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地区实施《土地改革法》研究
详细信息    本馆镜像全文|  推荐本文 |  |   获取CNKI官网全文
摘要
土地制度是社会的基本制度,土地制度的变革是整个社会变革的基础。综观中国历史长河中的每次巨变,农民们最强烈的愿望是获得土地及其收益。到了近代,很多社会团体及个人都提出过解决土地问题的方案和主张,但都以失败告终。历史的重任最终落在中国共产党身上。自成立后,共产党就以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作为自己的使命,沿着“耕者有其田”的目标前进。建国后,共产党更是领导人民群众进行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使千百年来受封建土地制度奴役的中国农民获得了其赖以生存的土地。从中央到地方颁布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以下简称为《土地改革法》)为核心的一系列政策法令,为土地改革运动的有序开展提供了保障。
     本文即以西南地区实施《土地改革法》为论题,以档案材料为主要依托,力图从制度建设和实践运作两个层面对这段史实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就制度建设而言,本文着重探讨了中央及西南地区围绕《土地改革法》进行制度建设的情况,并对其中的核心规定进行了梳理说明。就实践运作而言,本文探讨了土地改革制度,特别是其中的核心性规定,在实践中被遵照执行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对一些偏离土改政策法令的过激行为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在上述梳理和分析的基础上,笔者试图跳出权力话语,对建国初期土地改革及其政策法令的历史命运进行理性反思,分析其间蕴含的独特社会治理模式,并由此考察其对中国社会及法制建设的深远影响。
     除了导论和结语之外,本文主体部分分为七章。
     第一章为建国初期土地改革及其《土地改革法》。本章首先对建国前中国共产党解决土地问题的实践及制度进行了梳理,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建国初期土地改革的缘起与部署,继而详细考察了《土地改革法》出台的过程及主要内容,并指出以《土地改革法》为核心的一系列政策法令的颁布,使建国初期土改运动得以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展开,为土地改革运动的顺利完成提供了保障。
     第二章为西南地区土地改革及其基本制度。文章首先描述了西南地区土地改革的背景和开展情况,接着归纳分析了西南地区为了配合《土地改革法》的实施进行制度建设的情况。西南地区土改制度建设继承了中央一贯坚持的调查研究、典型试验和广泛征求基层意见等理念;西南地区制度建设的主体包括西南局、各行署或省、地市、县等;西南土改制度的种类可具体分为布置工作类、批复下级请示类、经验推广与教训警示类、补充细化类、其他类:西南地区土改制度建设的内容既包括较为宏观的对各地土改进行总体安排的基本制度,也包括较为微观的针对土改各环节问题的一些具体规定。笔者将西南地区土地改革的基本制度归为三大类别:即分别指向农村一般地区、城市郊区和少数民族土改问题的土地改革实施办法或补充规定、城市郊区土改实施办法以及少数民族土改问题的特殊规定,这些规范文件及其规定构成了西南地区实施《土地改革法》的基本制度。本章仔细梳理了《川东区土地改革实施办法》、《川西区土地改革实施办法》、《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川北区土地改革实施办法》、《云南省土地改革实施办法》、《贵州省实施土地改革补充办法》、《西康省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补充规定》以及《重庆市郊区土地改革实施办法》等基本规范,并将其与上位规范进行了对照分析,指出了西南地区围绕着实施《土地改革法》进行配套制度建设的几种做法。文章还简要了探讨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土改问题的制度建设情况。此外,西南地区围绕实施《土地改革法》具体环节中的问题也出台了大量政策法令,涉及到农民协会的整顿、阶级成份的划分、土地及其他资源的重新分配、土改人民法庭的组建与运作等等方面的内容。对这些内容的制度建设与实践运作情况的探讨,将在随后几章里逐一展开。
     第三章为农民协会的整顿。农民协会是土地改革的合法执行机关。本章首先梳理了中央及西南地区农民协会制度建设情况,指出了其核心在于对农协入会条件的规定,并对之进行了重点说明。在此基础上,从相关档案材料出发考察了农民协会在实践中存在的成份不纯问题及进行整顿的情况,并以重庆市江北县为个案,具体展现了整顿前后的农民协会在会员人数和领导成份等方面的变化。本章最后对农民协会的性质、特点和历史命运进行了反思,指出了虽然农民协会在制度上被设计为群众自治性组织,却在实践中部分地承担了基层政权组织及反封建统一战线的功能,并具有过渡性、依附性、综合性等特征,但无论如何都不可小视农民协会在建国初期土地改革运动中的重要作用及其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第四章为阶级成份的划分。阶级成份划分是土地改革的重要工作,是农村重新分配生产资料和确定社会政治地位的基本依据。本章首先对《土地改革法》、《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及其补充规定、《西南局关于划分农村阶级的若干问题与答复》、《西南局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几点意见》等文件进行了梳理,指出这些文件的核心内容在于界定和说明阶级成份划分的标准,并探讨了有关规定。随后,结合具体档案材料对阶级成份的划分及错划问题进行了考察分析,并以成都市华阳县二区的王骏昌阶级成份申诉案件为分析对象,展现了乡村社会各阶级围绕着阶级成份定性问题进行激烈斗争的场景,进一步细致阐述了农村社会各阶级在土改中的思想动态与行为逻辑。相对而言,阶级成份划分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与偏差最多。造成阶级成份错划的原因主要有基层指导情况、干部作风及群众心态等等。阶级成份错划的深层原因则蕴含在阶级成份的人为建构性与乡村社会传统文化的冲突中。已有越来越多的研究者指出,革命前的中国乡村社会固然存在着阶级分化和阶级对立,但它们绝不像共产党领导人和后来正统史学家们所说的那样严重和普遍。阶级成份划分以土地占有及其剥削关系为基本标准对乡村社会成员进行分类,但这种划分并非是基于自然、历史的传统,与传统的乡村文化间存在着一定的冲突,带有很强的人为建构色彩。共产党通过阶级成份的划分不仅对土地进行了重新分配,也有效实现了民众动员、资源汲取和社会治理等目标。
     第五章为土地及其他资源的重新分配。土地及其他资源的重新分配无疑是土地改革的重要阶段之一。这一阶段制度建设的核心问题在于土地及其他资源重新分配的原则和方法。本章考察了中央及西南地区对此的相关规定,并以大量详实的资料展现了对乡村社会资源重新分配的具体情形,呈现了土地分配的大致结果。这一阶段实践中也同样出现了较多偏差,如分配标准混乱、偏离阶级路线、违反某些分配原则等等。本章以昆明市楚雄地委牟定县委违法征收富农土地规定的事件为个案,详尽分析了基层实践如何背弃了土改政策法令的规定、上级机关对此的态度及其纠正策略。笔者在陈述并分析这些偏差及现实原因的基础上,更试图揭示其深层根源所在。土地改革本身的固有性质使它带有某种没收财产的性质。而在组织者的治理策略中,和平土改必须反对,土改必须以无偿剥夺地主阶级的方式进行。最后笔者以社会学的视角分析了对土地及其他资源重新分配过程中农村社会各阶级的行为策略。
     第六章为土改人民法庭的组建与运作。土改人民法庭是具有一定群众性的临时特别审判机关,它旨在镇压了阶级敌人的反抗与破坏,并力图适度规制土改中的群众行动,为《土地改革法》的实施提供保障。本章以人民法庭组建和运作为关注重点,梳理了中央及西南各地相关政策法令规定,并以大量详实的资料生动地展现了对土改人民法庭组建和运作及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的考察分析。最后以贵定市贵築县白云区人民法庭公审恶霸案件为例,进一步展现了土改人民法庭组建和运作情况。在此基础上,本章还特别阐述了土改人民法庭的实践功用与其制度定位间存在的偏离,分析了人民法庭组建和运作中的一些基本特点,如临时性、特殊性、仪式性和象征性及群众性等,在肯定人民法庭历史功绩的同时,分析了其历史局限。
     第七章为土地改革及其政策法令的评价与反思。本章试图在总结西南地区土地改革史实的基础上,对土地改革及其政策法令进行理性反思,并透视其对中国社会及法制建设的深层影响。土地改革结束了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实现了农民“耕者有其田”的愿望,同时也改变了乡村权力结构及运作方式,重塑了国家与乡村社会的关系,确立了运动型乡村治理模式,并由此奠定了此后中国农村社会的基本格局。可以说,正是通过土地改革运动,共产党才得以将民众纳入国家权力体系的运行轨道,实现了乡村治理的目标,并迅速型构了新的民族国家。作为思想革命的土改也极大地影响到民众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民众的心灵日益被阶级思维集体化。群众运动的大规模运用,使革命话语在宏观政策和微观心理层面得到了延续。
     土改的顺利开展离不开从中央到地方一系列政策法令的指导。作为全国土改总纲领的《土地改革法》继承了以往共产党解决土地问题的经验教训,并根据时代的要求有所发展。土改制度建设工作始终受到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并贯穿于整个土地改革运动的全过程,为土地改革的顺利完成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必须承认的是,土改制度建设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方面,由于时间仓促,经验不足,很多规定本身还相当笼统和粗糙。另一方面,“行动中的法”与“文字中的法”也存在永恒的张力。文字中的法需要借助干部及群众的实践努力才能得以实现。同时应当看到,土改政策法令失范的深层根源在于群众运动与制度建设的“二律背反”。建国初期土改运动的依靠力量只能是广大人民群众。而群众一旦被发动起来,形成了大规模运动,则往往难以控制,有时难免会超越政策法令的边界。作为一场伟大的社会变革,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运动的历史意义远远超出了经济领域,在政治、思想、文化等广阔的领域内对中国的历史进程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其中,更重要的影响在于土地改革改变了农村的社会结构,重构了乡村社会的政治秩序,为国家意志在乡村社会的实施提供了常规行政手段所无法比拟的有利条件,最终形成了一种独特的乡村社会治理模式,即后来学者所称的“运动型治理模式”。此外,土地改革中政策法律的混用和群众运动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但也给未来的法制建设带来了某些消极影响。应当说,建国初期土改政策法令还带有很强的过渡色彩,它所创建的制度、组织、程序等基本上还是探索性的。总之,建国初期的土改法制,不是正常时期的法制,更不是理想的现代法制。在我们建立和谐社会和法治国家的今日,对这一段光明与歧途共存的法制旧路应当进行理性的反思。
Being the basic system of a society, the reform of land system lays the foundation for the reform of the whole society. Looking back at the Chinese history, every great reform characterized with the land reform, which reflected the peasants' hope to have the land and its profits. In recent history, a lot of organizations and individuals proposed many ways to solve the land problem without any success. Having regarded this task as the historical responsibility, the Communist Party has tried to help the farmers realize their dream of owning the land ever since its birth. After the PRC was founded, Chinese farmers finally got the land which they had longed for thousands of years as the Party carried out the great Land Reform Movement through the promulgation of a series of policies and laws, which secured the orderly development of the Land Reform.
     This dissertation, focusing on the enforcement of the Land Law, tries to retell and analyze the history from both the institutional side and the practical side on the basis of archive materials. On the institutional level, the dissertation studies the form and content of the institutions including the policies, laws and organizations. On the practical level, the dissertation investigates the specific ways of land reform as well as their success and failure. The author, having analyzed the reasons for the extreme measures in the Reform, purports some rational reflection on the policies and laws, which stand for a special kind of social control, and their influence on the Chinese society.
     In the first chapter, the Party's experience and instituional accumulation and the origin and arrangement of Land Reform are retold, then the making as well as the major content of the Land Reform is investigated.
     The second part discusses the efforts made by the Southwestern Part of China to establish the institutions in order to implement the Land Reform Law. Having practiced the spirit of the investigation, study and the exemplary experiment which the Central Committee had persisted for long, the institutions of the Southwest are divided into three catagories: the policies for the general contryside areas , the suburb areas and minority areas,these policies constitute the major part of Land Reform. The author analyzes the following polices namely,"Land reform Implementation Means for Eastern Sichuan Area ","Land reform Implementation Means for Western Sichuan Area ", "The Means to Implement the Land Reform Law in the Southern Sichuan Area", "Land reform Implementation Means for Northern Sichuan Area", "Implementation Means for Yunnan Province ", "Supplement ary Mean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Land reform in Guizhou Province ", "Mean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Land reform in Xikang Province ", The dissertation compared these polices with the State level laws. Other measures to implement the Land Reform Law such as the management of the Farmers' Association, the classification of the classes, the redistribution of land and other resources, the establishment and function of Land Reform Court are also analyzed by the author.
     The Farmers' Association was the legal executive organ of land reform, the third chapter discusses the work of institution by the Central Committee and the Southwest, Based on the archive materials, and takes the JiangBei County as an example, the dissertation retells the changes took place after the work of management. At last, the nature, charisteristic of and the historical role played by the Fanners' Association are analized, the author advocates that although designed as an autonomous organization, it functioned as thegrass governent.
     The forth chapter investigates the class division, which is the important work of Land Reform and the basis on which the fanners were distributed the resources and social political status. Author analyzes the important law such as the Land Reform Law in order to find the principles to have the class division. By means of archive materials and invididual cases, the author discloses the different attitudes and actions of different classes. Most wrongdoing existed in this part of work. The reasons for this are the following: the conflict between the abstract and ideal standards and the complexity of the reality, the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the quality of the basic cadres. The key reason is that the division of social members by the class was by nature a kind of rationalist construction, which did not base itself on the historical tradition. What's more, the class division became a kind of symble, which was monopolied by the Party and the leaders and through which the Party and leaders realized the aim to mobilize the social members, and manage the society.
     The fifth chapter discusses the redistribution of land and other resources, which were the key stage of Land Reform. Author not only investigates the related rules and polices but also retells the procedures of the distribution. Taking Shuangbai in ChuXiong Kunming as an example, the dissertation studies how the basis level violated the Land Reform Law and why they did this. Through the sociology perspective, the author analyzes the strategy of the social classes.
     The sixth chapter discusses the establishment and the operation of Land Reform Law Court, which was the temporary special trial organ and which functioned to conquer the rebellion and damage by the class enemies and to guarrante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Land Reform Law. Focusing on the establishment and the operation, with sufficient archive materials, the dissertation discusses the major problems, charactors and functions of the court.
     The seventh chapter is the appraisal and reflection. The Land Reform, drawing an end to the feudal land system and helping the farmers realize the dream of Having Land, brought changes to the power constituion and its operation in the countryside and rebuilt the relation betweent he state and the countryside. The Party quickly built a new national state through the Land Reform, which also influenced the mentality of farmers.
     Land Reform Law, as the general principle, was drafted with the accumulation of the experience of the Party. The work of Land Reform was stressed from the beginning by the leaders from the Central level to the basic. Undoubtedly, there were some problems in the Land Reform. Due to the lack of both time and experience, the regualtions were rough, thus leading to the great gap between the paper law and the living law. Another important factor is the conflict between the Mass Movement, Revolutionary Ideology and I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 Specifically speaking, Mass Movement was adopted at the start of the Land Reform however, it was hard to check with its practice being beyond the policies and laws. Land Reform has great influence on Chinese society on large scope besides the economical sphere. The most significant is the form of a unique mode of social control, named Mass Movement Control, by means of changing the social structure and political order in the countryside. And the mixture of policies and laws as well as the adoption of Mass Movement, though being the historical product, has caused some negative points for the future rule of law, therefore, Land Reform did not finish the task of the constitution of new legal system, it is neither the normal nor the ideal modem legal system, it needs our attention while we are constituting the modern legal system.
引文
1[美]埃德加·斯诺:《斯诺眼中的中国》,北京:中国学术出版社,1982年版,第47页。
    2 《管子·水地》。
    3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30页。
    4 不可否认的是,蒋介石及国民党当局曾试图秉承孙中山先生“平均地权”的遗志,推行土地改革,并为此出台了大量政策法规,但却始终未能认真推动土地改革的开展。在蒋介石时看来,这是导致国民党最终败给共产党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国民党土地改革失败的原因,蒋介石说到:“所可惜的是我们有完善的主义、政策、计划和方案,却缺乏具体精密的方法和笃实践履的行动……过去我们的失败,就失败在虽有计划,而没有行动,虽有行动,而缺少方法,即使有了行动,而又是与现实不合的……没有方法,亦就不能获致效果。”(参见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室编:《三民主义历史文献选编》,中共中央党校科研办公室,1987年版,第435页。)
    5 Jack Gray,"Political Aspects of the Land Reform Campaigns in China,1947-1952," Soviet Studied,Vol.16,No.2(Otc.,1964).
    6 John Wong,Land Reform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Institutional Transformation in Agriculture.New York:Praegcr,1973;Victor Lippit,Land Reform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China.A Study Institutional Change Development Finance.White Plains,FlY:International Arts and Sciences Press,1974.对两部书的评论参见 Ben Stavis,"China and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Land Reform,"Modern China,Vol.4,No.1(Jan.,1978).
    7 参见胡伊默:《土地改革论》,中华大学经济学会,1949年版:盂南:《中国土地改革问题》,香港:新民主出版社,1948年初版。
    8 李康:“西村十五年:从革命走向革命——1938-1952冀东村庄基层组织机制变迁”,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硕士论文,1999年。
    9 李里峰:“变动中的国家、精英与民众——土地改革与华北乡村权力变迁(1945—1953)”,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博士后研究报告,2004年。
    10 张佩国:“中国乡村革命研究中的叙事困境——以‘土改'研究文本为中心”,《中国农史》,2003年第2期。
    11 据笔者所知,尚无有关西南地区土地改革的研究专著或博士论文问世,目前已发表学术论文也十分少见,如刘志愚:“邓小平与西南土地改革”,《四川档案》,2004年第4期:郎维伟、张朴、罗凉昭:“试论西南民族地区实行土地改革的实践”,《贵州民族研究》,2004年第4期。
    12 参见曲丰霞:“毛泽东土地改革理论和政策研究综述”,《毛泽东思想研究》,2003年11月;王立民:“上海土地改革立法与近郊农村的发展”,《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孙平:“论党的土改政策的成熟和完善——兼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
    13 参见孙平:“论党的土改政策的成熟和完善——兼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郎迎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颁布的前前后后”,《纵横》.2001年第1期;郑有贵:“土地改革是一场伟大的历史性变革——纪念《中华人民共和田土地改革法》颁布50周年”,《当代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5期;周约三:“土地改革对消灭封建关系及发展生产力的意义——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公布三十二周年”,《史学月刊》,1982年第4期;何之光:“《土地改革法》的夭折”,《炎黄春秋》,2006年第8期;喻权域:“《土地改革法》何曾‘夭折'——四川土地改革亲历记”,《中华魂》,2007年第1期;叶明勇:“土地改革政策与‘和平土改'问题评析——兼与何之光《土地改革法的夭折》一文商榷”,《当代中国史研究》,2007年第4期。
    14 参见中共中央组织部等编:《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5卷,第710-739页:赵博、樊天顾主编:《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大事记》,第43页。
    15[美]周锡瑞:“‘封建堡垒'中的革命:陕西米脂杨家沟”,冯崇义等主编:《华北抗日根据地与社会生态》,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8年版,第21-22页。
    16[美]黄宗智:“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从土改到文革时期的表达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中国乡村研究》第2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66-95页;郭于华、孙立平:“诉苦;一种农民国家观念的形成机制”,《中国学术》,2002年第4期。
    17[美]罗斯科·庞德:《社会法理学论略》,陆鼎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26年版,第109-110页。
    18 瞿同祖:《中国法棹与中国社会》,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导论。
    19[美]黄宗智:“中国法律制度的经济史、社会史、文化史研究”,《北大法律评论》第2卷第1辑,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20 《辞海》采用的即是这一种定义,即“土地改革运动: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农民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农民土地所有制的革命运动。”(参见辞海编委会:《辞海》上卷,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版,第1482页。)同样的用法还见于赵效民主编:《中国土地改革史1921-1949》,前言。(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21 许涤新主编的《政治经济学辞典》(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对“土地改革”的解释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农民土地所有制的革命。这种革命斗争在第二次国内革 命战争时期称土地革命,在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和全国解放以后称土地改革。”现行的高中教材《中国近代现代史》(下册)中规定:“土地改革运动,指解放战争时期和建田初期党领导的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农民阶级土地所有制的革命运动。”孙平的“论党的土改政策的成熟和完善——兼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采用的也是这种用法。张学强的《乡村变迁与农民记忆:山东老区莒南县土地改革研究》(南京大学历史学博士论文,2004年)也采用了这一用法。另外,在党的有关历史文献和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著作中,提及土地政策时也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政策叫土地革命,把解放战争和建国初期的政策叫土地改革运动。
    22 历史学习,http://ks.cn.yahoo.com/question/1407010813906.html.
    23 辞海编委会:《辞海》下卷,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版,第4165页。
    24 同样的用法参见姜爱林:《土地政策基本问题研究》,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1年版。
    25 辞海编委会:《辞海》中卷,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版,第2532页。
    26 中国法律法规网,http://www.falvfagui.com/fagui/Class1187/194902/1290272.html.
    29 刘少奇:《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中央政法公报》,目录号:6,案卷号:12。
    30 刘少奇:《刘少奇选集》下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0页。
    31 刘少奇:《刘少奇选集》下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1页。
    32 中央政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重庆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中央政法公报》,目录号:6,案卷号:12。
    33[美]莫里斯·迈斯纳:《毛泽东的中国与后毛泽东的中国》,杜蒲、李玉玲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34 邓小平(1904-1997),四川广安人。1949年10月—1954年12月,任西南局第一书记。1950年6月—1953年3月,任西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1950年2月—1955年5月.任西南军区政委。1949年10月—1954年12月,任七届中央委员、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副总理、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等西南局第二书记等职。
    35 刘伯承(1892.12-1986.10),四川开县人。1949年12月-1953年3月,任军政委员会主席、七届中央委员、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军事学院院长兼政委等职。
    36 张际春(1900-1968),湖南宜章人。1926年加入中共。时任西南军区副政委,1954年任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兼国务院文教办公室主任。
    37 张际春:《西南区第一、二期土地改革工作总结》,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重庆工作》,目录号:642,案卷号:12。
    38 西南军政委员会:《川西农村的封建统治》,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土改运动资料汇编》,目录号:65,案卷号:1。
    39 周与:《关于西南区镇压反革命工作的报告》,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重庆工作》,目录号:701,案卷号:50。
    40 孙志远:《关于会议准备工作的报告》(参见西南军政委员会办公厅编印:《西南政报》第1期,1950年9月,第1页。)关于西南军政委员会成立的时间,另一说为:1950年2月8日,西南军政委员会成立。(参见刘伯承传编写组:《刘伯承传》,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2年版,第532页。)这一说法似乎有误。因为,1950年7月27日,刘伯承在致开幕词中宣布:西南军政委员会今天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宣告成立。西南军政委员会.是在开了人民政协第1届全国委员会第2次会议,奉了中央人民政府的任命之后成立的。(参见《西南政报》第1期,1950年9月,第1页。)另据笔者检索1950年的《人民日报》,从1950年2月16日始。《人民日报》开始出现以西南军政委员会作为一级政权进行政务活动的报道。如西南军政委员会、重庆市军管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于2月16日晚举行盛大鸡尾酒会,庆祝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及其他两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协定的签订;西南区财政经济委员会为执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于3月12日至20日召开了西南财政会议;7月10日西南军政委员会直属各部、处、局、行20多个单位的干部约万人,已开始进行整风学习;7月27日召开西南军政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的中心议题为减租问题等。因此,可以断定,西南军政委员会在召开第1次全体委员会议宣布正式成立之前已以大行政区一级政权的名义开始了运转。
    41 “西南行政区划介绍”,《人民日报》,1950年3月31日。
    42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央人民政府法令汇编(1949—1950年)》,北京:法律出版社,1982年版,第20-21页。
    43[美]R·麦克法夸尔、费正清:《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革命的中国的兴起(1949—1965年)》,谢亮生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83页。
    44 《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委员会组织通则》(大行政区军政委员会适用此组织通则),《人民日报》,1949年12月19日,第2版。
    45 1949年11月28日第8次政务会议通过的《政务院关于任免工作人员的暂行办法》第1条规定了政务院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任免的人员。其中乙项包括的是“大行政区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委员;大行政区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副部长及其他同级人员;大行政区直属市市长、副市长、委员”,丙项包括的是“省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委员”。第2条规定的是政务院任免或批准任免的工作人员,其中丙项包括的是“大行政区人民政府的厅长、局长、处长与其副职及其他与以上各职同级之人员;省人民政府及中央直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厅长、局长、处长与其副职及其他与以上各职同级之人员;大行政区直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局长、副局长及其他与以上各职同级之人员;省直属市市长、副市长、委员:专员区专员、副专员、县长、副县长、委员。”(参见《人民日报》,1950年1月6日,第1版。)
    46 邓小平:“团结起来,战胜困难”,《西南军政委员会纪事》,四川省档案馆编,2001年。
    47 理查德·伊文思:《邓小平传》,武市红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17页。
    48 何东等:《中国共产党土地改革史》,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2年版,第392页。
    49 这里对西南地区土地改革情况的总结主要参见了张际春的报告:《西南区第一期土地改革工作总结》(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重庆工作》,目录号:642。案卷号:12)、张际春的报告:《为加速完成土地改革而努力》,《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重庆工作》,目录号:701,案卷号:50)以及何东等的《中国共产党土地改革史》(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3年版。)
    50 中共贵州省政策研究室:《农村调查提纲的通知》,贵州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9,目录号:1案卷号:1 IO.
    51 中共万县地委办公室:《万县双溪乡情况初步调查》,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44。
    52 邓小平:《邓小平同志关于西南局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第四次会议的综合报告》,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重庆工作》,目录号:613,案卷号:31。
    53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264-1266页。
    54 《中共中央文件选编》第17册,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版,第356-362页。
    55 中共川东区委:《区党委关于加强与改善报告制度的指示》,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川东区委,目录号:1,案卷号:464号。
    56 中共西南军政委员会办公厅:《西南局对判处徒刑的犯人分配土地的意见》,贵州档案馆藏档,全宗号:126,目录号:1,案卷号:24。
    57 李井泉(1909-1989),江西临川人。1930年加入中共。时任第20兵团政委。1952年秋,任四川省委第一书记、省军区第一政委兼省政府主席。
    58 阎红彦(1909-1967),陕西安定人。1925年加入中共。1949年2月任第3兵团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
    59 张霖之(1908-1967),河北南宫人。1929年加入中共。时任中共重庆市委第二书记、第一书记。1952年调任第二机械工业部副部长。
    60 谢富治(1909-1972),湖北黄安人。1931年加入中共。1949月任川东军区政委,1952年起任中共云南省委书记、第一书记,政府主席,西南军区副政委、云南军区司令员兼政委等职。
    61 中共川北区党委办公厅:《川北区行署关于一九五一年争取基本完成全区土地改革的决定》,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708,目录号:1,案卷号:10。
    62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人民法庭组织通则》,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685,案卷号:28。
    63 中共西南军政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在土地改革中解决公营工厂用地的指示》,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 类《法令总编》,目录号:9209,案卷号:10。
    64 中共西南军政委员会办公厅:《西南局对划分成份问题复川北区党委》,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材料》,目录号:701,案卷号:38。
    65 中共万县地委:《万县地委对具体分田的两点意见复万县市委》,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材料》,目录号:701,案卷号:42。
    66 中共川东区党委:《区党委对土地改革中处理有关工人农民共同利益上某些具体问题巩固工农联盟的指示》,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46。
    67 中共西南军政委员会:《西南军政委员会关于颁发土地证工作的指示》,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政报》,目录号;D699,案卷号:28。
    68 中共川东区委:《川东区党委关于省、区与县的边界之土地的处理意见》,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48。
    69 中共万县地委:《万县地委关于奉节第四区发生严重匀田事件的通报》,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42。
    70 邓小平:《邓小平副主席关于“一九五一年的工作任务报告”的决议》,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政报》,目录号642,案卷号:5。
    71 谢富治:《谢富治同志向川东区党委第二次扩大会议的报告》,重庆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26。
    72 中南局:《中南局关于地主参加劳动问题的报告》,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川东区委,目录号:1,案卷号:464。
    73 这里所称的一般农村地区土改闯题,是指城市郊区和少数民族土改以外的其他地区或人口的土改问题。由于《土地改革法》附则第35条规定:“本法适用于一般农村,不适用于大城市的郊区。大城市郊区的土地改革办法,另定之。本条所称的大城市,由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按城市情况决定之。”第36条规定:“本法不适用于少数民族地区。但在汉人占多数地区零散居住的少数民族住户,在当地土地改革时,应依本法与汉人同等待遇。”因此,西南各地一般都会另行制定政策法令规范郊区及少数民族的土地改革问题,作为土地改革法下位法的西南各地土地改革实施办法或补充规定主要指向的是城市郊区和少数民族以外的地区和人口的土改问题。但也有个别地方,如贵州省在其实施土地改革补充办法中对少数民族土地改革问题进行了一些专门规定。
    74 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政报》,目录号:642,案卷号:6。
    75 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土地改革文件汇编》,目录号:65,案卷号:13。
    76 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政报》,目录号:642,案卷号:7。
    77 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政报》,目录号:642,案卷号:6。
    78 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政报》,目录号:642,案卷号:7。
    79 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政报》,目录号:642,案卷号:10。
    80 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政报》,目录号:642,案卷号:10。
    83 《贵州省土改文集》,贵州省档案资料编辑部,1992年2月。
    84 云南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15,目录号:1。案卷号:304。
    85 李里峰:“变动中的国家、精英与民众——土地改革与华北乡村权力变迁(1945—1953)”,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博士后研究报告,2004年版;何高潮:《地主·农民·共产党——社会博弈论分析》,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美]弗里曼、毕克伟、塞尔登:《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陶鹤山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
    86 农民组织的历史可远溯到清末。中国农会制度的演变过程可分为四个阶段,即清末民初整理农业之枢纽的农会、大革命农民运动时期行使田家政权的农民协会、园民政府整治社会秩序的农会、解放初期进行土地改革的农会和文革时期进行阶级斗争的贫下中农协会。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十分重视发动农民的力量进行革命,采取过很多组织农民的形式,农民协会就是其中的一种。其中,共产党在大革命时期和解放初期领导农会都是按阶级斗争原则组织起来的准政权组织。早在1921年9月27日,共产党员沈玄庐在浙江省萧山县衙前村成立农民协会;1922年7月29日,“农运大王”澎湃在广东省海丰县组织赤山农民协会。此后不久,毛泽东也在湖南许多地方组织农民协会。1927年8月底,全国已有17个省建立了农民协会。大革命时期,党提出“一切权力归农会”的口号,农会拥有行政、司法和控制农民武装之权。但后来随着异常严峻的战争形势,农民协会原来的准政权功能被苏维埃政权模式所替代,原来的群众性组织功能被随后兴起的贫民团、农民抗日救国会、农民救国联合会等群众性团体替代。抗日战争胜利后,随着全面内战的展开,广大农村由原来的减租减息政策转变为实行坚决的土地改革,农民协会又重新活跃起来。在游击区和老区,以贫农团为核心的新农会取代了田民党政府的旧农会。(参见于建嵘:“20世纪中国农会制度变迁及启迪”,《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
    87[荧]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364-365页。
    88 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新区组织农协及减租问题资料》,目录号:422,案卷号:2。
    89 重庆市江北县档案馆藏档,全宗号:1,目录号:1,案卷号:1。
    90 重庆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各地农民协会组织章程汇集》,目录号:422,案卷号:1。
    91 重庆档案馆藏档,重庆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28。
    92 重庆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27。
    93 中共川东区党委:《川东区党委关于整理农协组织中对待反动的党团员和被群众管制分子的处理意见的通报》,重庆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各地农民协会组织章程汇集》,目录号:422,案卷号:1。
    94 中共川南区党委:《川南区农民协会组织章程(草案)》,重庆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各地农民协会组织章程汇集》,目录号:422,案卷号;1。
    95 中共川北区党委:《川北区农民协会组织章程(草案)》,重庆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各地农民协会组织章程汇集》,目录号:422,案卷号:1。
    96 中共西康省委:《西康区党委关于组成农协的意见》,重庆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各地农民协会组织章程汇集》,目录号:422,案卷号:1。
    97 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农民协会组织章程》,重庆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各地农民协会组织章程汇集》,目录号:422,案卷号:1。
    98 中共贵州龙里县龙山镇党委:《贵州龙里县龙山镇农民协会组织章程(草案)》,重庆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 类《各地农民协会组织章程汇集》,目录号:422,案卷号:1。
    99 东北、华北等老解放区的农民协会多由在解放战争时期的减租斗争、“反奸清算”运动中组织起来的贫农团改组而成。
    100 参见曹荻秋:《关于郊区减租退押的初步总结及提前实行土改的报告》,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工作》,目录号:65,案卷号:16。
    101 参见《全国农民协会组织日益壮大》,《人民日报》,1951年1月5日。
    102 参见中共万县地委:《万县地委在县委书记会议上发现的问题和今后工作意见》,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工作》,目录号:611,案卷号:50。
    103 参见中共万县地委:《万县天城乡土地改革中整理农会两种不同方法与效果》,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工作》,目录号:611,案卷号:48。
    104 参见中共涪陵地委:《涪陵地委关于涪陵、丰都土地改革中几个问题的通报》,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48。
    105 参见中共江津地委:《江津二区在土地改革中整理农会的几点经验》,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49。
    106 参见中共重庆市委:《市委关于郊区各级农协组织成份不纯的情况向西南局的报告》,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重庆工作》,目录号:716,案卷号:21。
    107 参见中共川南区党委:《川南自贡市农协会关于健全农协组织的几点经验》,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 类《新区组织农协及减租问题资料》,目录号:422,案卷号:2。
    108 参见中共长寿地委:《川东长寿县农协工作的成绩及目前存在的几个严重问题》,重庆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新区组织农协及减租问题资料》,目录号:422,案卷号:2。
    109 参见中共长寿地委:《川东长寿县农协工作的成绩及目前存在的几个严重问题》,重庆档案馆鼠档,全宗号:D类《新区组织农协及减租问题资料》,目录号:422,案卷号:2。
    110 参见中共万县地委:《万县地委在县委书记会议上发现的问题和今后工作意见》,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工作》,目录号:611,案卷号:50。
    111 中共川东区党委:《川东区党委农委会给各地委县委并农委的一封信》,重庆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28。
    112 中共川东区党委:《川东区党委关于召开川东区第一次农民代表会议的报告》,重庆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 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27。
    113 参见中共万县地委:《万县地委在县委书记会议上发现的问题和今后工作意见》,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工作》,目录号;611,案卷号:50。
    114 参见刘治东:《川南资阳农民是怎样组织起来的》,重庆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新区组织农协及减租问题资料》,目录号:422,案卷号:2。
    115 参见中共江北县五区委:《第三届农训班总结材料》,重庆市江北县档案馆藏档,全宗号:1,目录号:1,案卷号:4。
    116 参见中共壁山区委:《壁山区各县举办农民训练班的经验》,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材料》,目录号:701,案卷号:27。
    117 参见中共江津地委:《江津二区在土地改革中整理农会的几点经验》,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49。
    118 参见刘治东:《川南资阳农民是怎样组织起来的》,重庆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新区组织农协及减租问题资料》,目录号;422,案卷号:2。
    119 参见中共西区党委:《峨眉太和乡整顿农协的经验》,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工作》,目录号:613,案卷号:31。
    120 中共川东区党委:《川东区党委关于纠正整顿农协工作中的偏向给各地电》,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中共川东区委,目录号:1,案卷号:182。
    121 中共川东区党委:《江北县群运工作总结报告》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中共川东区委,目录号:1,案卷号:182。
    122 西南地区土改农民协会整顿前后的大致情形可进一步参见张际春:《为加速完成土地改革而努力》(重庆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重庆工作》,目录号:701,案卷号;50。)或者本文的“土地改革及其政策法令的评价与反思”一章“以政治成效为中心的分析”一节其中所引用的部分整顿农协的数据资料。
    123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遍》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410页。
    125 于建嵘:“20世纪中国农会制度变迁及启迪”,《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
    126 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土改文件汇编》,目录号:65,案卷号:12。
    127 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土改文件汇编》,目录号:701,案卷号:33。
    128 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土改文件汇编》,目录号:701,案卷号:33。
    129 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划分农村阶级成份手册》,目录号:65,案卷号:5。
    130 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土改文件汇编》,目录号:65,案卷号:12。
    131 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土改文件汇编》,目录号:65,案卷号:12。
    132 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科》,目录号:701,案卷号:33。
    133 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划分农村阶级成份手册》,目录号:65,案卷号:5。
    134 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37。
    135 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土地改革参考资料》第3辑,目录号:65,案卷号:22。
    136 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划分农村阶级成份手册》,目录号:65,案卷号:5。
    137 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38。
    138 贵州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6,目录号:1,案卷号:20。
    13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中对划分阶级成份的规定,只有1条,即第31条,其规定:“划定阶级成份时,应依据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按自报公议方法,由乡村农民大会,农民代表会,在乡村人民政府领导下民主评定之。其本人未参加农民协会者,亦应邀集到会参加评定,并允许其申辩。评定后,由乡村人民政府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本人或其他人如有不同意见,得于批准后15日内向县人民法庭提出申诉,经县人民法庭判决执行。”
    140 姜义华:《理性缺位的启蒙》,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215页。
    141 任弼时:“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文件选辑》,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104-108页。
    142 比如,在对富裕中农的问题、富农的剥削时间与剥削分量问题、反动富农问题进行规定后,又引用具体案例加以说明。这也是当时政策法令的特色做法之一。
    143 参见康健:《关于划阶级问题的调查》,贵州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9,目录号:1,案卷号:117。
    144 参见中共铜仁地委:《思南县农武乡四、五两村划阶级中的几个问题》,贵州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6,目录号:1,案卷号:20。
    145 参见中共重庆市江北县委:《江北县第五区委第二期农训班总结材料》,重庆市江北县档案馆藏档,全宗号:1,目录号:1,案卷号:4。
    146 参见中共川东区党委:《兴隆乡新民村划分阶级成份工作的报告》,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中共川东区委,目录号:1,案卷号:182号。
    1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31条规定:“划定阶级成份时,应依据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划分农村阶级成 份的决定,按自报公议方法,由乡村农民大会,农民代表会,在乡村人民政府领导下民主评定之。其本人未参加农民协会者,亦应邀集到会参加评定,并允许其申辩。评定后,由乡村人民政府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本人或其他人如有不同意见,得于批准后十五日内向县人民法庭提出申诉,经县人民法庭判决执行。”
    148 中共川东区党委发布的《川东涪陵、万县土改典型试验中关于划分阶级成份的经验》(重庆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划分农村阶级成份手册》,目录号:65,案卷号:5。)开宗明义地说到:“划分阶级的过程,基本上采用了华东的经验。”这表明西南很多地区在划分阶级成份问题上对华东经验的参照。此外,我们在西南地区查找土改档案时也发现了河南、湖南、山东等地划分阶级成份的总结材料,也可以视为作为土改较晚的西南各地转发外地已有经验指导本地的划分阶级成份工作的一个间接证据。
    149 参见中共川东区党委:《川东涪陵、万县土改典型试验中关于划分阶级成份的经验》,重庆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划分农村阶级成份手册》,目录号:65,案卷号:5。
    150 参见中共川东区党委:《大竹城东乡划分阶级的经验》,重庆市档案馆藏栏,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50。
    151 参见中共雅安地委:《天全县二区始阳乡划分阶级成份调查》,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西康省委,目录号:1,案卷号:553。
    152 早在革命根据地时期就发生过大量错划阶级成份的问题。对此,一个明显的例证是任弼时同志在1948年1月12日西北野战军前线委员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中说到:“现在举一个晋绥的材料来说明这种危险性的严重。据晋绥分局上月讲到纠正兴县蔡家簋行政村定成份中的错误时说:全蔡家崖行政村(缺岔儿上自然村)共五百五十二户,评定为地主富农的有一百二十四户,占总户数百分之二十二点四六。据一般的估计,在旧政权下农村中平均地主占总户数约为百分之三,富农约为百分之五,合计地主富农共约占百分之八的户数,百分之十的人数。老解放区内,很多地主及旧富农已经变化,变为其他成份,地主富农的户数应该少于百分之八,而蔡家崖地主富农的户教则比百分之八还要多出将近两倍。后来分局按照一九三三年《怎样分析阶级》及《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两个文件的原则经过农民代表委员会重新评定的结果,认为一百二十四户中,可将破产及下坡地主十一户,生产富农二十户,共三十一户改订为富裕中农或中农。这样则地主富农可减为九十三户,占全户数百分之十六点八四。后又把时间的标准从一九三七年缩短到一九四零年来评定,则全蔡家崖(连岔儿上共五百七十九户)地主富农可降为七十一户,还占总户数百分之十二点二六。如果按地主劳动五年,富农停止剥削三年者均以农民成份计算,则地主富农的户数应当还要少些。”而且任弼时还进一步指出:“我提出兴县蔡家崖划错阶级成份的问题,只是当作一个例子来说,在晋绥其他乡村,在华北、华东、华中、东北及西北的陕甘宁边区,如像蔡家崖那样定错阶级成份的,或是差不多那样的,肯定地说必定不少。”(参见《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文件选辑》,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104-108页。)
    153 参见《松江专区新农、五龙、城东三个乡土地改革与典型试验工作的基本总结》具体举例说明了被错划为地主的状况;《无锡县坊前乡土地改革典型试验工作的初步总结》中提到:划分阶级成份,历时十三天先划内部,急于求成,结果走了三天弯路。有些地方发生多订中农成份或多订贫农成份现象,有些户到现在还未能解决:《无锡县土地改革工作的基本总结》中提到:划地主中曾发生过一些偏差,存在漏划和错划阶级成份现象;《苏州专区土地改革工作的初步总结》中提到:对错划阶级成份问题,各地虽已引起重视,作了初步检察并部分的确做到纠正,但仍应结合春耕生产,作普遍深入检查,抓紧改正错划成份,以免影响春耕生产;镇江专区十一个乡土地改革与典型试验情况的报告,提到:划分阶级成份中,偏向或未弄清的问题是工商业家在农村有自耕土地时,个别乡竟分开划阶级。个别对外乡出租土地者,一律划为地主。关于错划种类.各地既有自己的个性,也有一些共性的问题。从湖南地区划分阶级中的偏向看,主要是提高成份(也有降低成份的但不是主要的),有不少村划的地主、富农及中农较多。提高成份有如下一些情况:1、提高为地主的多半是把富农的主要劳动硬算为附加劳动,把小土地出租者算为地主,或把游民、道士评定为地主。把剥削收入超过劳动收入一倍以上划为地主,把剥削收入占总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划为地主。把高利贷故意多算。有的把老苏区的军烈属,由于子弟参加革命牺牲了,失去了劳动力,也划为地主。2、挺高为富农的多半是把总收入算多了,把剥削收入算大了。把高利贷收入算多,把雇工剥削收入及租课多加计算,把劳动力一个算半个。有的把解放前三年的剥削收入加到一起去与总收入比。3、提高为中农的,多半是不把剥削与被剥削抵消计算而斤斤计较少许放贷,只按生活去评,或只按田亩去评。有的只按解放后的情况去评。有的甚至在农民内部比剥削少的一塌糊涂,不但没有通过划阶级加强了农民内部的团结,反而影响了团结。划阶级的现象,溧阳成西乡50户地主中有30户不合标准,丁埠区吴侨乡43户地主,有20户不够标准。有很多被错划的群众不服,进行申诉。松江周浦陆练才,因为划错成份辩护而入狱,全家集体自杀,只有陆妻被救,弄得家破人亡。据对苏南74个乡的统计有205件申诉案件,其中地主14件(内有90%是为了不服而上诉的,工商业家5件,小土地出租者9件,农民23件,其他1件。鉴于这种情况,中共苏南区委于1951年1月28日下发了《关于纠正错划阶级成份的指示》,要求各乡对于错划的必须不怕麻烦,绝对负责地加以改正指示中要求尚未进行或正在进行划分。(参见:中共苏南土地改革委员会:《苏南土地改革资料集》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苏南土地改革资料集》,目录号:1,案卷号:83。)
    154 参见中共西康省委:《兴隆乡新民村划分阶级成份工作的报告》,全宗号:西康省委,目录号:1,案卷号:553。
    155 参见中共川东区党委:《铜粱东郭乡土改工作组划错阶级成份的检讨》,全宗号:川东区委员会,目录号:1,案卷号:139号。
    156 参见中共川南区党委:《川南区党委关于南溪土改发生错划阶级的通报》,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中共川北区委,目录号:1,案卷号:63号。
    157 参见中共川西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华阳县中兴乡划错阶级成份的原因》,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土地改革参考资料》第三辑,目录号:65,案卷号:22。
    158 参见中共铜仁地委:《关于德江县第三期土改中错划阶级成份的通报》,贵州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6,目录号:1,案卷号:20。
    159 参见中共川北区党委:《南部南隆土改试验划阶级报告》,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川北区委,目录号:1,案卷号:65号。
    160 参见中共川东区党委:《铜梁东郭乡土改工作组划错阶级成份的检讨》,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川东区委员会,目录号:1,案卷号:139。
    161 参见中共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检查组:《德江县第三期土地改革工作情况检查报告》,贵州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9,目录号:1,案卷号:117。
    162 参见中共贵州省委:《土改中执行政策中的一些问题》,贵州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9,目录号:1,案卷号:68。
    163 参见中共川东区党委:《铜梁东郭乡土改工作组划错阶级成份的检讨》,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川东区委员会,目录号:1,案卷号:139。
    164 参见中共贵州省委:《土改中执行政策中的一些问题》,贵州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9,目录号:1,案卷号:68。
    165 参见中共贵州省委:《土改中执行政策中的一些问题》,贵州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9,目录号:1,案卷号:68。
    166 任弼时:“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文件选辑》,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104-108页。
    167 从以下浙江省海盐县横港乡错划问题的调查报告及从浙江省到华北局到中央对坚决纠正错划问题的层层指示中,我们可以看到各级领导对错划问题都十分重视,并坚决纠正。在《浙江省委关于划分阶级的指示》中,浙江省委首先简述海盐县横港乡的调查的错划情况,接下来分析错划的原因,最后反复强调要坚决纠正:“上述严重现象,应引起各级领导严重注意,深入检查,严格遵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并督促干部认真学习。凡在划阶级中模糊不清的问题。必须向上请示报告,乡不能决定向区报告,区不能决定的向县报告,直到省,一直弄清为止。”华东局对此做出进一步批示:“一月十三日报告悉,你们坚决纠正错划阶级的现象是对的,并已将来文转发各地参照执行。各地党委亦须反复教育干部,在划分阶级时,必须遵照政务院的决定,实事求是的进行,既不应包庇偏袒地主,将地主划成为非地主,也不许将富农、小土地出租者任意提升划作地主。这种不遵照政府决定任意提升阶级的办法,不但是无政府无纪律的错误行动,而且这种错误行动必将使土改阵营搅乱,必将造成打击富农、伤害小土地出租者和侵犯中农的恶果,必将使雇贫农陷于孤立,使我党陷于被动。因此,这种任意提升阶级的倾向是绝对错误的,是绝对不许可的,是绝对要立即停止的。各地不但应当加紧检查,经常告诫干部,绝对不许再犯提升阶级的错误:而且对已经被错划阶级的人,应当负责加以改正。今后对凡是界限不明难于划分的人,应当向上级请示解决,在未得上级指示之前,应暂放在一边,免划错。”(参见中共中央西南局政策研究室:《浙江省委关于划分阶级的指示》,重庆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划分农村阶级成份手册》,目录号:65,案卷号:5。)
    168 参见中共盘江地委:《贵定盘江六村划阶级调查》,贵州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9,目录号:1,案卷号:117。
    169 参见中共雅安地委:《天全县二区始阳乡划分阶级成份调查》,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西康省委,目录号:1,案卷号:553。
    170 参见中共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检查组:《德江县第三期土地改革工作情况检查报告》,全宗号;9,目录号:1,案卷号:117。
    17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版,第602页。
    172 姜义华:《理性缺位的启蒙》,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215页。
    173 李里峰:“变动中的国家、精英与民众——土地改革与华北乡村权力变迁(1945—1953)”,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博士后研究报告,2004年,第50页。
    174 参见笔者于2006.7.10在成都市双流县巨星宾馆对秦世英老人的访谈记录。(秦世英:男,现年80岁,已离休,曾在双流县西河乡两河村等地参加土改,任支点工作组组长,家住双流县老干部局家属宿舍。)秦世英老人提到:当时西河乡土改队长翟波提出的“四三二一”是个很好用的大框框,框框定好了,遇到每一户,在根据情况的不同具体研究。在其指导下,划得快且好,土改复查时,所在的三个村无一户错划,无漏划。至今记忆犹新。笔者发现一份当地当时翟波撰写的向上级汇报工作的总结《关于划成份工作报告》也印证了这一点,其中指出:“由于划成份的标准很复杂,为使干部能有重点的扼要的向群众讲,我们曾拟了一个讲阶级提纲,(曾报团部)主要是:四个主要成份(地主、富农、中农、贫雇农),三个分界线(地主与富农,富农与中农,中农与贫农),两个例外(小土地出租与半地主式富农),一个时间界限(解放前三年),这个提纲虽很简单,但颇受群众与干部欢迎,我们认为还好。在具体宣传上,我们均采取逐题交代的方法,避免贪多嚼不烂的现象,根据团部指示,在农代会前,各村即已在大会与小会上向农民讲了两天,此后,除在农代会上细讲好,我们又在青年与妇女代表会上作了具体交代,总的看来,讲阶级标准工作是比较普遍而深入的。”(参见中共双流县中和乡土改队:《关于划成份工作报告》,成都市双流县档案馆藏档,全宗号:1目录号:1,案卷号:3。)
    175 参见中共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检查组:《德江县第三期土地改革工作情况检查报告》,全宗号:9,目录号:1,案卷号:117。
    176 参见笔者于2006.7.10在成都市双流县巨星宾馆对刘振汉和刘天思两位老人的访谈记录。(刘振汉,男,现年79岁,曾在双流县彭镇乡、红石乡、永安等地参加土改,家住双流县老干部局宿舍:刘天思,男,现年75岁,曾在双流县委及彭镇土改团部工作参加土改,家住双流县老干部周宿舍。)
    177 周晓虹:《传统与变迁:江浙农民的社会心理及其近代以来的嬗变》,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52页。
    178 参见中共永安地委土改工作队:《永安乡划阶级总结报告》,贵州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6目录号:1,案卷号:20。
    179 李里峰:“变动中的国家、精英与民众——土地改革与华北乡村权力变迁(1945—1953)”,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博士后研究报告,2004年。
    180 陈永发:“内战、毛泽东和土地革命:错误判断还是政治谋略”,《大陆杂志》,卷92期1-3,1996年。
    181[美]黄宗智:“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从土改到文革时期的表达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中国乡村研究》第2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66-95页。
    182[美]韩丁:《翻身: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纪实》,韩琼译,北京:北京出版社,1980年版,第50-54页。
    183 秦晖:“封建社会的关中模式—土改前关中农村经济研析之一”,《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年第1期。
    184 参见:中共云南省委工作组:《思茅地委,澜沧边委关于土地改革工作的情况总结报告》云南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2,目录号:8,案卷号:148。
    185 张乐天:《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版,第6页。
    186[美]弗里曼、毕伟克、奏尔登:《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124页。
    187 张乐天:《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版,第45页。
    188 参见笔者于2006.7.10在成都市双流县巨星宾馆对杨西欧老人的访谈记录。(杨西欧,男,现年78岁,已离休,曾在双流县通江乡、升平乡、黄甲乡等地参加土改,任土改工作团副团长,家住双流县老干部局家属宿舍。)
    189[美]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355页。
    190 1946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关于研究答复制定土地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的指示”(中央档案馆编:《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文件选辑》,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第15-18页。)中明确提出:“地主土地超过一定数额者由政府以法令征购之。”“征购办法,有政府发行土地公债,交付地主地价,分十年还本,公债基金或者由得到土地的农民担负一部分,农民每年向政府交付一定数量的地价,分为十年至二十年交清,另一部分由政府在自己的收入中调剂,或者根本不要农民出地价,由政府在整个财政税收中调剂。”等等。另外,根据《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8页。)的说法:“1946年下半年。中共中央曾打算征购地主土地(参见1946年7月19日,“关于要求各地答复制定土地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的指示”。中央档案馆编:《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文件选辑》,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第30页。)还主张除少数反动分子外,应对一切地主采取缓和态度。1946年8月30日东北局给中央的电报中说:“为使无地少地农民直接的无代价的获得土地,以创造初步根据地,如果中央以‘发行土地公债征购地主多余土地的办法'公开发布,则我们提议在东北可在实际上推迟一个时期执行。这个意见也曾被中央认为完全正确。建国后,对于土地改革,摆在我们面前曾有这样两种选择,一个是有偿征购,一个是无偿没收。最后选择了没收政策,这是因为中共共产党的土地改革,既是作为一项经济制度的改革,又是作为推进政治变革的一场阶级斗争。”对这一问题的探讨还可以参见沙柳:“中国共产党和平解决土地问题的尝试”(《中南财经大学学报》,1996年第5期。)
    191 重庆市栏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政报》,目录号:642,案卷号:6。
    192 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政报》,目录号:642,案卷号:6。
    193 堑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农村工作》,目录号:708,案卷号:17。
    194 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工作》,目录号:701,案卷:50。
    195 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农村工作》,目录号:708,案卷号:19。
    196 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法令总编》,目录号:9209,案卷号:10。
    197 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工作》,目录号:D699,案卷号:28。
    198 中共西南军政委员会办公厅:《西南局对判处徒刑的犯人分配土地的意见》,贵州档案馆藏档,全宗号:126,目录号;1,案卷号:24。
    199 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法令总编》第2辑,目录号:9209,案卷号:10。
    200 以上几种分法,各有优劣之处。在西南地区土改中亦各有体现,并由此导致一定程度的混乱状况。详细分析见后面的实践部分。
    203 参见中共江北县委:《新弯村分田工作总结》,重庆江北县档案馆藏档,全宗号:246,目录号:1,案卷号:9。
    204 参见中共岳池县委:《川北岳池县土改中分配土地的经验》,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工作,目录号:611,案卷号:50。
    205 参见中共江北县委:《新弯村分田工作总结》,重庆江北县档案馆藏档,全宗号:246,目录号:1,案卷号:9。
    206 参见中共江北县委:《江北县第八区中兴乡土改工作第四步计划》,重庆江北县档案馆藏档,全宗号:212,目录号:1,案卷号:2。
    207 参见中共江北县委:《江北县第二区龙兴乡重点分田(同乐村、普福村)情况报告》,重庆市江北县档案馆藏档,全宗号:1.目录号:1,案卷号:6。
    208 参见中共川北区党委研究室:《川北三台真武乡土改实验初步总结》,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农村工作》,目录号:708,案卷号:12。
    209 对西南地区土地分配情况全面的说明,可参见张际春:《为加速完成土地改革而努力》(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重庆工作》,目录号:701,案卷号:50。)或参见第七章“土地改革及其政策法令的评价与反思”一帝“不同视角下的土地改革解读”一节。
    210 参见中共江北县委:《江北县第二区龙兴乡重点分田(同乐村、普福村)情况报告》,重庆市江北县档案馆藏档,全宗号:1,目录号:1,案卷号:6。
    211 参见中共平坝县县委:《马场村土地改革中对小商贩阶层的政策执行诸问题》,贵州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9,案卷号:1,目录号:128。
    212 参见中共贵州省委:《土改中执行政策中的一些问题》,贵州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9,目录号:1,案卷号:68。
    213 参见中共贵州省委:《土改中执行政策中的一些问题》,贵州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9,目录号:1,案卷号:68。
    214 参见中共贵州省委:《土改中执行政策中的一些问题》,贵州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9,目录号:1,案卷号:68。
    215 参见中共贵州省委:《土改中执行政策中的一些问题》,贵州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9,目录号:1,案卷号;68。
    216 参见中共贵州省委:《土改中执行政策中的一些问题》,贵州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9,目录号:1,案卷号:68。
    217 参见中共宝央县委:《宝央县第二区永安乡永富村群众发动情况的调查报告》,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西康省委,目录号:1,案卷号:553号。
    218 参见中共西康省委:《兴隆乡新民村划分阶级成份工作的报告》,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西康省委,目录号:1,案卷号:553。
    219 参见中共宝央县委:《宝央县第二区永安乡永富村群众发动情况的调查报告》,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西康省委,目录号:1,案卷号:553号。
    220 参见中共万县地委:《万县地委关于奉节第四区发生严重均田事件的通报》,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 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42。
    222 参见中共西南军政委员会:《西南土地改革工作团第二团大田乡土改工作总结》,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西南土地改革工作团工作总结》,目录号;65,案卷号:11。
    223 何高潮:《地主·农民·共产党:社会博弈论分析》,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页。
    224[日]田中恭子:《土地与权力——中国的农村革命》,名古屋大学出版会,1996年版,第127页。
    225[美]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355页。
    227 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685,案卷号:28.
    228 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法令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1953,第118页.
    229 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政报》,目录号:699,案卷号:16.
    230 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28.
    231 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关于减租反霸退押等问题的规定》,目录号:65,案卷号:20.
    232 重庆市江北县档案馆藏档,全宗号:54,目录号:1,案卷号:30.
    233 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34.
    234 重庆市江北县档案馆藏档,全宗号:1,目录号:1,案卷号:13.
    236 参见中共江北县委:《江北县关于人民法庭工作的初步总结》,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40.
    237 参见中共江北县委:《江北县关于人民法庭工作的初步总结》,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40.
    238 参见中共川北区党委:《川北射洪关于运用人民法庭工作的总结》,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中共川北区党委,目录号:1,案卷号:20.
    239 参见中共江北县委:《江北县六区土地改革工作总结》,重庆市江北县档案馆藏档,全宗号:1,目录号:1,案卷号:10。
    240 参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人民法庭工作报告》,重庆市江北县档案馆藏档,全宗号:54,目录号:1,案卷号:30。
    241 参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人民法庭工作报告》,重庆市江北县档案馆藏档,全宗号:54,目录号:1,案卷号:30。
    242 参见中共涪陵县委:《川东涪陵县人民法庭工作总结》,全宗号:D类《西南法院》,目录号:1,案卷号:649.
    243 参见中共涪陵县委:《川东涪陵县人民法庭工作总结》,全宗号:D类《西南法院》,目录号:1,案卷号:649。
    244 参见中共江北县委:《江北县关于人民法庭工作的初步总结》,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40。
    245 参见中共梁山县委:《梁山县委对人民法庭运用的初步检查报告》,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40.
    246 参见中共江北县委:《江北县关于人民法庭工作的初步总结》,重庆市江北县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40.
    247 参见中共西南局:《转发川东、川南、川西、川北区党委关于土地改革工作的通报》,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2,目录号:1,案卷号:170.
    248 参见中共梁山县委:《梁山县委对人民法庭运用的初步检查报告》,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40.
    249 参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人民法庭工作报告》,重庆市江北县档案馆藏档,全宗号:54,目录号:1,案卷号:30。
    250 参见中共江北县委:《江北县关于人民法庭工作的初步总结》,重庆市江北县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40.
    251 参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人民法庭工作报告》,重庆市江北县档案馆藏档,全宗号:54,目录号:1,案卷号:30.
    252 参见中共江北县委:《江北县关于人民法庭工作的初步总结》,重庆市江北县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40。
    253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法院对白云区分庭公审恶霸始末与几点体会》,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 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34.
    256 参见周恩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报告》,《人民日报》,1951年11月3日,第1版。
    257 簿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111页.
    258 杜润生主编《中国的土地改革》,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6年版,第559-578页;李成瑞主编:《陈云经济思想发展史》,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5年版,第146页。
    259 张际春:《为加速完成土地改革而努力》,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重庆工作》,目录号:701,案卷号:50.
    260 Vivienne Shue,Peasant China in Transition:The Dynamics of Development toward Socialism 1949-1956,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0,p.2.
    261[美]R.麦克法夸尔、费正清等:《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革命中国的兴起(1949—1965年)》,谢亮生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85-89页。
    262[美]韩丁:《翻身——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纪实》,韩琼译,北京:北京出版社,1980年版,第8页。
    263[美]弗里曼、毕克伟、塞尔登:《中国的乡村,社会主义的国家》,陶鹤山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127页。
    264[美]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351、273页。
    265 Vivienne Shue,Peasant China in Transition:The Dynamics of Development toward Socialism 1949-1956,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0."Introduction"and Chapter 2.
    266 杨小凯还从经济学的角度强调土地改革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认为:“土地改革从根本上动摇了中国人对财产权的信心,也挖掉了公民政治权利的财产权基础。”现代经济学的“最有所有权结构”已经证明,自耕并不必然比租佃更有效,因此“耕者有其田”只是“人们对现代经济学无知而接受的一些政党的机会主义口号。”(参见杨小凯:“百年经济史笔记1950-2002”,http://www.civillaw.com.cn/article/default.asp?id=23876.
    267 吴毅:“从革命到后革命:一个村庄政治运动的历史轨迹——兼论阶级话语对于历史的建构”,《学习与探索》,2003年第2期。
    268 转引自孙瑞鸯:“建国初期土地改革的动因、政策和成就—对《剑桥中国史》第14卷有关部分的评析”,载《中共党史研究》,1994年第5期。
    269[美]马若孟:《中国农民经济——河北和山东的农业发展,1890-1949》,史建云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67年,前言。
    270[日]田中恭子:《土地与权力—中国的农村革命》,名古屋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其基本观点转引自马场毅所撰书评,载爱知大学现代中国学会编《中国21》1999年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271[美]R·麦克法夸尔、费正清:《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革命中国的兴起(1949-1965年)》,谢亮生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85-89页。
    272 张际春:《为加速完成土地改革而努力》,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重庆工作》,目录号:701,案卷号:50。
    273 Vivienne Shue,Peasent China in Transition:The Dynamics of Development Towards Socialism 1949—1956,Univ.of California Press,1980.
    274 吴毅:“从革命到后革命:一个村庄政治运动的历史轨迹——兼论阶级话语对于历史的建构”,《学习与探索》,2003年第2期。
    275 李康:“西村十五年:从革命走向革命——1938——1952冀东村庄基层组织机制变迁”,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硕士论文,1999年。
    276 张乐天:“道德、仪式与农民的行为——对1950年代初浙北农村的文化解读”,《中国研究》,2005年春季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4页。
    277 程秀英:“诉苦、认同与社会重构——对‘忆苦思甜'的一项心态史研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硕士论文,1999年。
    278 张际春:《为加速完成土地改革而努力》,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重庆工作》,目录号:701,案卷号:50。
    279 Vivienne Shue,Peasant China in Transition:The Dynamics of Development toward Socialism,1949-1956,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mia Press,1980,p.9.另外,徐慧文(Vivienne Shue)进一步将这种时间差别转换为以华北为代表的老区和以两湖为代表的新区之间的空间差别,所以她选择两湖地区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
    280 宇赟:“对新民主主义时期土地法制的理性思考”,《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
    281 董必武:《董必武法学文集》,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35页。
    282 益圃:《新土地政策的实施问题》,载《中国农村》第3卷第7期,1937年7月。
    283 蒲坚:《中国历代土地资源法制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89-295页。
    284 邓正来:“‘国家与社会'研究框架的建构与限度”,王铭铭、王斯福主编:《乡村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612页。
    285 William M.Landes&Richard A.Posner,“The Private Enforcemengt of Law,”Journal of Legal Studies,vol.4(1975),p.1.中译本见[荧]兰德斯、波斯纳:“私力执法”,顾红华、徐昕译,载黄少安主编:《制度经济学》第3期,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46-280页。
    286[美]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364-365页。
    287 参见笔者于2007.4.5在重庆市江北县档案馆查阅室内对杨廷耀老人的访谈记录。(杨廷耀,男,现年78岁,已离休,土改时期曾任原川东区江北县永川乡旗山等村的副点长,家住江北县档案馆家属区。)
    288[日]田中恭子:《土地与权力:中国农村革命》,名古屋大学出版会,1996年版。
    289[美]周锡瑞:“‘封建堡垒'中的革命:陕西米脂杨家沟”,冯崇义等编《华北抗日根据地与社会生态》,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8年版,第21-22页。
    290 参见笔者于2007.4.5在重庆市江北县档案馆查阅室内对杨廷耀老人的访谈记录。(杨廷耀,男,现年78岁,已离休,土改时期曾任原川东区江北县永川乡旗山等村的副点长,家住江北县档案馆家属区。)
    291 汪志强:“新中国土地改革对构建政治新秩序的影响”,《长江论坛》,2004年第6期。
    292 李里峰:“变动中的国家、精英与民众——土地改革与华北乡村权力变迁(1945—1953)”,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博士后研究报告,2004年。
    293[美]弗里曼、毕伟克、赛尔登:《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陶鹤山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124页。
    294[法]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刘北成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版。
    295 Vivienne Shue,Peasant China in Transition:The Dynamics of Development toward Socialism,1949—1956,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0,p6.
    296 参见笔者于2007.4.5在重庆市江北县档案馆查阅室内对杨廷耀的访谈记录。(杨廷耀,男,现年78岁,已离休,土改时期曾任原川东区江北县永川乡旗山等村的副点长。)
    297 李里峰:“变动中的国家、精英与民众——土地改革与华北乡村权力变迁(1945—1953)”,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博士后研究报告,2004年。
    298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四十年》,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1年版,第102页。
    299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与法权理论教研室编著:《论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民主法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226页。
    300 《辞海》下卷,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版,第5453页。
    301 董必武:《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北京:法律出版社,1986年版,第273页。
    302 董必武:《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北京:法律出版社,1986年版,第368、436、196页。
    303[美]詹姆斯·R·汤森、布兰特利·沃马克:《中国政治》,顾速、董方泽,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304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04页。
    1.中央政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重庆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 类《中央政法公报》,目录号:6,案卷号:12。
    2.刘少奇:《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中央政法公报》,目录号:6,案卷号:12。
    3.西南军政委员会:《川西农村的封建统治》,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 类《土改运动资料汇编》,目录号:65,案卷号:1。
    4.周与:《关于西南区镇压反革命工作的报告》,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重庆工作》,目录号:701,案卷号:50。
    5.张际春:《西南区第一期土地改革工作总结》,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重庆工作》,目录号:642,案卷号:12。
    6.张际春:《为加速完成土地改革而努力》,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重庆工作》,目录号:701,案卷号:50。
    7.中共贵州省政策研究室:《农村调查提纲的通知》,贵州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9,目录号:1,案卷号:110。
    8.中共万县地委办公室:《万县双溪乡情况初步调查》,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44。
    9.邓小平:《邓小平同志关于西南局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第四次会议的综合报告》,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重庆工作》,目录号:613,案卷号:31。
    10.中共川东区党委:《区党委关于加强与改善报告制度的指示》,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中共川东区,目录号:1,案卷号:464号。
    11.中共西南军政委员会办公厅:《西南局对判处徒刑的犯人分配土地的意见》,贵州档案馆藏档,全宗号:126,目录号:1,案卷号:24。
    12.中共川北区行署:《川北区行署关于一九五一年争取基本完成全区土地改革 的决定》,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708,目录号:1,案卷号:10。
    13.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人民法庭组织条例》,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28。
    14.中共西南军政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在土地改革中解决公营工厂用地的指示》,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法令总编》,目录号:9209,案卷号:10。
    15.中共西南军政委员会办公厅:《西南局对划分成份问题复川北区党委》,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材料》,目录号:701,案卷号:38。
    16.中共万县地委:《万县地委对具体分田的两点意见复万县市委》,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材料》,目录号:701,案卷号:44。
    17.中共川东区党委:《区党委对土地改革中处理有关工人农民共同利益上某些具体问题巩固工农联盟的指示》,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46。
    18.中共西南军政委员会:《西南军政委员会关于颁发土地证工作的指示》,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政报》,目录号:D699,案卷号:28。
    19.中共川东区委:《川东区党委关于省、区与县的边界之土地的处理意见》,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48。
    20.中共万县地委:《万县地委关于奉节第四区发生严重匀田事件的通报》,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42。
    21.邓小平:《邓小平副主席关于“一九五一年的工作任务报告”的决议》,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政报》,目录号642,案卷号:5。
    22.谢富治:《谢富治同志向川东区党委第二次扩大会议的报告》,重庆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26。
    23.中共中南局:《中南局关于地主参加劳动问题的报告》,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中共川东区,目录号:1,案卷号:464。
    24.中共川东区党委:《川东区土地改革实施办法》,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政报》,目录号:642,案卷号:6。
    25.中共川西区党委:《川西区土地改革实施办法》,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土地改革文件汇编》,目录号:65,案卷号:13。
    26.中共川南区党委:《川南区对实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 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政报》,目录号:642,案卷号:7。
    27.中共川北区党委:《川北区土地改革实施办法》,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政报》,目录号:642,案卷号:6。
    28.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土地改革实施办法》,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政报》,目录号:642,案卷号:7。
    29.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实施土地改革补充办法》,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政报,目录号:642,案卷号:10。
    30.中共西康省委:《西康省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若干补充规定》,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政报,目录号:642,案卷号:10。
    31.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郊区土地改革实施办法》,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政报》,目录号:642,案卷号:6。
    32.中共西南局:《西南局关于农会协会组织几个主要问题的说明》,重庆市江北县档案馆藏档,全宗号:1,目录号:1,案卷号:1。
    33.中共川东区党委:《川东区农民协会组织章程(草案)》,重庆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各地农民协会组织章程汇集》,目录号:422,案卷号:1。
    34.中共川东区党委:《川东区党委农委会给各地委县委并农委的一封信》,重庆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28。
    35.中共川东区党委:《川东区党委关于纠正整顿农协工作中的偏向给各地电》,重庆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27。
    36.中共川东区党委:《川东区党委关于整理农协组织中对待反动的党团员和被群众管制分子的处理意见的通报》,重庆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各地农民协会组织章程汇集》,目录号:422,案卷号:1。
    37.中共川南区党委:《川南区农民协会组织章程(草案)》,重庆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各地农民协会组织章程汇集》,目录号:422,案卷号:1。
    38.中共川北区党委:《川北区农民协会组织章程(草案)》,重庆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各地农民协会组织章程汇集》,目录号:422,案卷号:1。
    39.中共西康省委:《西康区党委关于组成农协的意见》,重庆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各地农民协会组织章程汇集》,目录号:422,案卷号:1。
    40.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农民协会组织章程》,重庆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 类《各地农民协会组织章程汇集》,目录号:422,案卷号:1。
    41.中共贵州市龙里县龙山镇党委:《贵州龙里县龙山镇农民协会组织章程(草案)》,重庆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各地农民协会组织章程汇集》,目录号:422,案卷号:1。
    42.中共万县地委:《万县地委在县委书记会议上发现的问题和今后工作意见》,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工作》,目录号:611,案卷号:50。
    43.中共万县地委:《万县天城乡土地改革中整理农会两种不同方法与效果》,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工作》,目录号:611,案卷号:48。
    44.中共涪陵地委:《涪陵地委关于涪陵、丰都土地改革中几个问题的通报》,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48。
    45.中共川南区党委:《川南区党委关于调整农村领导成份的指示》,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26。
    46.中共川南区党委:《川南自贡市农协会关于健全农协组织的几点经验》,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新区组织农协及减租问题资料》,目录号:422,案卷号:2。
    47.中共重庆市委:《市委关于郊区各级农协组织成份不纯的情况向西南局的报告》,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重庆工作》,目录号:716,案卷号:21。
    48.中共江津地委:《江津二区在土地改革中整理农会的几点经验》,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49。
    49.中共长寿地委:《川东长寿县农协工作的成绩及目前存在的几个严重问题》,重庆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新区组织农协及减租问题资料》,目录号:422,案卷号:2。
    50.刘治东:《川南资阳农民是怎样组织起来的》,重庆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 类《新区组织农协及减租问题资料》,目录号:422,案卷号:2。
    51.中共江北县第五区委:《第三届农训班总结材料》,重庆市江北县档案馆藏档,全宗号:1,目录号:1,案卷号:4。
    52.中共壁山区委:《壁山区各县举办农民训练班的经验》,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材料》,目录号:701,案卷号:27。
    53.中共川西区党委:《峨眉太和乡整顿农协的经验》,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 宗号:D类《西南工作》,目录号:613,案卷号:31。
    54.中共川东区党委:《川东区党委关于纠正整顿农协工作中的偏向给各地电》,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中共川东区党委,目录号:1,案卷号:182。
    55.中共西南军政委员会:《西南土地改革工作团第二团大田乡土改工作总结》,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西南土地改革工作团工作总结》,目录号:65,案卷号:11。
    56.中央政务院:《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及其补充规定,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土改文件汇编》,目录号:65,案卷号:12。
    57.中央政务院:《中央关于中农与富农划分问题的指示》,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33。
    58.中央政务院:《中央关于雇短工的剥削分量计算问题覆华东局电》,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33。
    59.中央政务院:《中央关于划分兼营农业的工人家庭阶级成份的指示》,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划分农村阶级成份手册》,目录号:65,案卷号:5。
    60.中央政务院:《关于土地改革者的几个问题解答》,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土改文件汇编》,目录号:65,案卷号:12。
    61.中央政务院:《中央关于各地土改中所提疑问的解释与指示》,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土改文件汇编》,目录号:65,案卷号:12。
    62.中央政务院:《中央关于富农总收入和剥削收入计算办法的指示》,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33。
    63.中央政务院:《中央转发华东局和浙江省委关于划分阶级的指示》,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划分农村阶级成份手册》,目录号:65,案卷号:5。
    64.中央政务院:《中央关于兼营农业的工人家属成份划分问题复上海市委等》,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37。
    65.中共西南局:《关于划分农村阶级的若干问题与答复》,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土地改革参考资料》第3辑,目录号:65,案卷号:22。
    66.中共西南局:《西南局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几点意见》,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划分农村阶级成份手册》,目录号:65,案卷号:5。
    67.中共贵州盘江县委:《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计算长工剥削量问题的来信》,贵州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6,目录号:1,案卷号:20。
    68.中共铜仁地委:《思南县农武乡四、五两村划阶级中的几个问题》,贵州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6,目录号:1,案卷号:20。
    69.中共重庆市江北县委:《江北县第五区委第二期农训班总结材料》,重庆市江北县档案馆藏档,全宗号:1,目录号:1,案卷号:4。
    70.中共川东区党委:《川东涪陵、万县土改典型试验》,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重庆工作》,目录号:699,案卷号:30。
    71.中共川东区党委:《大竹城东乡划分阶级的经验》,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50。
    72.中共川东区党委:《川东涪陵、万县土改典型试验中关于划分阶级成份的经验》,重庆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划分农村阶级成份手册》,目录号:65,案卷号:5。
    73.中共雅安地委:《天全县二区始阳乡划分阶级成份调查》,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中共西康省委,目录号:1,案卷号:553。
    74.中共西康省委:《兴隆乡新民村划分阶级成份工作的报告》,全宗号:中共西康省委,目录号:1,案卷号:553。
    75.中共川东区党委:《铜梁东郭乡土改工作组划错阶级成份的检讨》,全宗号:中共川东区党委,目录号:1,案卷号:139号。
    76.中共川南区党委:《川南区党委关于南溪土改发生错划阶级的通报》,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中共川北区党委,目录号:1,案卷号:63号。
    77.中共川西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华阳县中兴乡划错阶级成份的原因》,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土地改革参考资料》第3辑,目录号:65,案卷号:22。
    78.中共铜仁地委:《关于德江县第三期土改中错划阶级成份的通报》,贵州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6,目录号:1,案卷号:20。
    79.中共川北区党委:《南部南隆土改试验划阶级报告》,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中共川北区党委,目录号:1,案卷号:65号。
    80.中共贵州省委:《土改中执行政策中的一些问题》,贵州省档案馆藏档,全 宗号:9,目录号:1,案卷号:68。
    81.中共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检查组:《德江县第三期土地改革工作情况检查报告》,全宗号:9,目录号:1,案卷号:117。
    82.中共剑阁地委研究室:《广元大石分团在划阶级中存在的问题》,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农村工作》,目录号:708,案卷号:12。
    83.中共江津地委宣传部:《江津地委关于土改复查工作的报告》,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部,目录号:1,案卷号:40。
    84.中共盘江地委:《贵定盘江六村划阶级调查》,贵州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9,目录号:1,案卷号:117。
    85.中共雅安地委:《天全县二区始阳乡划分阶级成份调查》,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中共西康省委,目录号:1,案卷号:553。
    86.中共永安地委土改工作队:《永安乡划阶级总结报告》,贵州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6,目录号:1,案卷号:20。
    87.中共双流县中和乡土改队:《关于划成份工作报告》,成都市双流县档案馆藏档,全宗号:1,目录号:1,案卷号:3。
    88.中央政务院:《土地改革中对华侨土地财产的处理办法》,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政报》,目录号:642,案卷号:6。
    89.中央政务院:《关于土地房产所有证收费的决定》,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政报》,目录号:642,案卷号:6。
    90.中央政务院:《政务院发布关于全国林业工作的指示》,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农村工作》,目录号:708,案卷号:17。
    91.中共西南局:《西南地区土地改革中山林处理办法》,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工作》,目录号:701,案卷:50。
    92.中共西南军政委员会:《关于制颁处理地主林木采伐原则的命令》,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农村工作》,目录号:708,案卷号:19。
    93.中共川东区党委:《对判处徒刑的犯人分配土地的意见》,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中共川东区党委,目录号:1,案卷号:464号。
    94.中共西南军政委员会:《关于纠正在土地改革中不遵照规定划留农场场地偏向的指示》,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法令总编》第2辑,目录号:9209, 案卷号:10。
    95.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城市工人及贫民回乡分田问题的指示》,云南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1,目录号:1,案卷号:305。
    96.中共川东区党委:《关于保护森林的指示》,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 类《农村工作》,目录号:708,案卷号:19。
    97.中共川东区党委:《川东区党委关于颁发土地证工作的指示》,重庆市江北县档案馆藏档,全宗号:1,目录号:1,案卷号:1。
    98.中共江北县委:‘江北县三区张关乡土改运动总结》,重庆江北县档案馆藏档,全宗号:249,目录号:1,案卷号:1。
    99.中共江北县委:《新弯村分田工作总结》,重庆江北县档案馆藏档,全宗号:246,目录号:1,案卷号:9。
    100.中共川北区党委:《川北岳池县土改中分配土地的经验》,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工作》,目录号:611,案卷号:50。
    101.中共南充县委:《龙门五个村土改实验总结》,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农村工作》,目录号:708,案卷号:15。
    102.中共川北区党委研究室:《川北三台真武乡土改实验初步总结》,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农村工作》,目录号:708,案卷号:12。
    103.中共贵州省委:《土改中执行政策中的一些问题》,贵州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9,目录号:1,案卷号:68。
    104.中共合川县委:<合川县委关于目前农村情况的报告》,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54。
    105.中共宝央县委:《宝央县第二区永安乡永富村群众发动情况的调查报告》,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中共西康省委,目录号:1,案卷号:553号。
    106.中共合川县委:《合川县委关于目前农村情况的报告》,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54。
    107.中共平坝县县委:《马场村土地改革中对小商贩阶层的政策执行诸问题》,贵州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9,案卷号:1,目录号:128。
    108.中共江北县委:《江北县第二区龙兴乡重点分田(同乐村、普福村)情况报告》,重庆市江北县档案馆藏档,全宗号:1,目录号:1,案卷号:6。
    109.中共牟定县委:《牟定县委关于擅自规定征收富农自耕和雇人耕种的超过自然平均数两倍以上的土地犯了严重无组织无纪律的错误向楚雄地委及省委的检讨报告》,云南省档案馆藏档,全宗号:2,目录号:1,案卷号:322。
    110.中共西南局:《西南局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通报》,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政报》,目录号:699,案卷号:16。
    111.中共川东区行署:《川东区行署关于建立人民法庭的指示》,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28。
    112.中共川东区行署,《川东区行署人民法庭组织条例》,,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关于减租反霸退押等问题的规定》,目录号:65,案卷号:20。
    113.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指示》,重庆市江北县档案馆藏档,全宗号:54,目录号:1,案卷号:30。
    114.中共壁山地委:《璧山地委关于人民法庭工作的指示》,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34,案卷号3。
    115.中共江北县委:《江北县关于人民法庭工作的指示》,重庆市江北县档案馆藏档,全宗号:1,目录号:1,案卷号:13。
    116.中共涪陵县委:《川东涪陵县人民法庭工作总结》,重庆市江北县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西南法院》,目录号:1,案卷号:649。
    117.中共江北县委:《江北县关于人民法庭工作的初步总结》,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40。
    118.中共江北县委:《江北县六区土地改革工作总结》,重庆市江北县档案馆藏档,全宗号:1,目录号:1,案卷号:10。
    119.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法庭工作报告》,重庆市江北县档案馆藏档,全宗号:54,目录号:1,案卷号:30。
    120.中共江西省委:《怎样做人民法庭工作》,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 类《西南法院》,目录号:1,案卷号:649。
    121.中共西南局:《西南局转发川东、川南、川西、川北区党委关于土地改革工作的通报》,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2,目录号:1,案卷号:170。
    122.中共梁山县委:《梁山县委对人民法庭运用的初步检查报告》,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40。
    123.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法院对白云区分庭公审恶霸始末与几点体会》,重庆市档案馆藏档,全宗号:D类《川东资料》,目录号:701,案卷号34。
    1.原川西区成都市华阳县通江乡土改工作团副团长杨西欧访谈记录。
    2.原川西区成都市华阳县西河乡两河村支点工作组组长秦世英访谈记录。
    3.原川西区成都市华阳县彭镇乡土改工作团成员刘振汉访谈记录。
    4.原川西区成都市华阳县土地改革委员会成员及彭镇土改团部副团长刘天恩访谈记录。
    5.原川东区重庆市江北县永川乡旗山村等地的副点长杨廷耀访谈记录。
    6.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法令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
    7.中央档案馆:<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文件选辑》,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
    8.中央法制委:《中央人民政府法令汇编(1949-1950)》,北京:法律出版社,1982年版。
    9.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室编:《三民主义历史文献选编》,中共中央党校科研办公室,1987年版。
    10.中共中央组织部等编:《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5卷,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版。
    11.新华书店华东分店编辑部:《土地改革手册》,上海:新华书店华东分店,1950年版。
    12.国立西南人民图书馆编印:《土地改革法资料索引》第1辑,1950年11月。
    13.云南省人民政府编印:《云南省德宏族景颇族自治区傣族地区和平协商土地改革文件汇编》,1953年2月。
    14.《建国以来党的历史文献选编》第3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
    15.张培田主编:《新中国法制研究史料通鉴》,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6.毛泽东:《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17.张闻天:《神府县兴县农村调查》,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18.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
    19.杜润生:《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20.董必武:《董必武法学文集》,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21.董必武:《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北京:法律出版社,1986版。
    22.《毛泽东选集》第1、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23.刘少奇:《刘少奇文集》,下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24.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25.项成新;《青田县土改运动》,温州医学院印刷厂承印,1994年版。
    26.《我们参观土地改革以后》,五十年代出版社,1951年版。
    27.周农:《怎样进行土地改革》,通俗文化出版社,1950年版。
    1.[美]埃德加·斯诺:《斯诺眼中的中国》,北京:中国学术出版社,1982年版。
    2.[美]丹尼斯·吉尔伯特,约瑟夫·A·卡尔:《美国阶级结构》,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
    3.[美]弗里曼、毕克伟、赛尔登:《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陶鹤山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
    4.[美]韩丁:《翻身——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纪实》,韩琼译,北京:北京出版社,1980年版。
    5.[美]伊莎贝尔·柯鲁克、大卫·柯鲁克:《十里店:中国一个村庄的群众运动》,北京:北京出版社,1982年版。
    6.[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7.[美]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89年版。
    8.[美]戴维·格伦斯基:《社会分层》,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年版。
    9.[美]莫里斯·迈斯纳:《毛泽东的中国与后毛泽东的中国》,杜蒲、李玉玲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10.[美]R·麦克法夸尔、费正清:《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革命中国的兴起(1949-1965年)》,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
    11.[美]理查德·伊文思:《邓小平传》,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12.[美]黄宗智:《中国乡村研究》第2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13.[美]黄宗智:《中国乡村研究》第4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
    14.[美]詹姆斯·R·汤森、布兰特利·沃马克:《中国政治》,顾速、董方泽,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15.[美]罗斯科·庞德:《社会法理学论略》,陆鼎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26年版。
    16.[美]马若孟:《中国农民经济——河北和山东的农业发展,1890-1949》,史建云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67年版。
    17.[日]绀野与次郎著:《日本农村阶级分析》,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64年版。
    18.[德]埃利亚斯·卡内提:《群众与权力》,北京:中国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版。
    19.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19.杜润生:《中国的土地改革》,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6年版。
    20.张永泉、赵泉钧:《中国土地改革史》,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
    21.罗平汉:《土地改革运动史》,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22.董志凯:《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改革》,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23.陈益元:《革命与乡村——建国初期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研究:1949—1957以湖南省醴陵县为个案》,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24.王友明:《革命与乡村——解放区土地改革研究:1941—1948以山东莒南县为个案》,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25.周立波:《暴风骤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2年版。
    26.蒲坚:《中国历代土地资源法制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7.赵冈:《历史上的土地制度与地权分配》,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年版。
    28.何东等:《中国共产党土地改革史》,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3年版。
    29.沈汉:《英国土地制度史》,上海:学林出版社,2005年版。
    30.左学德、吴玲等:《日本社会历史转型时期的土地问题研究》,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31.陈翰笙:《解放前的地主与农民——华南农村危机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36年版。
    32.张柠:《土地的黄昏》,北京:东方出版社,2005年版。
    33.《中国古代地主阶级研究论集》,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
    34.秦晖、苏文:《田园诗与狂想曲——关中模式与前近社会的再认识》,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
    35.宋林飞:《西方社会学理论》,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6.陈万灵:《农村社区变迁》,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2年版。
    37.吴怀连:《农村社会学》,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38.姜爱林:《土地政策基本问题研究》,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1年版。
    39.江平:《中国土地立法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40.徐勇:《乡村治理与中国政治》,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41.沈守愚:《土地法学通论》,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2年版。
    42.朱新山:《乡村社会结构与组织重构》,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43.王思明、姚兆:(20世纪中国农业与农村变迁研究——跨学科的对话与挑战》,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年版。
    44.李拓:《新时期中国阶级阶层结构问题研究》,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版。
    45.于建嵘:《岳村政治》,北京:商务出版社,2004年版。
    46.费孝通:《江村经济》,北京:商务出版社,2004年版。
    47.胡伊默:《土地改革论》,中华大学经济学会,1949年版。
    48.孟南:《中国土地改革问题》,香港:新民主出版社,1948年版。
    49.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50.赵效民:《中国土地改革史1921-1949》,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51.许涤新:《政治经济学辞典》,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52.何高潮:《地主·农民·共产党——社会博弈论分析》,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53.姜义华:《理性缺位的启蒙》,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版。
    54.张乐天:《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版。
    55.周晓虹:《传统与变迁:江浙农民的社会心理及其近代以来的嬗变》,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
    56.赵震江:《中国法律四十年》,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57.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
    58.张希坡:《革命根据地法制史》,北京: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
    59.陈荷夫:《土地与农民:中国土地革命的法律与政治》,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60.奠宏伟的“苏南土地改革研究”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61.冯金武、李明金:《毛泽东思想与中国共产党的实践》,北京:改革出版社,1992年版。
    62.冯崇义等编:《华北抗日根据地与社会生态》,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8年版。
    63.中国人民大学国家与法权理论教研室编著:《论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民主法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58年版。
    1.林文凯:“土地契约制度与地方治理——十九世纪台湾淡新地区土地开垦与土地诉讼的历史制度分析”,国立台湾大学社会学研究所博士论文,2006年1月。
    2.陈逸达:“暴风骤雨:中共柬北土地改革1945—1948”,国立台湾大学历史学研究所硕士论文,2006年7月。
    3.王皓正:“耕地三七五减租条例司法实务与社会变迁”,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论文,2006年7月。
    4.李里峰:“变动中的国家、精英与民众——土地改革与华北农村”,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博士后报告,2004年。
    5.孙艳红:“战乱与革命的村庄记忆:冀北川村土改前后的村庄”,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博士论文,2005年。
    6.刘洋:“‘征服':一个村庄土地改革的口述史研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硕士论文,2004年。
    7.王兵:“土地改革与乡村控制:新中国土地改革意义的再分析”,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硕士论文,2005年。
    8.李康:“西村十五年:从革命走向革命——1938-1952冀东村庄基层组织机制变迁”,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硕士论文,1999年。
    9.方慧容:“无事件境与生活世界中的真实——西村农民土地改革时期社会生活的记忆”,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硕士论文,1997年。
    10.郭金华:“有差异的诉苦与土改目标的实现——作为一种社会主义运作机制的公共表达”,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硕士论文,2001年。
    11.程秀英:“诉苦、认同与社会重构——对“忆苦思甜”的一项心态史研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硕士论文,1999年。
    12.毕向阳:“土改中的开会与村庄权力空间的建构”,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硕士论文,2001年。
    13.李放春:“历史、命运、分化的心灵——陕北冀村土改的大众记忆”,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硕士论文,2000年。
    14.任道远:“革命形式下的阶级斗争——从农民行动的角度看土改时期的阶级斗争”,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硕士论文,2002年。
    15.张学强:“乡村变迁与农民记忆:山东老区莒南县土地改革研究”,南京大学历史系博士论文,2004年。
    1.裴宜理:“重访中国革命:以情感的模式”,《中国学术》,2001年第4期。
    2.张景森:“虚构的革命:国民党土地改革政策的形成与转化(1905——1989)”,《台湾社会研究季刊》,1992年11月。
    3.马凯:“揭开台湾土地改革神话的面纱”,《历史月刊》,第220期。
    4.马凯:“中共成也土改,败也土改",《历史月刊》,第221期。
    5.黄国钟:“土地改革与社会阶层”,《律师通讯》,第157期。
    6.赵黎、张兰英:“解放初四川省土地改革及其意义”,《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2003年第1期。
    7.栾雪飞、刘颖:“20世纪50年代初大陆与台湾土地改革比较”,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6期。
    8.冯开文:“从土地改革转入农业合作化的制度变迁机理分析——对有关的几种观点的评析",《中国农史》,1999年第8期。
    9.汪柏树:“徽州土地改革前后的土地卖契”,《黄山学院学报》,2005年4期。
    10.白纯:“苏南土改中的划分阶级成份和反封建问题”,《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
    11.李良玉:“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运动”,《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1期。
    12.莫宏伟:“苏南土地改革中的富农问题”,《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
    13.王瑞芳:“新中农的崛起:土改后农村社会结构的新变动”,《史学月刊》,2003年第7期。
    14.杜润生:“关于中国的土地改革运动”,《中共党史研究》,1996年第6期。
    15.罗平汉:“邓小平与新解放区急性土改的停止”,《文史天地》,2004年第3期。
    16.秦立海:“试论解放区土地改革所引起的农村社会变革”,《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5期。
    17.冯绍霆:“解放初期上海郊区土地改革实证研究”,《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0年第2期。
    18.吕新民:“河北第二阶段土地改革综述”,《档案天地》,2003年第1期。
    19.李良玉:“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运动”,《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1期。
    20.吴凤华:“建国初期土地改革运动中富农政策的形成”,《中学历史教学参考》,1999年第4期。
    21.孙瑞鸢:“建国初期土地改革的动因、政策和成就——对《剑桥中国史》第14卷有关部分的评析”,《中共党史研究》,1994年第5期。
    22.佘君:“建国初期土地改革与中国现代化的发展”,《党史研究与教学》,2002年第5期。
    23.张振朝、韩能跃:“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土地改革政策研究”,《河北学刊》,2002年第6期。
    24.王瑞芳:“土改后的中国富农:从保存、限制到消灭”,《河南社会科学》,2004年第5期。
    25.佘君:“土地改革的现代化透视”,《理论月刊》,2002年第11期。
    26.曲丰霞:“毛泽东土地改革理论和政策研究综述”,《毛泽东思想研究》,2003年第6期。
    27.俞国、陆亚玲:“论土地改革后农村阶级关系的新变化”,《扬州教育学院学报》,2003年第2期。
    28.温小雁:“关于土改后农村‘两极分化'问题的思考”,《广东教育学院学报》,2000年第1期。
    29.张永泉:“关于土地改革的总路线(上)”,《杭州教育学院学报》,1999年第5期。
    30.侯松涛:“建国初期农村基层政权的建构——山东省郯城县个案研究”,《党史研究与教学》,2004年第2期。
    31.郑道传:“国家对富农经济采取限制和逐步消灭的政策”,《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55年第1期。
    32.沈沛:“新民主主义革命对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影响”,《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
    33.莫宏伟:“土地改革后苏南土地交换、租佃和买卖的历史考察”,《广西社会科学》,2005年第2期。
    34.孟芳:“瓦解与重建——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对农村宗族的影响”,《船山学刊》,2004年第4期。
    35.宇赞:“对新民主主义时期土地法制的理性思考”,《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
    36.郑有贵、董彦彬、焦红坡:“土地改革研究综述”,《中共党史研究》,2000年第6期。
    37.李立志:“土地改革与农民社会心理变迁”,《中共党史研究》,2002年第4期。
    38.张超:“土地改革与国共政权之沉浮(1927-1937)”,《浙江社会科学》,2004年第3期。
    39.高璐:“论国民党大陆时期土地改革未能成功的根本原因”,《安徽史学》,1998年第3期。
    40.刘颖:“建国初土地改革浅析”,《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3期。
    41.吕新民:“河北第二阶段土地改革综述”,《档案天地》,2003年第1期。
    42.张新光:“论中国农地产权制度市场化改革的思想障碍”,《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
    43.王环:“土地改革的农业现代化透视”,《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5期。
    44.江业文:“新中国户籍制度的历史形成及历史地位探析”,《广西社会科学》,2004年第1期。
    45.莫长松:“关于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考”,《湖湘论坛》,2004年第1期。
    46.吴敏先、祝志男、朱昌裕:“近年来共和国史研究视点回顾”,《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4期。
    47.王立民:“上海土地改革立法与近郊农村的发展”,《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
    48.孙平:“论党的土改政策的成熟和完善——兼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
    49.郎迎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颁布的前前后后”,《纵横》,2001年第1期。
    50.郑有贵:“土地改革是一场伟大的历史性变革——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颁布50周年”,《当代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5期。
    51.周约三:“土地改革对消灭封建关系及发展生产力的意义——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公布三十二周年”,《史学月刊》,1982年第4期。
    52.何之光:“《土地改革法》的夭折”,《炎黄春秋》,2006年第8期。
    53.喻权域:“《土地改革法》何曾‘夭折'——四川土地改革亲历记”,《中华魂》,2007年第1期。
    54.叶明勇:“土地改革政策与‘和平土改'问题评析——谦与何之光《土地改革法的夭折》一文商榷”,《当代中国史研究》,2007年第4期。
    55.刘志愚:“邓小平与西南土地改革”,《四川档案》,2004年第4期。
    56.郎维伟、张朴、罗凉昭:“试论西南民族地区实行土地改革的实践”,《贵州民族研究》,2004年第4期。
    57.[美]周锡瑞:“‘封建堡垒'中的革命:陕西米脂杨家沟”,冯崇义等主编:《华北抗日根据地与社会生态》,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8年版,第21-22页。
    58.郭于华、孙立平:“诉苦:一种农民国家观念的形成机制”,《中国学术》,2002年第4期。
    59.[美]黄宗智:“中国法律制度的经济史、社会史、文化史研究”,《北大法律评论》第2卷第1辑,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60.秦晖:“封建社会的关中模式—土改前关中农村经济研析之一”,《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年第1期。
    61.沙柳:“中国共产党和平解决土地问题的尝试”,《中南财经大学学报》,1996年第5期。
    62.吴毅:“从革命到后革命:一个村庄政治运动的历史轨迹——兼论阶级话语对于历史的建构”,《学习与探索》,2003年第2期。
    63.李里峰:“土改中的诉苦:一种民众动员技术的微观分析”,《南京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
    64.蔡定剑:“阶级斗争与新中国法制建设——建国以来法学界重大事件研究(十一)”,《法学》,1998年第4期。
    65.孙瑞鸯:“建国初期土地改革的动因、政策和成就—对《剑桥中国史》第14卷有关部分的评析”,载《中共党史研究》,1994年第5期。
    66.张乐天:“道德、仪式与农民的行为——对1950年代初浙北农村的文化解读”,《中国研究》,2005年(春季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4页。
    67.邓正来:“‘国家与社会'研究框架的建构与限度”,王铭铭、王斯福主编: 《乡村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612页。
    68.张鸣:“动员结构与运动模式——华北地区土地改革运动的政治运作(1946—1949)”,《二十一世纪》网络版,2003年6月号,总第15期。
    69.张凯峰:“土地改革与中国农村政权”,香港《二十一世纪》(网络版),2004年9月30日。
    70.杨小凯:“百年中国经济史笔记(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中国农村研究网,http:://www.civillaw.com.cn/article/default.asp?id=23876.
    1.Levine,StevenI.Anvil Of Victory—The Communist Revolution In Manchuria,1945-1948,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C 1987.
    2.Johnson,Chalmers,A.Peasant Nationalism And Communist Power:Theemergence Of Refolutionary China 1937-1945,Stanford,Calif.: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62.
    3.Thaxton,Ralph,China Turned Rightside Up:Revolutionary Legitimacy In The Peasant World,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C1983.
    4.Popkin,Samuel L.,The Rational Peasant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Rural Society In Vietnam,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C 1979.
    5.Vivienne Shue,Peasant China in Transition:The Dynamics ojDevelopment toward Socialism,1949-1956,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0.
    6.Victor Lippit,Land Reform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China,A Study Institutional Change Development Finance.White Plains,NY:International Arts and Sciences Press,1974.
    7.John Wong,Land Reform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Institutional Transformation in Agriculture.New York:Praeger,1973.
    8.Jack Gray,"Political Aspects of the Land Reform Campaigns in China,1947-1952,"Soviet Studies,Vol.16,No.2(Otc.,1964).
    9.Joseph W.Esherick,"NumberGame:A Note on Land Distribution in Prerevolutionary China,"Modern China,Vol.7,No.4.(Oct.,1981),pp.387-441.
    10.Philip C.C.Huang:"Rural Class In The Chinese Revolution:Representational And Objective Realities From The Land Reform To The Cultural Revolution,"Modern China,Vol.21,No.1,Symposium.
    11.Philip C.C.Huang,"Analyzing the Twentieth-Century Chinese Countryside Revolutionaries Versus Western Scholarship,"Modern China,Vol.1,No.2.
    12.William Hinton,"The Importance Of Land Reform In The Reconstruction Of China,"Monthly Review(New York,N.Y.) V50 No 3.
    13.Robert Ash,"Economic Aspects of Land Reform in Kiangsu,1949-52,"The China Quarterly,No.66.(Jun.,1976),pp.261-292.
    14.Jean C.Oi,"Two Decades of Rural Reform in China:An Overview and Assessment,"The China Quarterly,No.159,Special Issue: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fter 50 Years.(sep.,1999),pp.616-628.
    15.Xiaolin pei,"The Contribution of Collective Landownership to China's Economic Transition and Rural Industrialization:A Resource Allocation Model,"Modern China,Vol.28,No.3.(Jul.,2002),pp.279-314.
    16.William M.Landes &Richard A.Posner,"The Private Enforcemengt of Law,"Journal of Legal Studies,vol.4(1975),p.1.
    17.Ben Stavis,"China and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Land Reform,"Modern China,Vol.4,No.1(Jan.,1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