐]魏徵:《群书治要序》(以下简称《序》,并不做标注),载[唐]魏徵、虞世南、褚亮、萧德言撰:《群书治要》,台北:世界书局,2011年,第13—14页。
    (3)太宗曾言“朕是达官子弟,少不学问,唯好弓马。至于起义,即有大功。既封为王,偏蒙宠爱。理道政术,都不留心,亦非所解。及为太子,初入东宫,思安天下,欲克己为理。”参见[唐]吴兢撰,谢保成集校:《贞观政要集校》卷6,《杜谗佞》,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第346页。
    (4)《群书治要》成书于贞观五年,与唐初执政重点转移相契合。参见[宋]王溥撰:《修撰》,《唐会要》卷36,北京:中华书局,第651页。
    (5)《论语治要》在《群书治要》目录中称“《论语》”,单独列出作为分析对象时,宜称“《论语治要》”以示区别。以下引《论语治要》之文字,皆见于《群书治要》第1册第107页上栏—116页下栏,均不作个别注释。
    (6)[唐]魏徵、虞世南、褚亮、萧德言撰:《群书治要》第3册,第502页上栏。
    (7)参见《君道》,[唐]吴兢撰、谢保成集校:《贞观政要集校》卷1,《君道》,第11页。
    (8)“欧阳修曰:历代盛衰,文章与时高下,然其变态百出,不可穷极,何其多也。自汉以来,史官列其名氏篇第,以为六艺、七略,至唐始分为四类,曰经、史、子、集,以甲、乙、丙、丁为次,谓之四库书,亦曰四部书”。[北宋]司马光编著、[元]胡三省音注:《资治通鉴》第19册,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6217页。
    (9)《六法》篇不见于现存《商君书》,当属古之佚文。
    (10)钱穆:《国史大纲》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2页。
    (11)如钱宾四认为“政治制度断无二三十年而不变的……一项制度背后的原本精神所在,即此制度用意的主要处,则仍可不变。”(参见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北京:九州出版社,2012年,第56页。)梁任公亦以为“具体的政治条件,是受时间空间限制的;抽象的政治原则,是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参见梁启超:《先秦政治思想史》,台北:中华书局,1962年,第2—3页。
    (12)[唐]魏徵、虞世南、褚亮、萧德言撰:《群书治要》第3册,第480页下栏。
    (13)[唐]魏徵、虞世南、褚亮、萧德言撰:《群书治要》第3册,第501页下栏。
    (14)同上,第490页下栏。
    (15)[唐]魏徵、虞世南、褚亮、萧德言撰:《群书治要》第1册,第109页上栏—下栏。
    (16)[日]林敬信之撰:《校正〈群书治要〉序》,载[唐]魏徵、虞世南、褚亮、萧德言撰:《群书治要》第1册,第9—11页。
    (17)“我朝承和、贞观之间,致重雍袭熙之盛者,未必不因讲究此书之力。则凡君民、臣君者非所可忽也。”参见《校正〈群书治要〉序》。“谨考国史,承和、贞观之际,经筵屡讲此书。”参见[日]细井德民:《刊〈群书治要〉考例》,载[唐]魏徵、虞世南、褚亮、萧德言撰:《群书治要》第1册《序》部分,第12页下栏。日本承和(834—848)、贞观(859—877)朝属于日本的平安时代。
    (18)[唐]吴兢撰、谢保成集校:《贞观政要集校》卷7,《论文史》,第388页。
    (19)“文儒”于贞观时期所撰之《晋书》中已作专门称谓使用,指代博学多闻、思维缜密、经验丰富且深受帝王重视的贤良文人群体。如“汉祖勃兴,救焚拯溺,粗修礼律,未遑俎豆。逮于孝武,崇尚文儒。爰及东京,斯风不坠。”[唐]房玄龄等撰:《晋书》第8册,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345页。
    (20)为方便观察起见,将《论语》原文未被收录之文字以括号表示,下文亦如。
    (21)[日]林敬信之撰:《校正〈群书治要〉序》,载[唐]魏徵、虞世南、褚亮、萧德言撰:《群书治要》第1册,第9—11页。
    (22)参见[日]细井德民:《刊〈群书治要〉考例》,载[唐]魏徵、虞世南、褚亮、萧德言撰:《群书治要》第1册《序》部分,第12页下栏。
    (23)司马光认为,“立嫡以长,礼之正也。然高祖所以有天下,皆太宗之功;隐太子以庸劣居其右,地嫌势逼,必不相容。向使高祖有文王之明,隐太子有泰伯之贤,太宗有子臧之节,则乱何自而生矣……推刃同气,贻讥千古,惜哉!”反映出宋代对伦理道德与忠孝观念的强调。参见[北宋]司马光编著、[元]胡三省音注:《资治通鉴》第19册,第6205—6206页。
    (24)[唐]魏徵、虞世南、褚亮、萧德言撰:《群书治要》第1册,第104页下栏。
    (25)同上,第75页下栏—第76页上栏。
    (26)同上,第32页上栏。
    (27)“太宗立,追封建成为息王,谥曰隐,以礼改葬,诏东宫旧臣皆会,帝于宜秋门哭之,以子福为后。十六年,追今赠。”参见《新唐书》第11册,第3544—35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