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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京师治安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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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将以传世典籍为基本依据,结合地下出土的简牍资料与都城考古资料,在认真全面吸取前人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探讨在政府的严密控制之下京师这一层次的治安制度及其运作情况。本论文写作思路较为简单,包括前言共有七大部分:
     前言共分三部分。一为本选题学术史回顾,重点分析前人研究成果以及存在的问题;二为本选题学术价值与资料来源;三是对京城、京畿、京师、治安等概念进行说明和界定。第一章主要是对京师宫苑陵寝警备机构与治安管理的讨论。本章共分三节,分别对秦汉京师地区皇宫、离宫禁苑、陵寝等与皇帝本人密切相关场所的警备机构及其治安管理制度进行较为详细的考证。
     第二章主要是对京师中央直属机构治安管理的研讨。秦汉京师不仅有皇帝居住和处理政务的皇宫,还有中央直属机构。这些中央直属机构虽地处京师,但为中央政府直接管辖。本章拟以中央官署、武库、城门等京师中央直属机构的治安管理为主要研究对象。
     第三章主要是对京师地方治安机构与管理制度的探讨。秦汉京师地方社会公共秩序的管理机构可分三层:由长安令(洛阳令)组成的县级管理机构;由京兆尹(河南尹)组成的郡级管理机构;由司隶校尉组成的州级管理机构。这三层管理机构相互配合,共同处理扰乱京师公共秩序的犯罪活动。除此之外,京城内的街区、居住区、商业区等公共场所还另设有一套专门的治安管理机构。
     第四章将从动态角度分析秦汉时期京师治安机构的演变情况。自秦朝到西汉初年,京师治安机构属草创阶段;至汉武帝时期,京师治安机构得到扩充,并趋于完备;东汉建国之后,光武帝对京师治安机构进行了裁并和精简。总体来看,自秦朝至东汉,京师治安机构经历了一个由草创到完备再到精简的发展过程。
     第五章是对秦汉京师治安制度的特点进行了分析和归纳。秦汉京师人口众多、构成成分极其复杂。相比于普通郡县,呈现出较多差异。首先,京师治安官员地位比较特殊,不仅秩级高、属吏多,而且常参与政务。其次,在京师治安机构的设置中,体现出统治者“内外相制”、“防微杜渐”的分权思想。最后,由于京师社会特点,造成其治安管理易受到皇帝、贵族宗室、高官、豪强等多种政治力量的影响。
     第六章是对秦汉京师治安制度的历史地位作了分析和总结。秦汉京师治安制度在中国古代京师治安体制发展史中具有承前启后的地位。首先“承前”,秦汉京师治安制度很大程度上是继承了前代典制的合理成分而来,很多机构的设置以及治安官员的称谓都能够追溯到先秦时期。其次“启后”,正如秦汉政治制度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制度的规模和基础一样,秦汉京师治安制度对后世的治安理论与实践也产生了深远影响。
This paper will study on the system of capital security during Qin and Han dynasties which take historical records or ancient relics of capital as a basis and absorb of research that people have already found in the past. This thesis is more simple and include seven parts.
     The foreword is divided into three parts.The first is an academic history review for the origin; the second is the value of this academic and data source;the third is to carry on the concepts, such as capital, suburban area, county and public order.etc.
     Chapter One is mainly to discuss the organization and public order management system of imperial palace in the capital.This chapter is divided into three sections, this three sections is mainly carry on the regoin organization and its public order management system which related with emperor closely,such as imperial palace,forbidden temple and imperial mausoleum.
     Chapter Two is to discuss the public order management system of officer public.the“officer public”is means that central government which is locate at capital. This chapter is divided into three sections, this three sections is mainly carry on the regoin organization and its public order management system such as the central official bureau, weapon database, city gate.
     Chapter Three is mainly the study on public order organization in the capital. The management organization of social public order is divided into three sections which include county class management organization and province class management organization and state class management organization.Three management organizations work mutually.In addition to,street area, live area, business district in the capital which has a specialized public order management organization.
     Chapter Four will analysis the change of capital security system from Qin to Ease Han dynasties.From Qin to West Han early year, the capital security system belong to first stage.Arrive LiuChe emperor period,the capital security system is enlarged and completed. After the foundation of East Han, the LiuXiu emperor reduce and simplify security system of capital.In a word, capital security system experienced an development process from Qin to Ease Han dynasties.
     Chapter Five carried on analysis and induce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apital security system.In order to improve the public security condition of the capital, the government took many measures specially. So the public security system of the capital, compared with public security system of other regions, present many differences. First, officials' position is very special. Second, Express the check and supervision thoughts mutually. Third, public security system is subjected to the emperor or another political strength.
     Chapter Six is to study the history position of the public security system of the capital during Qin and Han dynasties.The writer thinks system of capital security during Qin and Han dynasties have two position.First,“Inherit ex-generation”,is mean the system of capital security during Qin and Han is Inherit from Pre-Qin dynastys;Secondly,“Influence future generations”is mean the security system of capital in Qin and Han have the profound influence on the public security theories and practices of the future generations.
引文
①夏曾佑:《中国古代史》,三联书店,1955年版,第225页。
    ②钱穆:《中国历史研究法》,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18-19页。
    ③陶希圣:《秦汉政治制度》,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
    ④贺昌群:《两汉政治制度论》,《社会科学季刊》第1卷第1期,1943年版。
    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制史研究室编著:《中国警察制度简论》,群众出版社,1985年版。
    ②朱绍侯:《中国古代治安制度史》,河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③陈鸿彝:《中国治安史》,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④陈智勇:《中国古代社会治安管理史》,郑州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⑤苏晋予:《一部开创性的中国史著作──朱绍侯主编〈中国古代治安制度史〉评介》,《史学月刊》,1995年第5期。
    
    ①陈茂同:《历代职官沿革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②陈立民:《中国历代职官辑要》,甘肃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③王超:《中国历代中央官制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④吴宗国:《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⑤杨鸿年:《中国政制史》(修订版),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⑥韦庆远:《中国政治制度史》(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⑦龚延明:《中国古代职官科举研究》,中华书局,2006年版。
    ⑧陈高华、钱海皓主编:《中国军事制度史》,大象出版社,1997年版。
    ①中国军事科学院主编:《中国军事通史》,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②刘敦桢:《汉长安城与未央宫》,载《中国营造学社汇刊》第3卷第3期,1932年版。
    ③[日]足立喜六著,杨炼译:《长安史迹考》,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此书近年王双怀等重译(《长安史迹研究》,三秦出版社2003年版)。那波利贞:《中国都市的研究》,载《时事类编》第5卷第9期,1937年版。
    ④杨宽:《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⑤杨宽先生指出西汉长安城的朝向是坐西朝东,长安城是具有内城形制的城池,而长安城外的北面和东北面则是“郭”区。但目前国内学界占主导地位的看法仍然是汉代城郭合一之说。如刘庆柱:《再论汉长安城布局结构及其相关问题—答杨宽先生》,载《考古》1992年,第7期;《汉长安城的考古发现及其相关问题研究》,载《考古》1996年,第10期;李毓芳:《汉长安城的布局与结构》,载《考古与文物》1997年,第5期;史念海:《汉长安城的营建规模》,载《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8年,第2辑;徐卫民:《论秦、西汉都城的面向》,载《秦文化论丛》(第六辑),西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⑥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齐鲁书社,1984年版。
    ①陈仲安、王素:《汉唐职官制度研究》,中华书局,1993年版。
    ②选自廖伯源:《历史与制度——汉代政治制度试释》,香港教育图书公司,1997年版,第1-35页。
    ③杨鸿年:《汉魏制度丛考》,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④熊铁基:《秦汉军事制度史》,广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⑤黄今言:《秦汉军制史论》,江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⑥李玉福:《秦汉制度史论》,山东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⑦选自《严耕望史学论文选集》,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1年版。
    ⑧皆选自《秦漢隋唐史の研究》,东京大学出版會,1971年版。
    ⑨张金龙:《魏晋南北朝禁卫武官制度研究》,中华书局,2004年版。
    ①研究论著主要有:刘庆柱:《秦都咸阳几个问题的初探》,《文物》1976年第11期;王丕忠:《秦咸阳宫位置的推测及其他问题》,《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4期;陕西省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渭水队:《秦都咸阳故城遗址的调查和试掘》,《考古》1962年第6期;秦都咸阳考古工作站:《秦都咸阳第一号宫殿建筑遗址简报》,《文物》1967年第11期。
    ②王学理:《秦都咸阳》。陕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咸阳帝都记》,三秦出版社,1999年版。
    ③徐卫民:《秦都城研究》,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264—280页。
    ④俞伟超:《汉长安城西北部勘查记》,《考古通讯》1956年第5期;刘致平:《西安西北郊古代建筑遗址勘查初记》,《文物参考资料》1957年第3期;王仲殊:《汉长安城考古工作的初步收获》,《考古通讯》1957年第5期;王仲殊:《汉长安城考古工作收获续记》,《考古》1958年第4期;唐金裕:《西安西郊汉代建筑遗址发掘简报》,《考古学报》1959年第2期;黄展岳:《汉长安城南郊礼制建筑遗址群发掘简报》,《考古》1963年第9期;《汉长安城南郊礼制建筑的位置及其有关问題》,《考古》1960年第9期;《汉长安城武库遗址发掘的初步收获》,载《文物》1978年第4期。
    ⑤王仲殊:《汉代考古学概说》,中华书局,1984年版。随着技术的进步,有关汉代长安城的数据更加准确。参见陕西省测绘局:《汉长安城遗址测绘研究获得的新信息》,载《考古与文物》,2000年第5期。
    ⑥黄今言:《秦汉城区市场的建制与组织管理》,《秦汉经济史论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秦汉商品经济研究》,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⑦陈昌文:《汉代城市的治安与组织管理》,载《安徽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第3期,王子今:《秦汉“夜行”考议》,载《纪念林剑鸣教授史学论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⑧参见阎文儒:《雒阳汉魏隋唐城址勘查记》,《考古学报》(第九册);段鹏琦等:《雒阳汉魏故城勘察工作的收获》,《中国考古学会第五次年会论文集(1985年)》,文物出版社,1988年版;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雒阳工作队:《汉魏雒阳城初步勘查》,《考古》1973年,第4期;王仲殊:《汉代考古学概说》,中华书局,1984年版。
    
    ①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雒阳汉魏城队:《汉魏雒阳故城城垣试掘》,载《考古学报》,1998年,第3期。
    ②林剑鸣:《秦汉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24页。
    ③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39页。
    ①李学勤:《东周与秦代文明》(增订本),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第10页。
    ①王锦贵:《中国历史文献目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9页。
    ①相关简牍资料依次见银雀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银雀山汉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85年;谢桂华、李均明等:《居延汉简释文合校》,文物出版社,1987年;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肃省博物馆、文化部古文献研究室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敦煌汉简》,中华书局,1991年;吴礽骧、李永良、马建华释校、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敦煌汉简释文》,甘肃人民出版社,1991年;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肃省博物馆、中国文物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居延新简——甲渠侯官》,中华书局,1994年;连云港市博物馆、东海县博物馆、中国社会科学院简帛研究中心、中国文物研究所《尹湾汉墓简牍》,中华书局1997年;中国文物研究所、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龙岗秦简》,中华书局2001年;胡平生、张德芳《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
    ①常兆儒、愈鹿年:《中国警察制度史初探》,《学习与探索》,1983年,第2期。
    ②高恒:《秦汉地方警察机构——亭》,《国际政治学院学报》(哲社版),1984年,第2期。
    ③俞鹿年:《中国古代警察职能的萌芽和发展》,《国际政治学院学报》(哲社版),1984年,第2期。
    ④吴曾德:《汉代画像石》,文物出版社,1984年版。
    ⑤高文:《汉碑集释》,河南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
    ⑥陈直:《秦汉瓦当概述》,《摹庐丛著七种》,齐鲁书社,1981年版。
    ⑦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简牍整理小组:《居延汉简补编》,[台北]文渊企业有限公司,1998年版。
    ⑧[日]大庭脩:《汉简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⑨选自《中国汉画研究》(第一卷),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①《三辅黄图》“咸阳故城”云:“自秦孝公至始皇帝、胡亥,并都此城。”《长安志》:“孝公十二年于渭北城咸阳。”《史记·滑稽列传》:“二世立,又欲漆其城。”《史记·六国年表》:秦昭襄王二十七年“地动坏城”。有学者认为咸阳当有城,否则“坏城”该如何解释!然迄今仍未发现咸阳有郭城遗迹。武伯纶先生在述及秦咸阳故城“毫无踪迹可寻”时,曾作过“秦故城被河崩毁”的推论。学者王学理也认为“这可能与渭水北移冲毁南墙以及考古勘探还不普遍、认识受到局限等原因有关。”
    ②秦咸阳是否有外郭城,也是历来争论的问题。目前学术界有三种代表性意见:其一,以王学理先生为代表,最早指出“秦咸阳实际是个有宫城而无郭城的城市”。(《秦都咸阳》,陕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其二,以杨宽先生为代表,认为秦咸阳城是西“城”东“郭”连结的布局。(《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其三,以刘庆柱先生为代表,他认为秦咸阳城有大小二城,大城之中的北部是宫殿和官署建筑区。(《论秦咸阳城布局形制及其相关问题》,《文博》,1990年,第5期)
    ③《三辅黄图·三辅沿革》引《禹贡》:“至孝公始都咸阳。咸阳在九嵕山、渭水北,山水俱在南,故名咸阳?北收甙聪萄?在九嵕山之南,渭水之北街衔簦蔽簦拭萄簟T乃朴形蟆?
    ①在宫殿区主要发掘了第1号宫殿建筑遗址和第3号宫殿建筑遗址。第1号宫殿建筑遗址位于今咸阳市窑店镇牛羊村北原上,地跨牛羊沟东西两侧,建筑平面呈“凹”字形。根据遗址复原,这是一组东西对称的高台宫观,由跨越谷道的飞阁连成一体。遗址东西长60米,南北宽45米,台基高出地面6米。台下第一层依台壁修建有南、西、北三条回廊,回廊往上,南北两侧分布若干屋室,南部西段一列五室,西边四室为宫妃居住的卧室,出土有壁画、陶纺轮等物,最东一室内有取暖的壁炉及大型陶质排水管道,当为浴室。第3号宫殿遗址,在第1号遗址的西南方,其间有夯土互相连接。已发掘的西阁道长32.4米,宽5米,左右两残壁满饰壁画,题材为秦王出行车马仪仗之属,其中有车马、人物、花木、建筑等形象。
    ②参见陕西省测绘局:《汉长安城遗址测绘研究获得的新信息》,《考古与文物》,2000年,第5期,第42页。
    ①《资治通鉴注》引《元和郡县志》谓未央宫与长乐宫相隔一里,实不尽然。根据实际的勘探,长乐宫的西墙与未央宫的东墙相距为950米,合汉代二里有余。
    ①参见王仲殊:《汉代考古学概说》,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8页。
    ②对于洛阳是否由主轴线,目前学术界尚有不同的看法。学者贺业鉅认为洛阳城以南宫正宫门—平城门—城外寰丘为主轴线,北延伸到南、北宫,止于谷门之西。宫室居于城市主轴线上,其灵台、明堂主轴线两侧。(《中国古代城市规划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6年版,第438-439页);杨宽先生认为东汉洛阳的中轴线布局形成于魏晋南北朝至隋唐期间,而非东汉时期。(《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79-180页)
    ①《河南志》:“南宫……去北宫七里。”据考古勘测,洛阳西城墙长约3400米,合汉代约九里。换言之,洛阳南北城墙相距仅约为九里。若两宫相去七里,则南北宫总长度不过二里,但史书记载两宫内重要殿宇达二十余处,想必南北宫是无法容下的,故笔者怀疑两宫相去七里的记载存在疑问。学者王仲殊认为七里为一里之误,此论断或许更接近事实。
    ①[韩]崔在容:《西汉京畿制度的特征》,《历史研究》,1996年第4期,第24页。
    ②晏昌贵:《〈二年律令·秩律〉与汉初政区地理》,《历史地理(第二十一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③《史记》不见有三辅之说,三辅一词始见于《汉书·百官公卿表》“奉常”条下有“是为三辅”的记载。《汉书·东方朔传》有“则三辅之地尽可以为苑”的记载,颜师古注曰:“中尉及左右内史则为三辅矣,非必谓京兆、冯翊、扶风也。学者疑此言为后人所增,斯未达也。”这是一种说法。不过,后人讲“三辅”一般都是根据《汉书·百官公卿表》的说法。
    ①谭其骧:《〈两汉州制考〉跋》,载《长水集》(上册),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45页。
    ①卫之民:《治安行政管理学总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86年版;陈绍政:《治安管理学基础理论》,福建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李健和主编:《新编治安行政管理学总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熊一新主编:《治安管理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②谢惠敏:《对“治安”一词的再认识》,《公安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第78页。
    ③熊一新:《治安管理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①李健和:《比较警察学研究“热点”问题思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陈鸿彝教授在其专著《中国古代治安简史》中分析了大、中、小治安的基本含义,他认为“大治安”指的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内政、外交的方针及大计的制定、实施和成效,是国家政治秩序、经济秩序、生活秩序和总和;“中治安”则是国家通过司法系统,对社会依法实施的行政管理,以及由此而建立起来的基层社会生活的有序状态。“小治安”则仅指当今公安系统内治安业务部门的基层工作及其成效。万川在《评〈中国古代治安简史〉》时有他自己的看法:古代治安的含义与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治安并不完全相同,大中小治安是以近现代治安为标准的时代解析,应承袭古人对治安的传统理解对它作出界定。
    ②警察的设立,严格的说是我国近代史范围的事,但是执行警察治安任务职能的官吏,却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同时产生了。
    ③谭永红:《治安管理理论教程》,群众出版社,2002年版。
    ④严耕望:《怎样学历史——严耕望的治史三书》,辽宁教育出版社,第27-28页。
    ①近些年关于皇宫警备制度的研究著作还有:柏桦《中国古代宫省智道透析》,广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黄今言:《秦汉军制史论》,江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熊铁基《秦汉军事制度史》,广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杨鸿勋《宫殿考古通论》,紫禁城出版社,2001年版;杨鸿年、欧阳鑫《中国政制史(修订版)》,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②参见陕西省测绘局:《汉长安城遗址测绘研究获得的新信息》,《考古与文物》,2000年第5期。此前,1957年曾公布汉长安城总长约25100米,1962年则更正为25700米。此次陕西省测绘局公布的数字与1957年测量的结果较为接近,比1962年公布的更正数字稍小些。
    ③《汉旧仪》记载:“长安城方六十里。”《三辅黄图》又载汉长安城:“周回六十五里。”《续汉书·郡国志》注引《汉旧仪》则云:“长安城周围六十三里。”疑为不同时代的长度单位差异导致史籍记载长度不一。
    ④《三辅黄图》引《三辅旧事》记载:“兴乐宫(长乐宫)……周回二十里。”《长安志》引《关中记》曰:“长乐宫……周回二十余里。”据考古实测,长乐宫宫墙全长约11023米左右,合汉代二十六里强。
    ⑤《三辅黄图》卷二载:“未央宫周回二十八里。”《长安志》引《关中记》:“未央官周旋三十一里。”据最新考古实测,未央宫宫墙总长约8650米,合汉代二十一里。
    ①刘庆柱:《汉长安城》,文物出版社,2003年版,第66页。
    ①班固:《汉书》卷六三《武五子传》,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742页。
    ②班固:《汉书》卷九九《王莽传》,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4051页。
    ③范晔:《后汉书》卷六九《何进传》,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252页。
    ④有学者对此曾提出过不同意见,如王先谦《汉书补注》引周寿昌云:“文选魏都赋:禁台省中。李善注:《魏武集》荀欣等曰:汉制,王所居曰禁中,诸公所居曰省中,是汉制原有禁与省之别,不是避王禁讳始。……班氏时已在中兴后,更何所忌于王氏而必为之避也。”但若依此说,诸多疑问无法解释。其一,皇帝所居亦曰省中,如“上乃起,入省中”,“帝妹鄂邑公主,……共养省中”,此皆帝王所居之省中也。其二,历代众多史家皆视“禁中”、“省中”同义,史籍中也有“禁省”一词,如“禁省起居”、“给事禁省”等等。其三,蔡邕《独断》:“禁中者,门户有禁,非侍御者不得入,故谓禁中。孝元皇后父大司马阳平侯名禁,当时避之,故曰省中。今宜改,后遂无言之者。”又,《通典·礼》:“汉元后父名禁,改禁中为省中,至今遂以省中为称,非能为元后讳,徒以名遂行故也。”班固虽在中兴后,但省中之称行之以久,渐成习惯,故仍沿用。综上三点,笔者认为汉代禁中与省中为一事而异名也。“王所居曰禁中,诸公所居曰省中”恐是魏晋以后的制度,非汉制。汉代尚书称台,魏晋以后改称省,省中与禁中遂成不同之地,禁中仍为皇帝所居,而省中则为尚书等宰相办公处所,正如《陔余丛考》“省”条所载:“禁中,省中也……然则本由禁中改曰省中,后世以中书、尚书诸官署设在省中,遂以为官署之名。
    ①杨鸿年:《汉魏制度丛考》,武汉大学出版社(修订版),2005年版,第4页。
    ②廖伯源:《西汉皇宫宿卫警备杂考》,《历史与制度》,香港教育图书公司,1997年版,第10页。
    ③柏桦:《中国古代宫省智道透析》,广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8页。
    ④孙星衍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74页。
    ⑤孙星衍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76页。
    ⑥孙星衍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77页。
    ⑦据考古发掘,在未央宫前殿的后方发现一座大型台榭式宫殿遗址应即皇后居住的椒房殿;其后部相连的规模较小的台榭建筑群约即嫔妃居住的掖庭。1981年秋至1983年春进行了发掘,可惜椒房殿后部的掖庭遗址仅发掘了局部,推测还有相当大的范围。文献记载掖庭14座寝宫,即有14个庭院,现在只揭露一个连接椒房殿东北角的台榭庭院(2号庭院)和北部相连的庭院一角(3号庭院),而且房址都末完整揭露出来。猜测掖庭的布局可能是14座嫔妃寝官在椒房殿后分左右排列,但并非对称。参见杨鸿勋:《宫殿考古通论》,紫禁城出版社,2001年版,第237页。
    
    ①中国文物研究所、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龙岗秦简》,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69、78、85页。
    ②中国文物研究所、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龙岗秦简》,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73、77、82页。
    ③《汉书》卷六四《严助传》,第2790页。
    ④《汉书》卷七七《孙宝传》,第3262页。
    ⑤司马迁:《史记》卷九五《樊哙列传》,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659页。
    ⑥司马迁:《史记》卷五七《周勃世家》,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078页。
    ⑦《汉书》卷七八《萧望之传》,第3283页。
    
    ①《汉书》卷六八《金安上传》,第2965页。
    ②《后汉书》卷八二《方术传》,第2729页。
    ③孙星衍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93页。
    ①《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长乐、建章、甘泉卫尉皆掌其宫,职略同,不常置。”也就是说,西汉除未央卫尉外,还有长乐、建章、甘泉卫尉。笔者详查史书,发现程不识曾为长乐卫尉,李广为未央卫尉。建章卫尉置于汉宣帝元康元年,罢于汉元帝初元三年。史书虽记载甘泉卫尉罢于初元三年,但没有初置甘泉卫尉的记载,文献中亦未见有担任甘泉卫尉者。
    ②《初学记·职官部·卫尉卿》、《太平御览·职官部二十八·卫尉卿》引《汉官解诂》“两字”上均有“官”字。
    ③《初学记·职官部·卫尉卿》引《汉官解诂》“复”下有“识”,“齿符”下有“识其物色”四字。
    ④孙星衍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4页。
    ①汉代皇宫宫门在文献中被称为司马门。刘敦桢《中国古代建筑史》:“汉代宫的概念是大宫中套有若干小宫,而小宫在大宫(宫城)之中各成一区。”此说可从。如汉代长乐宫中就有长信宫。《百官表》、《百官志》里郎中令所掌的宫殿门户不是指皇宫的宫门及殿门,而是司马门之内的所有宫殿门户。
    ②《汉书·成帝纪》载:“无符籍妄入宫曰阑。”《汉书·元帝纪》应劭曰:“籍者,为二尺竹牒,记其年纪名字物色,县之宫门,案省相应,乃得入也。”可知籍是出入宫门的凭证,无门籍而擅入,均被视为阑入。如卫伉“阑入宫,完为城旦”。《龙岗秦简》:“有不当入而阑入,及以它诈伪入而□□□……。”说明秦汉时期出入宫殿禁苑都要有门籍,否则以阑入罪论处。
    ③《汉书》卷八六《王嘉传》,第3488页。
    ④《汉书》卷六八《霍光传》,第2939页。
    ⑤《后汉书》卷一一五《百官志》,第3575页。
    ⑥杨鸿年:《汉魏制度丛考》(第二版),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7页。
    ⑦孙星衍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61页。
    ①《史记》卷一二《汲郑列传》,第3110页。
    ②孙星衍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33页。
    ③汉代黄门郎、黄门侍郎、给事黄门侍郎实为一职。例如,同是窦固、杨雄、马防、窦笃、钟会一个人,关于他们的官称,史书或云黄门郎、或云黄门侍郎、或云给事黄门侍郎,足见三种官职称谓实应为一职,对此杨鸿年先生在《汉魏制度丛考》“黄门郎”条中已有详细考证,此不多言。
    ④《汉书》卷七九《冯奉世传附子参传》,第3306页。
    ⑤张晏说以太后所居宫为名有一定道理,但并没有把其中的演变讲清楚。实际上,成帝以前,长乐宫中的长信宫为太后所居,故《汉书·百官公卿表》如淳曰:“长信宫,太后所居也。”但到西汉后期,由于王政君的长寿,到哀帝时已并存有四太后,此前太后所居的长信宫则成为太皇太后居所,而太后居所遂改长乐之名,正如《汉官仪》所云:“帝祖母称长信宫,帝母称长乐宫。”
    ⑥孙星衍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30页。
    ①孙星衍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97页。
    ②《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274页。
    ③《汉书》卷七八《萧望之传》,第3284页。
    ④孙星衍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79页。
    ⑤《后汉书》卷二七《杜林传》,第937页。
    ⑥中常侍以及下文的侍中皆为秦朝所置。西汉则以中常侍、侍中为加官之号。《汉书·百官公卿表》:“侍中、左右曹、诸吏、散骑、中常侍,皆加官。”当时以中常侍作加官称号者,均为士人。然东汉光武之后,中常侍改用阉人,成为由宦官专任的宦职。与中常侍不同,两汉侍中皆为士人担任,如卫青、霍去病、霍光等,而史高、史丹祖孙三代并以外属旧恩为侍中。
    ⑦《后汉书》卷四三《朱晖传附孙穆传》,第1472页。
    ⑧孙星衍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37页。
    ⑨《汉仪》称莽何罗事件后,侍中出省中,直到王莽时才复入省。但从《汉官仪》“史丹为侍中。元帝寝疾,丹以亲密近臣得侍疾,候上闲独寝时,丹直入卧内”的记载,以及金日磾两子与昭帝共卧起之例,恐怕侍中得入禁中之制昭帝时已经恢复。
    ①《后汉书》卷一一六《百官志》,第3592页。
    ②汉武帝在位期间曾大兴土木,一方面大规模地增广旧有宫殿,一方面又兴建了许多新的苑囿与离宫。例如,太初元年“作建章宫,度为千门万户”。元帝时期的贡禹曾评价:“武帝时,又多取好女至数千人,以填后宫。”宫殿的增建必然会导致宦官人数的急剧增长与宦官机构的膨胀,西汉时期皇宫内的不少宦官机构,就是在武帝时期初步形成的。
    ③《后汉书》卷九六《礼仪志》,第3141页。
    ④《汉书》卷六八《霍光传》,第2939页。
    ⑤《汉书》卷九九《王莽传》,第4185页。
    ⑥《后汉书》卷一一六《百官志》,第3593页。
    ①两汉黄门令、中黄门、小黄门等宦官虽隶属于少府,但有三点需注意:其一,少府本身并无宿卫职掌,省内事项少府也不一定知晓。其二,少府为朝官,并非宦官,在史籍中尚未发现有宦官担任此职者。其三,少府下属的黄门等宦官机构只是“文属”少府,实则具有很大的独立性。廖伯源先生在《西汉皇宫宿卫警备杂考》一文中认为西汉少府是皇宫内层警备职官之一,似显不妥。
    ②《后汉书》卷六三《李固传》,第2076页。
    ③《后汉书》卷七八《宦者传》,第2509页。
    ④《后汉书》卷五四《杨秉传》,第1774页。
    ⑤《后汉书》卷六九《窦武传》,第2242页。
    ⑥《后汉书》卷七八《宦者传》,第2520页。
    ①《后汉书》卷九《献帝纪》,第367页。
    ②《太平御览》卷三百五十四《兵部》又引《汉名臣奏》:“丞相薛宣奏:汉兴以求,深考古义,惟万变之备,于是制宫室出入之仪,正轻重之冠。故司马殿省门闼至五六重,周卫击刁斗。近臣侍侧尚不得着钩带入房。”《汉书·韩延寿传》:“延寿又取官铜物,候月蚀铸作刀剑钩镡,放效尚方事。”师古注曰:“钩亦兵器也,似剑而曲,所以钩杀人也。”这就说明朝臣不仅不允许带兵器入省,甚至带钩的金属器物也是不允许的。
    ①《后汉书?孙程传》:“阎显白太后,征诸王子简为帝嗣。……(孙程等)俱于西钟下迎济阴王立之,是为顺帝。……阎显时在禁中,忧迫不知所为,……旦日,令侍御史收显等送狱,于是遂定。”阎显是统领重兵的车骑将军,结果被宦官囚在省中,这是省外权臣受制于省内宦官的实例。《后汉书?何进传》:“(何进)入长乐白太后,请尽诛诸常侍以下。……(张让)乃率常侍段珪、毕岚等数十人,持兵窃自侧闼入,伏省中,及进出,因诈以太后诏召进。入坐省闼……尚方监渠穆拔剑斩进于嘉德殿前。”握有重兵的大将军何进为宦官所杀,这是省外权臣受制于省内宦官的又一例。为何会产生这样的结果?笔者认为这是省中不允许带兵器进入的结果。按汉代省中制度规定,无论朝廷大臣或外戚亲贵,入省中都要解除武装,屏去随从,只身进入。这样在省外握有兵权的大臣入宫再入省,经过层层限制,等到入省后,就变成了毫无实权和武装力量的人物,故终为宦官诛戮在省中。
    ②《汉书》卷七七《孙宝传》,第3262页。
    ③《后汉书》卷二六《伏湛传》,第896页。
    ①吕思勉:《秦汉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73页。
    ②吴仰湘:《汉初“诛吕安刘”之真相辨》,《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8年,第1期。
    ③董平均:《西汉分封制度研究――西汉诸侯王的隆替兴衰考略》,甘肃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73-77页。
    ④《史记》卷九五《樊郦滕灌列传》,第2662页。
    
    ①《史记》卷五六《陈丞相世家》,第2061页。
    ②《史记》卷一○一《袁盎晁错列传》,第2737页。
    ③[清]王夫之:《读通鉴论》,中华书局,1975年版。
    
    ①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江陵张家山汉简》,文物出版社,2001年版,第133页。
    ②李禹阶:《外戚与皇权》,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①符,《说文解字》曰:“符,信也。汉制以竹长六寸,分而相合”。一般情况下,符的长度也有多种。《六韬》卷三:“主与将有阴符凡八等;凡大胜克敌之符,长一尺;破军杀将之符,长九寸;降城得邑之符,长八寸;却敌报远之符,长七寸,警众坚守之符,长六寸,请粮益兵之符,长五寸。败军亡将之符,长四寸;失利亡士之符,长三寸。”符上写有持符者的姓名,写有到达地址。符分为两半,先寄右符到达目的地,外出者持左符,到达目的地后合符检验。
    ②《韩非子·亡徵第十五》
    ①《汉书》与此文所言有异,《汉书·外戚恩泽侯表》:“平丘侯王迁以光禄大夫与大将军光定策功侯,千二百五十三户。……地节二年,坐平尚书听请受臧六百万,自杀。”不言“漏泄中事”。
    ①目前学界关于秦汉离宫禁苑的研究著作主要有:[日]冈大路著、常瀛生译《中国宫苑园林史考》,农业出版社,1988年版;刘策《中国古代苑囿》,宁夏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王学理《秦物质文化史》,三秦出版社,1994年版;林秀贞、陈绍棣、雷从云著《中国宫殿史》,文津出版社,1995年版;徐卫民《秦都城研究》,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杨鸿勋《宫殿考古通论》,紫禁城出版社,2001年版;刘庆柱《汉长安城》,文物出版社,2003年版;郭风平、方建斌主编《中外园林史》,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05年版;徐卫民《秦汉历史地理研究》,三秦出版社,2005年版。
    ②徐卫民:《秦离宫别馆述论》,《周秦文化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648-665页。
    ③《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256页。
    ①《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241页。
    ②《史记·秦始皇本纪》:“三十五年,……乃营作朝宫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而三十七年秦始皇死于东巡途中。故二世“元年四月,复作阿房宫”。通过近些年的考古发掘,也证明阿房宫的主体建筑并没有完工。
    ③《汉书》卷一《高帝纪》,第33页。
    ④秦的上林苑是秦惠文王时开始建造的,秦始皇时扩大规模,形成西到沣水、南到终南山、北到渭河、东到宜春苑的庞大规模。汉上林苑是在秦上林苑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但比秦上林苑规模更大。汉武帝建元三年(前138年),扩建上林苑,使其“缭垣绵联、四百余里”,其“跨谷弥阜。东至鼎湖,邪界细柳。掩长杨而联五柞,绕黄山而款牛首”。据考古发掘,汉上林苑的范围西至今终南镇,东至今蓝田焦岱镇;南至今秦岭山脉北麓,北到渭河。(参见刘庆柱:《汉长安城》,第194页)
    ①张家骥《中国造园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40页。
    ①《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256页。
    ②《史记》卷一一七《司马相如列传》,第3033页。
    ③《后汉书·班固传》:“离宫别馆,三十六所。”章怀注引《三辅黄图》曰:“上林有建章、承光等一十一宫,平乐、茧馆等二十五,凡三十六所。”《关中记》记载汉上林苑有“门十二,中有苑三十六,宫十二,观二十五。建章宫、承光宫、储元宫、包阳宫、尸阳宫、望远宫、犬台宫、宣曲宫、昭台宫、蒲陶宫;茧观、平乐观、博望观、益乐观、便门观、众鹿观、樛木观、三爵观,阳禄观、阳德观、鼎郊观、椒唐观、当路观、则阳观、走马观、虎圈观、上兰观、昆池观、豫章观、郎池观、华光现。以上十二宫二十二观,在上林苑中。”《玉海·苑囿》引《汉旧仪》载:“离宫七十所。”
    ①根据《三辅黄图》记载和近些年考古发掘,汉代未央宫位于长安城的西南部,而长乐宫则位于东南部。所以引文中孟康所说‘(未央宫卫尉)李广为东宫,(长乐卫尉)程不识为西宫’是不正确的,位置恰恰是说反了。
    ①中国文物研究所、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龙岗秦简》,中华书局,2001年版,73、73、75、89、94页。
    ①《汉书》卷十九《百官公卿表》,第735页。
    ①《汉书·宣帝纪》:“二年春,以水衡钱为平陵,徙民起第宅。”应劭曰:“水衡与少府,皆天子私藏耳。”《急就篇》:“司农、少府国之渊。”颜师古曰:“司农领天下钱谷,以供国之常用。少府管池泽之税机关市之资,以供天子。”《后汉书·百官志》“少府”条本注曰:“承秦,凡山泽陂池之税,名曰禁钱,属少府。世祖改属司农,考工转属太仆,都水属郡国。”
    ②《汉书》卷一六《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第622页。
    ③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十二《汉纪》,中华书局,1956年版。
    ①《汉书》卷六《武帝纪》,第208页。
    ②简文原为:“诸禁苑为耎(壖),去苑卌里,禁勿敢取耎(壖)中兽,取者其罪与盗禁中?卑矗旱倍廖骸爸罱肺X(壖),去苑卌里,禁。勿敢取耎(壖)中兽?薄敖笔嵌浴爸罱肺X(壖)”的说明,与后文应是两事。
    ③《龙岗秦简》,第77、82、83、99、99页。
    ④胡平生:《云梦龙岗秦简《禁苑律》中的“耍”(壖)字及相关制度》,《江汉考古》,1991年,第2期。
    ⑤《龙岗秦简》,第72、76页。
    ⑥《龙岗秦简》,第69、71、71、76、104页。
    ①《汉书》卷一六《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第592页。
    ②《汉书》卷九○《酷吏传》,第3661-3662页。
    ①近些年相关研究论著有:朱思红:《秦始皇陵一号铜车出土铜弩研究》,《秦文化论丛(七)》,西北大学出版社,1999年5月;徐卫民:《秦公帝王陵园考论》,《文博》,1999-1;张占民:《秦始皇陵地宫探秘》,《文博》,1999-2;刘占成:《秦始皇棺椁葬具考》,《文博》,1999-3;王兆麟:《秦始皇陵的重大新发现》,《文物天地》,2000-1;袁仲一:《秦始皇陵园考古勘探研究中几个问题的探讨》,《秦俑秦文化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始皇陵考古队:《秦始皇陵考古新发现》,《秦俑秦文化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雷依群:《秦汉兵马俑文化比较研究——以秦始皇陵和汉景帝阳陵为中心》,《文博》,2001-6;袁仲一:《秦始皇陵的考古发现与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②杨宽:《中国古代陵寝制度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92页。
    ③杨宽先生在《秦始皇陵园布局结构探讨》文中指出:“秦始皇陵园的布局,就是按照国都咸阳设计的。……把双重围墙的陵寢造在陵园的西部,陵墓造在陵园的西南角,就是按照咸阳和成都的小城(即宫城)造在大城西边而布局的。不仅陵园布局的设计是仿效都城结构的,甚至采用挖掘鱼池来取土的方法也是仿效都城的建筑的。”(《文博》1981年第3期)。学术界有另一种观点:“秦始皇陵园的整个建筑布局是模拟生前,把地上王国统统地搬到地下。帝陵内城内有寝殿、便殿、寺园吏舍,还有供皇帝出行的乘舆,游猎用的苑囿。外城外边的厩苑内有供驾车和骑乘用的骏马,更加上地宫内具有百官次位以及无数奇器珍怪,正构成一幅封建帝王理想的宫域图。”(参见袁仲一:《秦始皇陵兵马俑》序言,文物出版社,1983年)。
    ①关于西汉帝陵的研究著作有:刘庆柱《西汉诸陵调查和研究》,《文物资料丛刊》(第6辑)以及《考古与文物》创刊号、1982.4、1984.2所载长陵、阳陵、渭陵、平陵、云陵调查报告。
    ①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汉杜陵陵园遗址》,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
    ①关于东汉帝陵的研究论著有:《东汉光武皇帝刘秀原陵浅谈》、《洛阳邙山东汉陵试探》、《从东汉“建宁”、“熹平”两块黄肠看灵帝文陵》,选在洛阳市文物局编:《汉魏洛阳故城研究》,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①参见袁仲一:《秦始皇陵与西汉帝陵异同的比较分析》,《秦文化论丛》第8辑,西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①《史记》一一七《司马相如列传》,第3056页。
    ②《汉书》卷七四《魏相传》,第3133页。
    ①《后汉书》卷一一五《百官志》,第3571页。
    ①《汉书》卷二八《地理志》,第1642页。
    ②《汉书》卷六《武帝纪》,第158页。
    ③《汉书》卷八《宣帝纪》,第253页。
    ①《史记》卷九九《刘敬传》,第2720页。
    ②[唐]颜师古认为此处的“云陵”为“云阳”之误。《汉书·武帝纪》:“徙郡国吏民豪桀于茂陵、云陵。”师古注曰:“此当言云阳,而转写者误为陵耳。茂陵帝自所起,而云阳甘泉所居,故总使徙豪桀也。钩弋赵倢伃死,葬云阳,至昭帝即位始尊为皇太后而起云陵。武帝时未有云陵。”
    ①太常对诸陵县的管辖始自何时,史书没有明确记载。学者周振鹤根据《汉书·食货志》“武帝末年,悔征伐之事,乃封丞相为富民侯。……是后,边城、河东、弘农、三辅、太常民皆便代田,用力少而得谷多”的记载,推测至迟到汉武帝后期太常以辖有陵县。(《西汉政区地理》,第133页)
    ②关于陵县分属三辅的确切时间,由于史载不一,致使古今学者众说纷纭。《汉书·百官公卿表》:“元帝永光元年分诸陵邑属三辅。”《汉书·元帝纪》:“(元帝永光四年)诸陵邑分属三辅。”《汉书·昭帝纪》:“元凤六年诏曰:夫谷贱伤农,今三辅、太常谷减贱,其令以菽粟当今年赋。”如淳注曰:“百官表:太常主诸陵,别治其县,爵秩如三辅郡矣,元帝永光五年,令各属在所郡也。”尽管以上诸说各异,但均承认陵县分属三辅是在元帝永光年间。
    ①《汉书》卷一○《成帝纪》,第318页。
    ②《汉书》卷九三《佞幸传》,第3730页。
    ③《汉书》卷一○《成帝纪》,第320页。
    ④谭其骧:《长水粹编》,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498页。
    
    ①《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34、59页。
    ②《张家山汉墓竹简(第247号墓)》,文物出版社,2001年版,第148页。
    ③于豪亮:《云梦秦简所见职官述略》,《于豪亮学术文存》,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12页。
    ①参见刘庆柱、李毓芳:《汉长安城》,文物出版社,2003年版,第89-96页。
    ①陈直:《汉书新证》,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06页。
    ①有关秦汉京师武库制度的研究论著主要有: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汉城工作队:《汉长安城武库遗址发掘的初步收获》,载《文物》1978年第4期;王仲殊:《汉代考古学概说》,中华书局1984年版;江立新:《先秦武库试探》,江西师大学报,1987年第1期;庄春波:《秦汉武库制度》,《史学月刊》,1991年第6期;杨泓等著《中国古代兵器与兵书》,新华出版社,1993年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汉长安城武库》,文物出版社,2005年版;[韩]李成珪:《前汉帝国中央武库收藏目录之发现——关于尹湾简牍〈永始四年武库兵车器集簿〉之探讨》,选自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编《长沙三国吴简暨百年来简帛发现与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华书局,2005年版。
    
    ①传世文物有可考证洛阳武库者,如《小校经阁金文》卷十二载“洛阳武库钟”;《封泥考赂》卷四有“洛阳武库”封泥。
    ②《史记》卷六○《三王世家》,第2115页。
    ③陈直:《汉书新证》,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10页。
    ①中国社会科学院简帛研究中心:《尹湾汉墓简牍》,中华书局,1997年版。
    ②韩国学者李成珪先生的《前汉帝国中央武库收藏目录之发现——关于尹湾简牍〈永始四年武库兵车器集簿〉之探讨》(参见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编《长沙三国吴简暨百年来简帛发现与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429页)一文,通过层层论证,推测《永始四年武库兵车器集簿》之“武库”为在长安的执金吾之属官武库令所管辖的汉帝国中央武库的结论。
    ③《后汉书》卷一一四《百官志》,第3559页。
    ④《汉书·杜钦传》载:“时帝舅大将军王凤以外戚辅政,求贤知自助。凤父顷侯禁与钦兄缓相善,故凤深知钦能,奏请钦为大将军军武库令。”古今众多学者认为,此多一“军”字。《汉纪》、《资治通鉴》成帝建始三年条中也将此句记为“大将军武库令”。然而笔者不敢苟同。其一,汉代官印中“军司空丞”、“军中司空”、“军监之印”,分别是大将军幕下军司空丞、军中司空、军监之官印。《汉书·杜延年传》:“补军司空”,《冯奉世传》:“前将军韩增奏以为军司空令。”以上说明大将军幕下职官全部都冠以“军”字,其武器库的正式名称也不是“武库”,而应是“军武库”。其二,《汉书·杜钦传》:“凤父顷侯禁与钦兄缓相善,故凤深知钦能,奏请钦为大将军军武库令。职閒无事,钦所好也。”宋祁注曰:“军武库,一本无军字,诸本皆有。予谓当存军字,是大将军军之武库也。”其三,“军武库印”、“军武库丞”印的存在便是很好的说明。其四,罗福颐《秦汉南北朝官印徵存》记载有“票军库丞”印,这显然是票骑将军所属军库丞之印。综合以上四点,笔者以为当时大将军之下亦有武器库,称为“军武库”,以区别于京师之“武库”。
    ①《史记》、《汉书》中记载的“武库”似为执金吾管辖的长安与洛阳之武库,其长官成为“武库令”。除京师武库以外,地方郡县之武库均被称为“库”,其长官称为“库令”。在秦汉文献以及出土简牍、印章、封泥中,除“洛阳武库”印以外,其余郡国之武库均称“库”,而没有称“武库”的。如:《汉书·成帝纪》:“颍川铁官徒申屠圣等百八十人杀长吏,盗库兵,自称将军,经历九郡。……广汉男子郑躬等六十余人攻官寺,篡囚徒,盗库兵,自称山君。……十二月,山阳铁官徒苏令等二百二十人攻杀长吏,盗库兵,自称将军。”居延汉简:“出弓横内七□付都尉库(28·19)”,“五月甲戍,居延都尉德、库丞登兼行丞事下库丞仓□(139·13)”等等。
    ②《汉书》卷七七《毋将隆传》,第3264页。
    ①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58页。
    ②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120页。
    ③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121页。
    ④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134页。
    ⑤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136页。
    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汉长安城武库》,文物出版社,2005年版,第177-178页。
    ①《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281页。
    ①《汉书》卷六四《吾丘寿王》,第2796页。
    ②尽管秦汉时期政府不允许民间私造兵器,但民间拥有私人武器的现象却非常普遍。秦统一六国后曾下诏收缴兵器,这主要是指收缴东方各国的兵器,至于民间的私人兵器并未完全被禁止,如项羽“学书不成,去学剑”,韩信则是好带刀剑,淮阴少年侮辱韩信说:“若虽长大,好带刀剑,中情怯耳。”汉兴,进一步明确肯定了吏民持有私人兵器的合法权力,从而使得私兵器的社会拥有范围更加扩大,上至高官显贵下至百姓民众大多拥有数量不等的私人兵器。例如,霍氏在平阳的亲族都有大量私兵器,“诸霍在平阳,奴客持刀兵入市斗变,吏不能禁”。王氏也有过之而无不及,哀帝时司隶校尉曾奏言:“(曲阳侯王根)游观射猎,使奴从者被甲持弓弩,陈为步兵。”汉时民间习剑风气的盛行,也是平民多持有私兵器的反映,如司马相如“少时好读书,学击剑”。
    ③甘肃居延考古队:《居延汉代遗址的发掘和新出土的简册文物》,《文物》,1978年,第1期。
    ④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汉长安城武库》,文物出版社,2005年版。
    ⑤杨泓:《古代兵器史稿》,上海科技出版社,1988年版,第107页。
    ①关于汉代城门制度的研究论著主要有:马先醒:《汉代洛阳之城池与城门》,收入所著《汉简于汉代城市》,简牍学会刊行,1980年版;马小奇、张培东:《中国古代交通》,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1995年版;李遇春:《汉长安城城门述论》,《考古与文物》,2005年,第6期。秦彦仕:《〈墨子·备城门〉诸篇综合研究》,四川大学2006年博士学位论文。
    ①《汉书》卷六六《刘屈氂传》,第2882页。
    ①关于平城门的性质,杨宽先生《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书中认为:“除平城门外,其余十一门属城门校尉管理,平城门属于宫门。”学者张金龙也同意此说,并认为平城门为北宫门,属卫尉所辖。笔者查阅文献发现,平城门的用法略显含混,共有两种用法,一种是指宫城南门,一种是指雒阳城南门。《续汉书》刘昭注引述前人对平城门的解释说:“《汉官秩》曰:平城门为宫门,不置候,置屯司马,秩千石。”李尤铭曰:“平城司午,厥位处中。”这里《汉官秩》讲的平城门是宫门,而李尤铭所讲的平城门应该是城门,因为十二城门对应十二天干,这才能说“司午”。那么,平城门是宫门还是城门呢?笔者认为平城门是城门的可能性较大。《续汉书·百官志》明确记载城门校尉:“掌雒阳城门十二所。”《河南志》“后汉京城图”亦以平城门为城门,而不是宫门。此外,平城门是建武十四年南宫前殿建成以后才开辟建设的。《后汉书·百官志》引《古今注》:“建武十四年九月开平城门。”南宫前殿建于这年正月,而平城门建于这年九月。岂能先建宫殿,后辟宫门。
    ②罗福颐:《秦汉魏晋南北朝官印征存》卷四《新莽官印》有“昭城門候”印。此外,西安汉城遗址还出土有“建春门候”印,皆应属十二城门候者。
    
    ①《汉书》卷八一《孔光传》,第3363页。
    ②《汉书》卷八五《谷永传》,第3456页。
    ③《汉书》卷八五《杜邺传》,第3474页。
    ④《汉书》卷九八《元后传》,第4027页。
    ⑤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一七《三国志三·孙破虏讨逆传》。
    ⑥纪昀:《历代职官表》卷四六《步军统领·汉》案语。
    ①王仲殊:《汉长安城考古工作的收获》,《考古通讯》1957年5期;王仲殊:《汉长安城考古工作收获续记》,《考古通讯》1958年4期。
    
    ①《后汉书》卷七七《酷吏列传》,第2489-2490页。
    ②《后汉书》卷三三《虞延列传》,第1153页。
    
    ①《后汉书》卷七七《酷吏传》,第2500页。
    ②《后汉书》卷五八《虞诩传》,第1870页。
    
    ①《汉书》卷六《武帝纪》,第208页。
    ②《汉书》卷九○《咸宣传》,第3661-3662页。
    ①有关这方面的研究论著有:王子今:《秦汉交通史稿》,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版;辛德勇:《西汉至北周时期长安附近的陆路交通》,载《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88年,第3辑。
    ①王仲殊《汉代考古学概说》,第5页;王社教《汉长安城八街九陌》,《文博》,1999年第1期,第26页。
    ②孟凡人《汉长安城形制布局中的几个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占研究所汉唐与边疆考古研究编委会《汉唐与边疆考古研究》(第一辑),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
    ③陈子怡《汉长安街道考》,陕西省博物馆印。
    ④王子今《秦汉交通史稿》,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版,第279页。
    ①长寿街见《后汉书·刘隆传》:“帝诘吏由趣,吏不肯服,抵言于长寿街上得之。”万岁街、士马街见吴树平辑《风俗通义》佚文。铜驼街见[晋]陆机《洛阳记》说:“洛阳有铜驼街。汉铸铜驼二枚,在宫南四会道相对。俗语曰:金马门外集众贤,铜驼陌上集少年。”香街见于华延俊的《洛阳记》说:“华氏《洛阳记》曰:两铜驼在官之南街,东西相对,高九尺,汉时所谓铜驼街。洛阳又有香街。”
    ②王仲殊:《汉代考古学概说》,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9页。
    ①高敏先生认为“都亭”是位于城市中的亭,他与其他司奸盗的亭并没无两样,只不过是在城市中,故云“都亭”。以洛阳为例,洛阳城内有二十四街,每街一亭,这些亭都是都亭(参见高敏:《秦汉“都亭”考略》,《秦汉史探讨》,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225-233页)。学者张继海在《汉代城市社会》书中不同意高敏先生的说法,而认为洛阳的都亭只有一个,与《河南志》所记其他二十三亭,恰好合计为二十四亭。
    ②杨鸿年:《汉魏制度丛考》(第二版),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78页。
    ③Hans Bielenstein,“Lo– Yang in Later Han Times”,The Museum of Far Eastern Antiquities 48(1976),pp.42-43
    ④蔡美彪:《汉代“亭”的性质及其行政系统》,《光明日报》,1954年12月23日。
    ⑤王毓铨:《汉代亭与乡里不同性质不同系统说》,《历史研究》,1954年第2期。
    ⑥傅举有:《有关秦汉乡亭制度的几个问题》,《中国史研究》,1985年第3期;朱绍侯:《〈尹湾汉墓竹简〉解决了汉代官制中几个疑难问题》,《许昌师专学报》,1999年第1期;杨际平:《汉代内郡的吏员构成与乡、亭、里关系——东海郡尹湾汉简研究》,《厦门大学学报》,1998年第4期。
    
    ①关于这一措施,王子今先生有较为充分的研究,参阅《秦汉交通史稿》,中央党校出版社,1994年版,第256-267页。
    ②《汉书》卷五一《贾山传》,第2328页。
    ①中国文物研究所,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龙岗秦简》,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95页。
    ②中国文物研究所,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龙岗秦简》,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92、98、100页。
    ③到西汉中后期,由于驰道制度对交通的负面影响,驰道的管理日趋宽松。《盐铁论·刑德》记载宣帝已出现“今驰道不小也,而民公犯之,以其罚罪之轻也”。《汉书·平帝纪》记载汉平帝元始元年(公元1年)元月:“罢明光宫及三辅驰道。”王子今先生认为:罢三辅驰道不可能是毁断已有道路,应理解为禁行驰道中的制度废止。《秦汉交通史稿》,第38页。
    ④《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257页。
    ⑤《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239页。
    ①相关研究论著可参考:马先醒《汉代长安里第考》,《汉简与汉代城市》,简牍社,1976年;刘运勇《西汉长安》,中华书局,1982年版。王仲殊《西汉的都城》,《汉代考古学概说》,中华书局,1984年;何双全《〈汉简·乡里志〉及其研究》,《秦汉简牍论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杨宽《西汉长安布局结构的再探讨》,《考古》1989年4期;王子今《汉代长安乡里考》,《人文杂志》,1992年第6期;刘庆柱、李毓芳《汉长安城的宫城和市里布局形制述论》,《考古学研究—纪念陕西省考古研究所成立三十周年》,三秦出版,社1993年;赵冈《中国城市发展史论集》,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5年版;张继海《汉代城市社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王子今《西汉长安居民的生存空间》,《人文杂志》2007年第2期。
    ②《管子·匡君大匡第十八》
    ③《汉书》卷一《高帝纪》,第78页。
    ④陈直:《三辅黄图校证》,陕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2页。
    ①《汉书》卷八《宣帝纪》,第237页。
    ②《汉书》卷八《宣帝纪》,第237页。
    ③谢桂华、李均明等:《居延汉简释文合校》,文物出版社,1987年版,第109页、第673页、第470页、第471页、第534页、第259页、第599页。
    ④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编:《居延新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第206页。
    ⑤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江陵张家山汉简》,文物出版社,2001年版,第157页。
    ①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江陵张家山汉简》,文物出版社,2001年版,第157页。
    ②佐藤武敏:《漢代長安の市》,中国古代史研究会编《中国古代史研究》2,雄山阁,1965年版,第20-23页。
    ③“里门”的记载见于:睡虎地秦简《法律问答》:“旞火延燔里门,当赀一盾?薄逗菏椤すㄊご罚骸笆ぞ优沓橇铮笫?刻石表其里门。”《汉书·游侠传》:“人尝置酒请涉,涉入里门,客有道涉所知母病避疾在里宅者。”“闾门”的记载见于:《汉书·循吏传》:“及至孝、宣,由仄陋而登至尊,兴于闾阎。”师古注曰:“闾,里门也。”《后汉书·郑玄传》:“然则公者仁德之正号,不必三事大夫也。今郑君乡宜曰‘郑公乡’。昔东海于出仅有一节,犹或戒乡人侈其门闾。”有学者提出“外门”也是里门的一种称呼,如学者张继海《汉代城市研究》、马新《汉唐村落形态略论》。笔者以为此说有可商榷之处。汉代“外门”实际上是一种宽泛的概念,并不是仅特指里门。如《汉书·扬雄传》:“尔乃虎路三嵏以为司马,围经百里而为殿门?庇?曰:“外门为司马门,殿门在内也。”
    ④选自何双全:《〈汉简·乡里志〉及其研究》,《秦汉简牍论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86页。
    ①谢桂华、李均明等:《居延汉简释文合校》,文物出版社,1987年,第485页。
    ②谢桂华、李均明等:《居延汉简释文合校》,文物出版社,1987年,第472页
    ③谢桂华、李均明等:《居延汉简释文合校》,文物出版社,1987年,第534页
    ④《汉书》卷四六《石奋传》,第2196页。
    ⑤裘锡圭:《湖北江陵凤凰山十号汉墓出土简牍考释》,《文物》,1974年第7期。
    
    ①银雀山最简整理小组:《银雀山竹书〈守法〉、〈守令〉等十三篇》,《文物》,1985年第4期。
    ②谢桂华:《尹湾汉墓简牍和西汉地方行政制度》,《文物》,1997年第1期。
    ③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驻军图整理简报》,《文物》,1976年第1期。
    ④何双全:《〈汉简·乡里志〉及其研究》,《秦汉简牍论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79页。
    ①《汉书》卷七六《王尊传》,第3234页。
    ②《汉书》卷四八《贾谊传》,第2244页。
    ①《汉书》卷九二《原涉传》,第3718页。
    ①《汉书》卷九○《尹赏传》,第3673页。
    ②《汉书》卷一《高帝纪》,第66页。
    ③《汉书》卷二八《地理志》,第1642页。
    ④《汉书》卷六四《主父偃传》,第2802页。
    ⑤《汉书》卷二八《地理志》,第1642页。
    ⑥《汉书》卷九二《郭解传》,第3705页。
    ⑦《汉书》卷九二《萭章传》,第3705页。
    ①汤因比:《历史研究》(第十九章),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9页。
    ②吕耀怀、刘爱龙:《失范、越轨与失序》,《长沙电力学院学报》(社科版),1999年第2期,第24页。
    ③詹子庆:《战国时代世风问题散论》,《史学集刊》,1990年第3期。
    ④龚书铎总主编《中国社会通史·先秦卷》,山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493页。
    ①陈直:《摹庐丛著七种》,齐鲁书社,1981年版;傅嘉仪:《秦汉瓦当》,陕西旅游出版社,1999年版。
    ②彭卫、杨振红:《中国风俗通史·秦汉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2年,第12页。
    ①《汉书》卷四八《贾谊传》,第2244页。
    ②《晏子春秋》卷五《内篇杂上》。
    ③学者张继海在《汉代城市社会》书中认为:“在睡虎地秦简和张家山汉简中,均称呼平民为士伍某某,以示他们都被编入什伍组织,具有士伍的身份。”但笔者以为士伍不是指什伍组织。卫宏《汉官仪》:“无爵为士伍。”意思是说没有爵位的人被称为士伍。《汉书·景帝纪》李奇曰:“有爵者夺之,使为士伍,有位者免官也。”师古曰:“此说非也。谓夺其爵,令为士伍,又免其官职,即今律所谓除名也。谓之士伍者,言从士卒之伍也。”无论是李说,还是颜说,均不认为士伍是指什伍组织。学者刘海年根据历史文献和云梦秦简提供的材料综合起来分析后认为“士伍”是指:第一,傅籍之后至六十岁免老前的男性丁。第二,无爵或者曾有爵而被夺爵位者。第三,非刑徒和奴隶。(参见《战国秦代法制管窥》,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318页)。
    ④传统观点认为秦时为避赢政讳改里正为里典,但笔者认为此说存在疑问。《吕氏春秋》中就有用“正”字。《吕氏春秋·辩土》:“正其行,通其风,夬心中央,帅为泠风?薄堵朗洗呵铩げ还丁罚骸扮压芰钊顺际绷⑵湔澹恃ブ埽髦梁佑?也。”《吕氏春秋·高义》:“正法枉必死,父犯法而不忍,王赦之而不肯,石渚之为人臣也。”睡虎地秦墓竹简《编年纪》记载昭王、始皇事时,皆不避讳“正”字。如“(秦王嬴政)七年,正月甲寅,鄢令史。”“(秦王嬴政)十八年,攻赵。正月,恢生。”由此看来,似乎“里典”应该是官职本称。
    ⑤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237页。
    ①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249页。
    ②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193页。
    ①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江陵张家山汉简》,文物出版社,2001年版,第185页。
    ②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编:《居延新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第352页。
    ③吴荣曾先生曾指出:“监门”并非官吏,而是介于平民与奴隶的中间阶层(详见《监门考》,《中华文史论丛》,1981年第3期)。谨录以存参。
    ④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江陵张家山汉简》,文物出版社,2001年版,第175页。
    ⑤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江陵张家山汉简》,文物出版社,2001年版,第175页。
    ①《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第1950页。
    ②《汉书》卷四九《晃错传》,第2284页。
    ③杨宽先生认为:秦所谪发的对象是里中身份卑贱者,古时重右轻左,右示尊贵,左示卑贱,豪富之家称为“豪右”。“闾左”之“左”正与“豪右”之“右”相对应,当指里闾中身份卑贱者。(详见:《中国古代都城制度是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43页)
    ④张汉东:《闾左新解》,载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未定稿),1984年,第27期。
    ⑤《汉书·王尊传》:“太守奇之,除补书佐,署守属监狱。”《汉书·薛宣传》:“少为廷尉书佐、都船狱史。”《汉书·朱博传》:“乃召见诸曹史书佐及县大吏,选视其可用者,出教置之。”
    ⑥《汉书·儒林传》:“散赐九族,田亩不益,德配周召,忠合《羔羊》,未得登司徒,有家臣。”师古曰:“司徒,掌礼教之官,言宽中学行堪为之也。家臣,若今诸公国官及府佐也。”
    ⑦《后汉书·张宗传》:“王莽时,为县阳泉乡佐。”《后汉书·第五伦传》:“显拔乡佐玄贺,贺后为九江、沛二郡守,以清絜称,所在化行,终于大司农。”《后汉书·党锢传》:“行春到高密县,见郑玄为乡佐,知其异器,即召署郡职,遂遣就学。”
    ⑧《后汉书·赵孝王良传》引《东观记》曰:“乾私出国,到魏郡邺、易阳,止宿亭,令奴金盗取亭席,金与亭佐孟常争言,以刃伤常,部吏追逐,乾藏逃,金绞杀之,悬其尸道边树。国相举奏,诏书削中丘。”《后汉书·陈寔传》:“少作县吏,常给事厮役,后为都亭佐。”
    ⑨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湘西里耶秦代简牍选释》,《中国历史文物》,2003年第1期,第8-25页。
    ①《汉书》卷九○《尹赏传》,第3673页。
    ②《汉书》卷七二《鲍宣传》,第3088页。
    ③《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289页。
    ④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242页。
    ⑤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125-126页。
    
    ①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143页。
    ②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176页。
    ③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250页。
    ④《后汉书》卷三四《梁统传》,第1166页。
    ⑤《汉书》卷八《宣帝纪》,第251页。
    
    ①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150页。
    ②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157页。
    ①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186-187页。
    ②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江陵张家山汉简》,文物出版社,2001年版,第228页。
    ①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179-180页。
    ②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180页。
    ③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184页。
    ④《史记》卷六八《商君列传》,第2230页。
    ⑤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160页。
    ⑥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238页。
    ⑦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158页。
    ①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194页。
    ②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143页。
    ③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145页。
    ④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193页。
    ⑤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123-124页。
    ⑥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217页。
    ⑦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217页。
    ①有关秦汉市场的研究成果主要有:李剑农《先秦两汉经济史稿》,三联书店,1957年版;佐藤武敏《漢代長安の市》,中国古代史研究会编《中国古代史研究》2,雄山阁,1965年版;刘志远《汉代市井考——说东汉市井画像砖》,《文物》,1973年,第3期;林剑鸣《秦汉时代的市政》,《历史教学问题》,1983年,第5期;徐君峰:《西汉长安之市场及其繁荣的地理因素》,《人文杂志》1993年,第5期;李祖德著、林英树译《漢代の市》,载五井直弘《中國の古代都市》,汲古书院,1995年版;高维刚:《秦汉市场的设置与管理》,《四川教育学院学报》1996年,第4期;王凯旋《东汉“市”考略》,《史学集刊》,1998年,第2期;杨宽《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黄今言《秦汉商品经济研究》,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张继海《汉代城市社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
    ②《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第3256页。
    ③《史记》卷七○《张仪列传》,第2282页。
    ④《史记》卷八七《李斯列传》,第2552页。
    ⑤《史记》卷八七《李斯列传》,第2562页。
    ⑥宋敏求:《长安志》卷十九“富平县”条
    ⑦蒋孔鸿:《商君书锥指》卷一《垦令篇》,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15页。
    ⑧《太平寰宇记》卷二五引《庙记》文字略同。《文选·两都赋》李善注引《汉宫阙疏》曰:“长安立九市,其六市在道西,三市在道东。”《太平御览》卷一九一引《宫阙记》亦同,而《长安志》作“六市在道东,三市在道西”。恐为误文。
    ①刘庆柱:《汉长安城的宫城和市里布局形制述论》,《古代都城与帝陵考古学研究》,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69页。
    ②东市见《三辅黄图》卷二、《汉书·晁错传》及《汉书·食货志》;西市见于《三辅黄图》卷二、《汉书·惠帝纪》、《汉书·食货志》;柳市见《三辅黄图》卷二、《汉书·万章传》颜注引《汉宫阙疏》;直市见《三辅黄图》卷二及《长安志》,交门市(在渭桥北头)、孝里市(在雍门东)及道亭市(在便桥东)均见《太平御览》卷八二七引《汉宫阙疏》。
    ③陕西省测绘局:《汉长安城遗址测绘研究获得的新信息》,《考古与文物》,2000年第5期,第44页。
    ④学者刘庆柱此前推测东市范围东西约780米,南北约650-700米,市内面积约52.65万平方米;西市范围东西约550米,南北约420-480米,市内面积约24.74万平方米(《汉长安城布局结构辨析》,《考古》,1987年第10期)。
    ⑤杨宽先生认为西汉长安的东市和西市不在长安城内,而是在城外的“北郭”之中。但笔者以为东、西二市在城内的可能性比较大。《三辅黄图》及《汉宫阙疏》记载:“长安城中,经纬各长三十二里十八步,地九百七十三顷,八街九陌,三宫九府,三庙,十二门,九市,十六桥。”《三辅黄图》卷五亦载:“当市观、旗亭楼,……在(长安)城内。”可见,属于市场内代表性的建筑物——市观、旗楼均在长安城内。此外,《汉书·刘屈氂传》记载:“初,汉节纯赤,以太子持赤节,故更为黄旄加上以相别。太子召监北军使者任安发北军兵,安受节已,闭军门不肯应太子。太子引兵去,敺四市人凡数万众,至长乐西阙下,逢丞相军,合战五日,死者数万人,血流入沟中。”太子政变欲发北军不成,转而发四市人数万众。此四市不太可能在城外,因为当时管理城门并非为太子掌握,太子也不太可能出城门后再入城作战。《后汉书·刘玄传》:“时王匡、张卬守河东,为邓禹所破,还奔长安。卬与诸将议曰:‘……今独有长安,见灭不久,不如勒兵掠城中以自富。’……卬与湛、殷遂勒兵掠东西市。”商议“勒兵掠城中”,而后“掠东西市”,这就说明东西市当在城内。王莽失败后,长安城内“市里不改于旧”,“百姓争还长安,市里且满”,则为又一例证。
    ⑥在目前情况下,还不能排除这些市场是临时设立的,史书中未载其以后的变化。
    
    ①《史记》卷二二《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第1120页。
    ②《汉书》卷二《惠帝纪》,第91页。
    ③黄今言:《秦汉商品经济研究》,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71页。
    ①陕西省测绘局:《汉长安城遗址测绘研究获得的新信息》,考古与文物,2000年第5期。
    ①《汉书》卷六七《梅褔传》,第2927页。
    ②《汉书》卷二四《食货志》,第1180页。
    ①《后汉书》卷一一六《百官志》,第3589页。
    ②《后汉书》卷四一《第五伦传》,第1396页。
    ③罗福颐:《芗他君石祠堂题记解释》,《故宫博物院院刊》,1960年,第2期。
    ④《八琼宫金石补证》卷四
    ⑤《隶释》卷一
    ⑥《金石萃编》卷十八
    ①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江陵张家山汉简》,文物出版社,2001年版,第229页。
    ①《汉书》卷七六《尹翁归传》,第3206页。
    ②对于拥有“市籍”者,指的是哪些人,目前史学界有不同意见。第一种观点认为:“市籍”是指在市场内拥有店铺的商人的名籍,此观点为学术界大多数学者所赞同。另外一种观点认为:“市籍”是指居住在市内的居民。
    ③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231页。
    ④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57页。
    ⑤《汉书》卷七六《赵广汉传》,第3204页。
    ①程树德:《九朝律考》卷一《汉律考》,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122页。
    ②1973年在湖北江陵凤凰山汉墓出土的竹简中记有:“九月四日付翁伯……三合,合五十四,直百六十四”,当为券书。详见:《湖北江陵凤凰山汉墓发掘简报》,《文物》,1974年第6期。
    
    ①《汉书》卷九九《王莽传》,第4118页。
    ②《汉书》卷九九《王莽传》,第4177页。
    ③《史记》卷五九《五宗世家》,第2098页。
    ④《汉书》卷八四《翟方进传》,第3416页。
    ⑤《汉书》卷五九《张安世传》,第2652页。
    ⑥《汉书》卷七二《贡禹传》,第3077页。
    ⑦《汉书》卷九一《货殖传》,第3690页。
    ⑧《汉书》卷九九《王莽传》,第4118页。
    ⑨《汉书》卷二四《食货志》,第1162页。
    ⑩《汉书》卷二四《食货志》,第1132页。
    
    ①《汉书》卷二四《食货志》,第3694页。
    ②《汉书》卷二四《食货志》,第3690页。
    ③《汉书》卷六六《杨敞传附弟恽传》,第2896页。
    
    ①《汉书》卷二四《食货志》,第3690页。
    ①将军最初是为征伐叛乱和进行外征而临时设置的官职,因此战事一但结束,将军之职就被罢免。汉武帝以前大体都是这个原则。而在昭宣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此时将军之职似为常设机构。例如,右将军光禄勋冯奉世,右将军光禄勋辛庆忌,右将军光禄勋王章,左将军光禄勋甄丰,右将军光禄勋甄邯。以将军兼领光禄勋的例子其实还有很多。
    ①《史记》一二○《汲黯列传》,第3310页。
    
    ①严耕望:《秦汉郎吏制度考》,《严耕望史学论文选集》,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1年版,第332页。
    ②王克奇:《论秦汉郎官制度》,《秦汉官制史稿(上册)》,齐鲁书社,1984年版,第360页。
    ③徐坚等著:《初学记·职官部下·卫尉卿》,中华书局,2004年第2版,第308页。
    ①孙星衍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33页。
    ①钱文子:《补汉兵志》,《二十五史补编》(第一册),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417页。
    ②学者苏诚鉴在《西汉南北军的由来及其演变》一文中认为:“李广为长乐卫尉,程不识为未央卫尉。”实非如此。《汉书·李广传》记载:“武帝即位,左右言广名将也,由是入为未央卫尉,而程不识时亦为长乐卫尉。”
    ①司马光《资治通鉴》卷十三《汉纪五》注
    ②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五《兵考二》
    ③有学者指出中尉也是中央九卿之一。然王先谦《后汉书集解》云:“惠栋曰:‘韦昭《辨释名》曰,执金吾常徼循宫外司执奸邪,至武帝更名金吾,为外卿,不见九卿之列。’王先谦曰:‘《百官公卿表》有执金吾,翟方进自执金吾迁丞相,非不见九卿之列也。’”
    ①《汉书》卷十九《百官公卿表》,第737页。
    ②沈约认为中垒校尉掌北军事务,但实际上中垒校尉负责北军日常军务,而护军使者才是真正的领导者。详见后文。
    ③《汉书》卷十九《百官公卿表》,第733页。
    ①崔豹:《古今注》,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2页。
    ②王先谦:《汉书补注》(上册),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02页。
    ③贺昌群:《贺昌群文集》,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95页。
    ④贺昌群:《贺昌群文集》,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96页。
    
    
    ①《北堂书钞》引《汉官仪》记载为“不与国政”。
    ②《续汉书·百官志》注引《汉官秩》云:“比二千石。笔者认为《续汉书》的记载可能有误。
    ③谢桂华、李均明等:《居延汉简释文合校》,文物出版社,1987年版,第294页。
    ①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第104-105页。
    ①西汉光禄勋的郎官中,唯有议郎的地位最为特殊。《汉官旧仪》及《汉旧仪》俱谓:“议郎十二人,不属署,不直事侍御史。迁补博士、诸侯王郎中令。”这些史料皆称议郎与其他郎官有别。具体而言,首先,地位不同。议郎在郎官中的地位最高。《汉书·百官公卿表》:“议郎、中郎秩比六百石,侍郎比四百石,郎中比三百石。中郎有五官、左、右三将,秩皆比二千石。郎中有车、户、骑三将,秩皆比千石。”通过比较可以看出,中郎秩比六百石,侍郎比四百石,郎中比三百石。议郎、中郎地位要比侍郎高,侍郎又比郎中的地位高。其次,职掌不同。议郎虽名为郎,但它并不是皇帝的侍从武官,而是皇帝左右的侍从文官,备顾问奉使,职在言论。如《汉书·王莽传》:“于是公卿大夫、博士、议郎、列侯张纯等九百二人皆曰……奏可。”《汉书·韦贤传》记载元帝于光永四年:“下诏先议罢郡国庙,……其与将军、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大夫、博士、议郎议。”可以看出,议郎在真正意义是皇帝身边的参议顾问。再次,来源不同。议郎多出于明经科,即多为明经文学之士。《汉官旧仪》与《汉官仪》皆谓:“诏选谏大夫、议郎、博士、诸侯王傅、仆射、郎中令,取明经。”如眭弘、翟方进俱以明经取为议郎。《汉书·成帝纪》:“公卿大夫、博士、议郎其各悉心,惟思变意,明以经对,无有所讳。”《汉书·翟方进传》:“以射策甲科为郎。二三岁,举明经,迁议郎。”而其他郎官多为由訾选、荫任、军功特拜三途,这在本文第一章已有所论及。
    ①孙星衍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65页。
    ②由于荆轲行刺的事件,秦王嬴政为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便让谒者在殿堂上手持短兵器,以保护皇帝的安全。正所谓“其后谒者之引客,持匕首剑刺腋”(《史记·秦始皇本纪》)。
    
    ①朱绍侯:《略论秦汉中央三级保卫制》,《南都学坛》,1989年4期,第2页。
    ②黄今言:《秦汉军制史论》,江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28页。
    ③西汉五官、左、右中郎将属官主要是中郎。到东汉时期,车、户、骑郎中将均被省去,故将郎中放置到中郎将三署中。
    ①孙星衍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66页。
    ②陈直《汉书新证》亦云:“刘敞谓军字衍文是也。郎中车骑将,谓庆忌历任郎中车将、及郎中骑将也。”笔者认为此说有可取之处,今寻其思路,略作补充。笔者认为引文中的郎中车骑将军当作郎中车骑将,盖先后为郎中车将及郎中骑将,史家省文。但在此前提下,我们也不应该否定车骑将军存在的可能性。如程不识、金日磾都曾担任过车骑将军一职。这表明汉代确有车骑将军之职。郎中车骑将军便有可能是指车骑将军,而以郎中兼任,但此官不属于本文讨论范围之内,故不详述。
    ③《汉书》卷七七《盖宽饶传》,第3243页。
    ①杨鸿年:《汉魏郎官》,《中国古代史论丛》(第七辑),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06-207页。
    ②孙星衍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65页。
    ③严耕望:《秦汉郎吏制度考》,《严耕望史学论文选集》,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1年版,第335页。
    ④朱绍侯:《略论秦汉中央三级保卫制》,南都学坛,1989年第4期,第3页。
    ⑤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上册,齐鲁书社,1984年版,第112页。
    ⑥杨鸿年:《汉魏郎官》,《中国古代史论丛》(第七辑),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06页。
    ⑦杨鸿年:《汉魏郎官》,《中国古代史论丛》(第七辑),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06页。
    ①杨鸿年:《汉魏郎官》,《中国古代史论丛》(第七辑),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07页。
    ②陈梧桐:《西汉军事史》,军事科学院编纂《中国军事通史》(第五卷),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93页。
    ③李德龙:《汉初军事史研究》,民族出版社,2001年版,第98页。
    ④严耕望:《秦汉郎吏制度考》,《严耕望史学论文选集》,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1年版,第336页。
    ⑤王先谦:《汉书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98-299页。
    
    ①陈直:《汉书新证》,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90页。
    ②孙星衍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65页。
    ③刘士莪:《西北大学藏瓦选集》,西北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①荐举是指公卿以个人的名义向皇帝推荐人才。征辟制度则包含皇帝征召和公府辟除两种选官方式。由皇帝授职的称为“征”,由高级官员任用属吏则为“辟”。一般而言,征召只是皇帝针对个别人采用的临时性选官方法,并无一定之归。学者刘文瑞认为“辟”应分为辟举和辟除两途。两者最大的不同是,辟举为朝廷推荐官吏人选,辟主并没有人事任免权,而只有向皇帝推荐的权力。而辟除则为自任部属,辟主享有完全的用人权。辟举之人,不限于辟主的掾属,而主要是辟主之外的官署;辟除则只能限于自己的掾吏,不能涉及辟主官署之外的官职。也就是说,在汉代,除了辟除这种任命官员的方法外,一些官员还有权力向上推荐并不属于自己掾吏的人才,即辟举。(参见刘文瑞《秦汉选官制度杂议》,《纪念林剑鸣教授史学论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56-57页)
    ②李孔怀:《汉代郎官述论》,《秦汉史论丛》(第二辑),陕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68页。
    ③《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载杜衍严侯王翥“以中郎骑汉王二年从起下邳”。然《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作“郎中骑”王翳。王先谦《汉书补注》云:“王翥,《史表》作‘王翳’。《索隐》引《汉表》作翥。《项羽传》亦作翳,是《汉表》之误已久。”其说是。
    ④[清]王先谦:《汉书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44页。
    ①在汉代史书中还存在着很多将“郎中”与“中郎”相混的例子。如《汉书》记载灌夫景帝时为郎中将,而《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作中郎将(学者王克奇通过考证,认为此处中郎将当为郎中将之误,参见王克奇《论秦汉郎官制度》,《秦汉官制史稿(上)》,齐鲁书社,1984年,第349页)。此外,唐蒙,在《史记》、《汉书》列传中也有郎中将与中郎将相互颠倒之处。唐蒙出使夜郎时之官职,《史记·西南夷列传》、《汉书·西南夷传》作“郎中将”,而《史记·司马相如列传》、《汉书·司马相如传》皆作“中郎将”(学者贾雪枫通过考证,认为唐蒙出使夜郎时当为郎中将较合理,参见贾雪枫《汉使身份考》,《文史杂志》,2002年第6期)。
    ②王克奇:《论秦汉郎官制度》,选自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上册),齐鲁书社,1984年版,第349页。
    ③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上册),齐鲁书社,1984年版,第115页。
    ④黄今言:《秦汉军制史论》,江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29页。
    ⑤《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第2512页。
    ①除正文所引例证外,下例亦可见其事:《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二月丁卯,侍中、中郎将霍禹为右将军。”《汉书·外戚恩泽侯表》:“初元元年癸卯以皇太后兄侍中中郎将封。”《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以侍中中郎将受杨惲言霍禹等反谋。”《汉书·元帝纪》:“三月,封皇太后兄侍中中郎将王舜为安平侯。”《汉书·宣帝纪》:“封贺所子弟子侍中中郎将彭祖为阳都侯。”《汉书·王莽传》:“伊休侯者,歆长子也,为侍中五官中郎将,莽素爱之。”
    ②《汉书》卷五九《张延寿传》,第2654页。
    ③《汉书·匈奴传》:“元寿二年,单于来朝……既罢,遣中郎将韩况送单于。”
    ④《汉书·天文志》:“鸿嘉元年正月,匈奴单于雕陶莫皋死。五月甲午,遣中郎将杨兴使吊。”
    ⑤廖伯源:《从汉代郎将职掌之发展论官制演变》,《秦汉史论丛》,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3年版,第60-61页。
    ①西汉时期期门属于郎官,享有郎官的待遇,但是否存在羽林郎呢?笔者通过阅读史料,发现西汉可能不存在羽林郎。因为:第一,在《汉书》中称羽林军为羽林骑或者羽林孤儿,没有一处称“羽林郎”者。第二,《汉书·百官公卿表》中记载有“期门,比郎”,而在羽林后却无“比郎”的记载。第三,《汉书·甘延寿传》:“甘延寿字君况,北地郁郅人也。少以良家子善骑射为羽林,投石拔距绝于等伦,尝超逾羽林亭楼,由是迁为郎。试弁,为期门,以材力爱幸。”可见,甘延寿是先由羽林升迁为郎之后再为期门,这也恰恰说明羽林不属于郎官。但到东汉建武时代,才设置羽林郎和羽林中郎将。这样,羽林才属于郎官之列。
    ②黄今言《汉代期门羽林考释》,《历史研究》,1996年第2期,第37页。
    
    ①孙星衍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90页。
    ②孙星衍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210页。
    ①《汉书》卷八《宣帝纪》,第260页。
    ②苏诚鉴在《西汉南北军的由来及其演变》一文中指出:诸校尉(包括城门校尉)掌管的兵,因驻扎在未央宫北,才是北军。与之相对,守卫宫门和‘缴循京师’的卫兵才是被称为南军。苏诚鉴虽然承认北军驻扎在未央宫北,以之相对的南军则驻扎在未央宫,但在北军中又加上了城门校尉这支军队,在南军中又加入了“缴循京师”的中尉卒。据《汉书·百官公卿表》中知道,城门校尉兵根本不在北军之列。
    ③王应麟:《玉海》,《四库类书丛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
    ④林剑鸣:《秦汉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24页。
    ⑤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39页。
    ⑥邹文涛:《西汉南北军考辨》,《中国史研究》,1988年第1期,第93页。
    ①《汉书·韦贤传》记载:“上食二万四千四百五十五,用卫士四万五千一百二十九人。”这四万五千余卫士,劳干先生认为是“按工而言,即每人服务一日算作一人,……实际上,宫卫的卫士当八千人左右。”据此可以推断,武帝时的南军军力约在万人左右。(劳干:《汉代兵制与汉简中的兵制》,《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十卷),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37页)
    ①濱口重國《前漢の南北軍》曾指出:“中垒校尉巡视北军即中尉之军的营垒内外而检察其非违。”作者认为中垒校尉有巡视、检察职能,其言不误,但有可补正之处,即中垒校尉掌“北军垒门内”,而非“北军垒门内外”。《汉书·胡建传》载:“胡建……守军正丞,时监军御史为奸,穿北军垒垣以为贾区,建……遂斩御史。”可见,西汉北军确有垒垣与外界相隔,垒门之外可能不属北军,而当监军御史打通北军垒垣,则触犯了北军“壁垒已定,穿窬不繇路,是谓奸人,奸人者杀”的军法,故为军正丞所斩。此例证明垒门外似乎是不属于北军管辖的。
    
    ①雷海宗:《中国的兵》,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46页。
    ②杨鸿年:《汉魏制度丛考》(第二版),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80页。
    ①王念孙:《读书杂志》,江苏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206-207页。
    ②《汉书补注·刑法志》注引沈钦韩曰:“中垒校尉掌北军垒门,又掌西域,不领兵,故但云七校。晋灼言胡骑不常置,故
    七,此是在后之制,非武帝制也。”这里王先谦又引“中垒校尉掌西域”说。可见,此书前后存在相互矛盾之处。
    ③吕思勉:《秦汉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572页。
    ④劳干:《论汉代的卫尉与中尉兼论南北军制度》,《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29本,1957年版,第451页。
    ⑤濱口重國:《前漢の南北軍に就ぃて》,《秦漢隋唐史の研究》,東京大學出版會,1966年版,第259页。
    ⑥陈直:《汉书新证》,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057页。
    ⑦雷海宗:《中国的兵》,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122-123页。
    ⑧何兹全:《魏晋的中军》,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17册),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46页。
    ①《三辅黄图》卷一引《三辅决录》云:“长安城,面三门,四面十二门,皆通达九逵,以相经纬,衢路平正,可并列车轨。”近些年通过对汉长安城遗址的考古勘探,发现西汉长安全城共十二座城门,每面城墙各有三座。罗福颐《秦汉魏晋南北朝官印征存》卷四《新莽官印》有“昭城門候”印。此外,西安汉城遗址还出土有“建春门候”印。
    ②张烈点校本《两汉纪》在“司隶校尉”与“掌京师城门屯兵”之间填补了“城门校尉”四字。
    ①李玉福:《秦汉制度史论》,山东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11页。
    ②李发林:《战国秦汉考古》,山东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36页。
    ③李大龙:《都护制度研究》,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49页。
    ④殷晴:《悬泉汉简和西域史事》,《西域研究》,2002年第3期,第13页。
    ⑤胡平生、张德芳:《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22页。
    ⑥胡平生、张德芳:《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17页。
    
    ①胡平生、张德芳:《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23页。
    ②胡平生、张德芳:《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27页。
    ③胡平生、张德芳:《敦煌悬泉汉简释粹》,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22、123页。
    ④《汉书·郑吉传》:“自张骞通西域,李广利征伐之后,初置校尉,屯田渠黎。”《汉书·西域传》:“于是自敦煌西至盐泽,往往起亭,而轮台、渠犂皆有田卒数百人,置使者校尉领护。”可见,西汉确实在渠犂等地屯田,并设校尉进行严格管理。
    ⑤雷海宗:《中国的兵》,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46页。
    ⑥杨鸿年:《汉魏制度丛考》,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版,第173页。
    ⑦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上册),齐鲁书社,1984年版,第251页。
    ①李玉福先生在《秦汉制度史论》书中指出七校属北军时,列举出两条证据:其一,《汉书·霍光传》:“光薨……发材官轻车北军五校士军陈至茂陵。”这里出现了北军五校。其二,《汉书·张安世传》:“为大司马车骑将军,……更为卫将军,两宫卫尉,城门、北军兵属焉。”李先生认为:“张安世为大司马卫将军后,京师各种宿卫兵均应受其管辖,但引文仅提到两宫卫尉、城门、北军兵,没有单列七校兵,其原因是北军包括七校兵,故无须单列。”细察推敲,李先生所举证据有可商榷之处:首先,《汉书·霍光传》“北军五校士”的记载为孤例,难以说明问题。《补汉兵志》陈元粹注曰:“霍光传:发材官轻车北军五校士军陈至茂陵,谓北军及五校也。”即宣帝所发军队为北军与五校兵,而不是北军五校兵。其次,张安世无统辖京师各种宿卫兵之权。宣帝时的大司马性质是加官,空有名号,并无实权。若大司马卫将军张安世统领京师各种宿卫军队,班固为何弃“典京师兵卫”之类词语不用,代之以“两宫卫尉、城门、北军兵”,使话变得如此迂曲费解。查阅史书发现,当时京师除两宫卫尉、城门、北军兵之外,还有郎官、虎贲、羽林以及执金吾所领之缇绮、持戟等军队,这些军队是不属张安世管辖的。由上可见,京师各种宿卫兵受大司马卫将军张安世管辖的说法不能成立。李玉福先生在此基础上所做的推论自然也是靠不住的。换言之,张安世的例证并不能排除七校兵同光禄勋所属郎官一样,既不属两宫卫尉、城门、北军兵,也不由大司马卫将军张安世统领的可能性。
    ②《汉书》卷九九《王莽传》,第4190页。
    ①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下册),齐鲁书社,1985年,第222页。
    ①钱大昕、王先谦先生均对此进行过考证,认为二乃三字之误。中华书局点校本从之。《补汉兵志》就明确记载:“武帝置左右京辅都尉,分掌三辅而属之中尉,则中尉所事职唯徼循而已。”陈元粹注曰“《百官表》:元鼎四年,置三辅都尉,都尉丞各一人。”
    
    ①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下册),齐鲁书社,1985年,第41页。
    ②《汉书》卷十九《百官公卿表》,第736页。
    ③《汉书》卷十九《百官公卿表》,第736页。
    ④《汉书》卷十九《百官公卿表》,第736页。
    
    ①《汉书》卷七六《尹翁归传》,第3208页。
    ②《史记》卷一二二《酷吏列传》,第2643页。
    
    ①孙星衍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92页。
    ①朱绍侯:《浅议司隶校尉初设之谜》,《学术研究》,1994年第1期,第85页。
    ①孙星衍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92页。
    ①《后汉书》卷一一五《百官志》,第3573页。
    ①西汉光禄勋属官还有太中大夫,中大夫,光禄大夫等。这类大夫的地位都比较高,最低的谏大夫也“秩比八百石”,太中大夫“秩比千石”、有的甚至“秩比二千石”。《汉书补注》引刘攽曰:“此言太中大夫秩比千石如故,则中大夫旧小于太中,秩无二千石,故言更名中大夫为光禄大夫,秩比二千石,太中大夫秩比千石也。”地位最低的谏大夫也要“名儒宿德为之”,可见大夫的名望和地位之高。各种大夫的职责就是职掌“言论”,即在皇帝身边备议论、应对皇帝询问的人员。如《后汉书·和帝纪》注曰:“大夫谓光禄、太中、中散、谏议大夫也。十三州志曰:大夫皆掌顾问、应对、言议。夫之言扶也,言能扶持君父也。”也就是说,大夫实际上是皇帝的高级参谋,许多重要国家政策与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多与他们有关。如贾谊、晁错、董仲舒都曾担任过中大夫之职。东汉时期,光禄勋下属继续设有各类大夫。《后汉书·百官志》关于各种大夫与光禄勋的隶属关系的记载比较明确,即各种大夫“以文属”光禄勋。有人说似属非属,也有人认为是名义上属,而实际上不属。
    ①笔者发现很多学者认为原执金吾的属下中垒令被提升后变成了中垒校尉。如孙毓棠先生就认为“以前北军领于中尉,所属只有中垒令为北军的重心。汉武帝把中垒令改为中垒校尉,又于其外加添了七个校尉。……中垒校尉是固有的中垒令的变象。”孙诚鉴也认为:“汉武帝太初元年改官制,中尉更名执金吾,职掌也随改变。所谓八校尉中的中垒校尉,当即中垒令的升格改名,并脱离执金吾而留于北军营内。”当代学者张金龙通过研究认为:“西汉初年北军有中垒令,下设两尉,中垒校尉当由其发展而来。……中垒校尉可能是中垒两尉之升格,而非中垒令所致。”然而,笔者查阅史书,无论在《史记》、《汉书》,还是在《后汉书》中,没有一条史料记载了中垒校尉是由中垒令发展而来。此外,《续汉书·百官志》“执金吾”条本注曰:“中兴但一人,又不常置,每出,以郎兼式道候,事已罢,不复属执金吾。又省中垒、寺互、都船令、丞、尉及左右京辅都尉。”可见,直到东汉初年,中垒令和中垒校尉是并存的。再有,根据《汉书·刑法志》“至武帝平百粤,内增七校”的记载,可知北军的改革是在平定百粤以后,约在公元前一一○年左右,而汉武帝改称执金吾是在公元前一○四年。《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执金吾。属官有中垒、寺互、武库、都船四令丞。都船、武库有三丞,中垒两尉。”如若认为中垒校尉是由中垒令演变而来,改中尉为执金吾应该在先,中垒校尉应该后设,可历史事实却正好相反。
    ①孙毓棠:《东汉兵制的演变》,选自《孙毓棠学术论文集》,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337页。
    ②孙星衍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48页。
    ③《后汉书》卷五《安帝纪》,第213页。
    ①陈连庆:《汉代兵制述略》,《史学集刊》,1983年,第2期,第27-28页。
    ①《汉书》卷十九《百官公卿表》,第727页。
    ②《后汉书》卷一一七《百官志》,第3579页。
    ③《汉书》卷九《元帝纪》,第284页。
    ④濱口重國:《兩漢の中央諸軍に就いて》,《秦漢隋唐史の研究》上卷,东京大学出版會,1971年版。
    ⑤陈连庆:《汉代兵制述略》,《史学集刊》,1983年第2期,第28页。
    ①孙星衍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21页。
    
    ①《后汉书》卷二二《王梁传》,第775页。
    ②《后汉书》卷二二《王梁传》,第775页。
    ①孙星衍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88页。
    ①孙星衍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54页。
    ②学术界一般认为战国秦汉的县起源于春秋时期。其实春秋的县和战国秦汉的县性质是不同的。日本学者西屿定生《中国古代帝国的形成与构造》书中有《郡县制的形成和二十等爵》一节。文中指出春秋原先实行县大夫世袭制,并进一步认为战国秦汉郡县制的形成,是由于小农经济的广泛出现、世袭贵族统治体制的瓦解和君主集权体制的建立而产生。杨宽先生在《春秋时代楚国县制的性质问题》一文中亦持相同的观点。
    ①朱绍侯先生在《略论秦汉中央三级保卫制》一文中得出东汉卫尉共统领三令、两都尉、七司马。共计员吏、即卫士长佐二百五十八人,卫士二四四七人。与笔者算出员吏相差四十一人,卫士相差五十九人。疑为朱绍侯先生未将《续汉书·百官志》刘昭注引《汉官》中记载的:“(卫尉)员吏四十一人,卫士六十人”计算在内。
    
    ①孙星衍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8页。
    ②孙星衍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47页。
    ①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下册),齐鲁书社,1985年,第167页。
    
    ①《汉书》卷七六《张敞传》,第3222页。
    ②《汉书》卷十九《百官公卿表》记载汉高祖十一年,有卫尉王氏。
    ①孙星衍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23页。
    ②孙星衍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84-185页。
    ①孙星衍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37页。
    ②《后汉书·虞延传》载:“二十三年,司徒玉况辟焉。时元正朝贺,帝望而识延,遣小黄门驰问之,即日召拜公车令。明年,迁洛阳令。”《后汉书·董宣传》:“董宣字少平,陈留圉人也。初为司徒侯霸所辟,举高第,累迁北海相。后特征为洛阳令。”《后汉书·孔昱传》:“灵帝即位,公车征拜议郎,补洛阳令,以师丧弃官,卒于家。”《后汉书·索卢放传》:“索卢放字君阳,建武六年,征为洛阳令,政有能名。”学者薛瑞泽认为洛阳令试守一年制度的破坏,与东汉中后期外戚、宦官争权不无关系。(《东汉洛阳令及相关问题论考》,《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6期,第102页)
    ①此外,期门、羽林军也有选自征战有功者,《汉书·百官公卿表》:“取从军死事之子孙养羽林,官教以五兵,号曰羽林孤兒?庇郑逗壕梢恰吩唬骸坝鹆执庸倨甙偃恕9露奘杆雷哟晕涞凼贝泳溃庸虏荒茏曰睿鹆郑俦壤纱?官,从车驾,不得冠,置令一人,名曰羽林骑孤儿。”但更多的情况多见于东汉时期。《后汉书·顺帝纪》注引《汉旧仪》:“光武中兴,以征伐之士劳苦者为之,故曰羽林士。”《后汉书·耿弇列传》记载耿恭对匈奴作战有功,“鲍昱奏恭节过苏武,宜蒙爵赏。于是拜为骑都尉,……余九人皆补羽林”。到东汉后期,甚至出现了出钱购买期门、羽林郎的现象。《后汉书·安帝纪》:“三公以国用不足,奏令吏人入钱谷,得为关内侯、虎贲羽林郎、五大夫、官府吏、缇骑、营士各有差。”《桓帝纪》:“占卖关内侯、虎贲、羽林、缇骑营士、五大夫钱各有差。”《灵帝纪》:“初开西邸卖官,自关内侯、虎贲、羽林,入钱各有差。私令左右卖公卿,公千万,卿五百万。”可见,这种情况和和以前的选募方法有很大的不同,这一方面反映了东汉后期期门、羽林军地位的上升,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东汉后期政治腐败,财政枯竭的状况。
    ①贺昌群:《贺昌群文集(二)》,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494页。
    ②中国社会科学院简帛研究中心:《尹湾汉墓简牍》,中华书局,1997年版。
    ③孙星衍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7页。
    ①《史记》卷一二二《酷吏列传》,第3146页。
    ①《后汉书》卷一一四《百官志》,第3556页。
    ②《汉书》卷十九《百官公卿表》,第726-733页。
    ③《史记·孝文本纪》《正义》:“汉置九卿,一曰太常,二曰光禄,三曰卫尉,四曰太仆,五曰廷尉,六曰大鸿胪,七曰宗正,八曰大司农,九曰少府,是为九卿也。”但是,有令人费解的是,某些其他官员也被称作“九卿”。如《史记·汲郑列传》记载:“武帝立,(郑)庄稍迁为鲁中尉、济南太守、江都相,至九卿为右内史。”可见右内史也被视为九卿。吴荣曾先生解释说:“各代“九卿”不一。西汉时九卿是列卿或众卿之意。先秦文献中有三公九卿之说,但秦并没有这种制度,西汉初也不见九卿名称。汉武帝以后,由于儒家复古思想的影响,人们就以秩为中二千石一类的高官附会成古代九卿。宣帝、元帝时,九卿称谓出现于诏书中。但《汉书》中所见的卿,有太常、光禄勋、太仆、廷尉、大行、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卫尉、执金吾、右内史、左内史、主爵都尉、太子太傅等十几种官。将九卿定为九种官职,则始于新莽,其制以中二千石为卿。即以大司马司允、大司徒司直、大司空司若、羲和、作士、秩宗、典乐、共工、予虞为九卿。东汉和新莽一样,中央政府中设有九卿的官职。《续汉书》将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定为九卿。”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九卿”条。
    ①《汉书》卷二八《地理志》,第1642页。
    ②《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第3261页。
    ③《汉书》卷九六《西域传》,第3928页。
    ④《汉书》卷二八《地理志》,第1543页。
    ⑤武伯纶:《西安历史述略》,陕西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104页。
    ①《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第3261页。
    ②《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第3262页。
    ③王子今:《西汉长安居民的生存空间》,《人文杂志》,2007年第2期,第158页。
    ④据《汉书·食货志》:“哀帝即位(前6年),……百姓訾富虽不及文景,然天下户口最盛矣”,《汉书·地理志》又谓“自高祖讫于孝平,……汉极盛矣”,颜师古注:“汉之户口,当元始时最为殷盛,故志举以为数也。”事实上,班固本人对西汉户口极盛年代,前谓哀帝初,后谓平帝元始初,即说法不一,前后相互矛盾。
    ①《汉书补注》卷二八记载:茂陵一县人口迁徙之后,多达二十七万七千二百七十七人,超过三辅全部总人口(二百四十三万六千三百六十)的十分之一,而当时三辅所辖陵县多达五十七个,茂陵只是其中之一。
    ②葛剑雄:《西汉人口地理》,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03页。
    ③《汉书》卷一二《平帝纪》,第358页。
    
    ①王育民:《中国人口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8页。
    ②薛平拴:《陕西历史人口地理》,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43页。
    ③《汉书》卷九二《游侠传》,第3718页。
    ④《汉书》卷二八《地理志》,第1642页。
    ①《史记》卷九六《张丞相列传》,第2687页。
    ②《汉书》卷七六《王章传》,第3238页。
    ③《汉书》卷七六《张敞传》,第3224页。
    ④《汉书》卷七六《王尊传》。第3232页。
    ①《史记》卷一二二《酷吏列传》,第3153页。
    ②《汉书》卷八四《翟方进传》,第3416页。
    ③《史记》卷一二二《酷吏列传》,第3133页。
    ④关于“耎(壖)”字,胡平生先生通过详细考证后认为“耎(壖)地”可理解为禁苑外侧纵深四十里的隔离带闪罟?定,不得猎取此隔离地带内的野兽,如有猎取者,要按照盗猎禁苑中野兽的法律论罪。”参见胡平生《云梦龙岗秦简“禁苑律”中的“耎(壖)”字及相关制度》,《江汉论丛》,1991年第2期。
    ⑤《史记》卷一二二《酷吏列传》,第3135页。
    ①《汉书》六六《陈万年传附子咸传》,第2900页。
    ②《汉书》五九《张汤传附孙延寿传》,第2655页。
    ③《汉书》八四《翟方进传》,第3416页。
    ④《汉书》七七《孙宝传》,第3259页。
    
    ①李民:《关于盘庚迁都后的都城问题》,《郑州大学学报》,1988年第1期。
    ②张国硕:《郑州商城与偃师商城并为亳都说》,《考古与文物》,1996年第1期,第36-37页。
    ①但由于时代的久远和文献的不足,我们已无法知悉夏代都城治安机构的具体设置和运行情况了,正如王国维所言:“虽上故之事若存若亡,《世本》、《纪年》亦未可尽信,然要不失为古之经说也。”(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十二《史林四》,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327页。)
    ②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中华书局,1988年),但学者韦庆远认为:官制区分为内外服制是周朝事,商代并无此称。
    ③陈智勇:《论夏商时期的治安管理》,《公安大学学报》,2000年第4期,第35页。
    ④见于文献记载的有:《尚书·盘庚》记载:“邦伯、师长、百执事。”《尚书·酒诰》:“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
    ⑤《毛公鼎》铭文说:“及兹卿事寮、太史寮。”学者考证铭文上的“卿事寮”、“太史寮”据众官之首,只有二者称为“寮”,说明其应是中央政府的两大官署。但学者肖宁灿认为:“卿事寮”与“太史寮”的“寮”字应理解为“同官为寮”的意思,故“卿事寮”与“太史寮”就相当于“诸位卿士”、“太史们”(《先秦政治体制史稿》,四川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39页)
    ①《左传?成公十八年》载:齐国“庆佐为司寇”,《左传·昭公二年》:郑国“郑公孙黑将作乱,欲去游氏而代其位。子产在鄙,闻之,……曰:‘……不速死,司寇将至。’”《左传》襄公三年:晋侯之弟扬干有罪,“请归死於司寇。”《左传》襄公二十一年,鲁国多盗,“季孙谓臧武仲曰。子盍诘盗。武仲曰。不可诘也。纥又不能。季孙曰。我有四封。而诘其盗。何故不可。子为司寇。将盗是务去。若之何不能。”以上引文证明齐、晋、郑等国确实设有“司寇”一职,其职掌皆为负责治安和刑狱。与西周时期相比,各诸侯国“司寇”属下的官职增多了,特别是出现了专门负责管理奴隶和缉捕盗贼的“司隶”;专门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的“司圜”;主管巡查市井并拘捕犯禁者和盗贼的“司稽”;负责执行宵禁的“司寤氏”;负责查禁暴乱和诈欺活动的“禁暴氏”;负责诛杀、拒捕、拒证或阻止他人告讼等行为的“禁杀戮”等等。
    ②于省吾先生根据金文材料,从考察成周八师冢司士的职掌和艺字的含义入手,正确指出了西六师、成周八师都是不脱离生产活动的事实。参见《略论西周金文中的“六”“”及其屯田制》,《考古》,1964年第3期。
    ③西周晚期的南宮柳鼎銘文:“王乎(呼)乍作冊尹冊令(命)柳:(司)六(師)牧(場)大(友),(司)羲夷(場)佃史(事),易女(錫汝)赤巿(韍)、幽黃(衡)、攸(鋚)勒。”意思大概是作器者南宫柳接受周王任命,管理“六師牧阳”和“羲阳”的田赋,并得到命服等赏赐物。《鼓?簋》:“唯巢来乍攵,王命东宫追以六师年”是说巢国来进犯,国王命令东宫率领六师追击。金文中的“六师”应该是驻扎在宗周的西六师。
    ④学者赵士超认为成周八师士兵来源是征自被迁于成周殷人(《瓦缶集》,第107页)。笔者以为此说有可商榷的地方。西周王朝建立后,殷人是其最大的威胁。对殷人保持高度警惕性的西周统治者,如果让殷人保持八师之众的武装力量,于情于理是说不通的。实际上,成周八师应该是在周公营建洛邑时所组建,目的主要是防止和镇压殷人的反叛。
    ①李学勤:《中国古代文明与国家形成研究》,云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75页。
    
    ①杨宽:《杨宽古史论文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63页。
    ②周书灿:《中国早期国家结构研究》,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02-103页。
    
    ①之所以会出现法制化的趋势,大概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第一,春秋战国时期,为弥补“礼崩乐坏”所造成的社会规范的缺陷,各国的统治阶级需要建立一套能够维护正常国家秩序的法律制度,来取代已经失去约束作用的礼制。第二,春秋时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动摇了奴隶制生产关系,社会等级制度随之被打破,原来建立在奴隶制经济基础上的治安策略不能满足正在悄然而起的新兴地主阶级的需要。新兴地主阶级要夺取政权,而奴隶主贵族则要扼杀新兴地主阶级的成长,两者水火不容,之前的“明德慎罚”治安理论在这种残酷的政治斗争面前显得非常迂腐。
    ②诸侯国公布成文法后,都会遭到一些人的阻挠和反对。史书记载子产执政前的郑国上层贵族争权夺利,相互残杀,京师秩序混乱,国势衰弱。子产执政后,“作封恤,立谤政,制参辟,铸刑书”,即整顿经济秩序,制定和颁布法律,结果遭到一些旧贵族的反对。据《左传·昭公六年》记载:“郑人铸刑书。叔向使诒子产书,曰:……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今吾子相郑国,作封恤,立谤政,制参辟,铸刑书,将以靖民,不亦难乎?……国将亡,必多制。其此之谓乎!”郑国“铸刑书”,遭到晋国顽固守旧势力代表叔向的强烈反对。叔向指出,西周时期各级贵族统治者之所以不将法律公诸于众,而是根据具体案情“议事以制”、”临事制刑”,是由于“惧民之有争心”,担心民众知道量刑定罪内容后不好支配。如今将刑书明确铸造在刑鼎上,百姓清楚地知道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便不再迷信畏惧统治者;倘若发生纠纷或犯罪,也会引证刑书作为依据,而不再盲目听任统治者处罚。这样一来,“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民众发生纠纷据理力争,自然会使统治者对法律的垄断专擅随之破产。继郑国之后,晋国的赵鞅和荀寅也把范宣子的刑法铸在鼎上“以宣示下民”,结果遭到孔丘的反对。《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记载:“冬,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着范宣子所为刑书焉。仲尼曰: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贵贱不愆,所谓度也。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以为盟主,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孔丘认为晋国颁布法律的行为完全破坏了尊卑贵贱的等级制度,国家必将走向灭亡。
    ③《论语》卷二《八佾》
    ①《唐律疏议·名例疏》:“周衰刑重,战国异制,魏文侯师於里悝,集诸国刑典,造法经六篇:一、盗法;二、贼法;三、囚法;四、捕法;五、杂法;六、具法。
    ①孙星衍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202页。
    ①《晋书》卷三○《刑法志》,第922页。
    ②蒙文通说:“法家者流,恒出于三晋北方之国,故曰法家者,戎狄之教,而最适于秦,戎狄之民也。”“商君相秦,多取李悝之治,商君取之晋而用之秦,吴起取之晋而用之楚。三晋多法家者流,则晋者,授以戎狄之民治以戎狄之法,戎索、周索错,而法家生焉。”见《古族甄微》,《蒙文通文集》(第2卷),巴蜀书社,1993年版,第18、22页。
    ③陶希圣:《秦用晋法,汉行周道》,《食货月刊》(复刊)第3卷第2、4、6、8期,1973年版。
    ④黄盛璋:《云梦秦简辨正》,《考古学报》,1979年第1期。
    ⑤蒙文通:《古学甄微》,《蒙文通文集》第1卷,巴蜀书社,1987年版,第301页。
    ⑥曹旅宁:《从秦简〈公车司马猎律〉看秦律的历史渊源》,《释秦律“葆子”兼论秦律的渊源》,选自《秦律新探》,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30页。
    ⑦高敏:《商鞅〈秦律〉与云梦出土〈秦律〉的区别和联系》,《云梦秦简初探》增订本,河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⑧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292-294页。
    ①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165页。
    ②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文物出版社2001年版,第219页。
    ③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文物出版社2001年版,第141页。
    ①高敏:《汉初法律系全部继承秦律说——读张家山汉简〈奏谳书〉札记之一》,《秦汉史论丛》(第六辑),江西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
    ②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156、157页。
    ③《睡虎地秦墓竹简》,第152页。
    ①《睡虎地秦墓竹简》,第180页。
    ②《汉书》卷六四《主父偃传》,2804页
    ③甘肃省文物考古所、甘肃省博物馆、文化部古文献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居延新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第240页。
    ④谢桂华、李均明:《居延汉简释文合校》,文物出版社,1987年版,第602页。
    ⑤《汉书》卷一六《高祖高后文功臣表》,第619页。
    ⑥《汉书》卷一六《高祖高后文功臣表》,第544页。
    ⑦《汉书》卷一五《王子侯表》,第462页。
    ⑧《汉书》卷一五《王子侯表》,第496页。
    ⑨《汉书》卷一五《王子侯表》,第452页。
    ①《三国志》卷二五《魏书·杨阜传》,第706页。
    ②《晋书》卷七三《庾亮传附弟冰传》,第1928页。
    ①《三国志》卷二《魏书·文帝纪》,第76页。
    ②曹操自称魏公后与建安十八年(213年)初置六卿,其中就有郎中令一职。曹丕称帝后,将郎中令改回光禄勋。
    ①在经历了东汉末年的剧烈社会动荡后的曹魏时期,其皇宫警备机构的设置除了仍然继承了秦汉时期的原有制度外,也有新的发展和改变。例如,曹魏时期虽然依旧设置光禄勋,但实际职权范围也大大缩小,仅仅掌管宫殿的钥匙而以,且多以年龄较高的大臣担任。这时候守备殿门的武官为武卫将军。《三国志·魏书·曹爽传》载:“爽弟羲为中领军,训武卫将军,彦散骑常侍、侍讲,其余诸弟,皆以列侯侍从,出入禁闼,贵宠莫盛焉。”
    ②西晋时期光禄勋一职继续存在,但职掌进一步被削弱。《宋书·百官志》记载:“光禄勋,一人。丞,一人。光,明也;禄,爵也;勋,功也。秦曰郎中令,汉因之。汉武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勋。掌三署郎。郎执戟卫宫殿门户。光禄勋居禁中如御史,有狱在殿门外,谓之光禄外部。光禄勋郊祀掌三献。魏、晋以来,光禄勋不复居禁中,又无复三署郎,唯外宫朝会,则以名到焉。二台奏劾,则符光禄加禁止,解禁止亦如之。”可见,这时的光禄勋已开始向掌管祭祀官员的身份演变。
    ③此时卫尉虽然率领卫士等警备力量,但其职掌已开始发生变化,开始负责冶铸管制的杂务。而且,任卫尉者的年龄较大,似乎职掌都比较清闲,此职后来逐渐成为了安顿有功劳臣之位。
    ④《宋书》卷三九《百官志》,第1230页。
    ⑤《南史》卷五二《鄱阳忠烈王恢传附谘弟修传》,第1299页。
    ⑥《南史》卷五二《鄱阳忠烈王恢传附谘弟修传》,第1299页。
    ⑦郑中午:《中国警史源流试探(二)》,《公安大学学报》,1998年4期,第84页。
    ①《三国志》卷九《魏书·曹真传附桓范传》,第288页。
    ②《晋书》卷三五《裴秀传附子頠传》,第1042页。
    ③《晋书》卷四五《刘毅传附子暾传》,第1281页。
    ①《三国志》卷二八《魏书·钟会传》,第787页。
    ②崔豹:《古今注》
    ③《三国志》卷十九《魏书·陈思王植传》,第558页。
    ④《南齐书》卷七《东昏侯本纪》,第103页。
    ①张晋藩:《中国法制通史》(隋唐卷),法律出版社,第157-167页。
    ①关于里与坊的性质,目前学术界还有不同认识。一些学者认为:隋代以前多称里,其后多称坊,里为正规名称,坊为俚俗之称。但笔者查阅史书发现,北魏到唐的文献中,或云坊、或云里,二者并不连用。文献记载中北魏洛阳城的里、坊数量也相不同。《洛阳伽蓝记》卷五记北魏洛阳“方三百步为一里……合有二百二十里”。然《魏书·世宗纪》载:“筑京师三百二十三坊。”这与《洛阳伽蓝记》的“二百二十里”的数字相差甚大。
    ②《太平御览》卷一八二《居处部》
    ①黄今言:《秦汉军制史论》,江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23页。
    ①《明史》卷八九《兵志》记载:“初,太祖建统军元帅府,统诸路武勇,寻改大都督府。以兄子文正为大都督,节制中外诸军。京城内外置大小二场,分教四十八卫卒。已,又分前、后、中、左、右五军都督府。洪武四年,士卒之数,二十万七千八百有奇。”
    ②《明史》卷一八五《吴世忠列传》记载:“寇犯延绥、大同,世忠言‘国初设七十二卫,军士不下百万’”。
    ③《明史》卷八九《兵志》记载:“土木之难,京军没几尽。”
    ④《清史稿》卷一三《兵志》:“禁卫兵大类有二:曰郎卫,曰兵卫。郎卫之制,领侍卫内大臣六人,镶黄、正黄、正白旗各二人。内大臣六人。散秩大臣无定员。侍卫分四等。更有蓝翎侍卫。凡御前侍卫、乾清门侍卫由三旗简用,汉侍卫由武进士简用,皆无定员。初,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天子自将,选其子弟曰侍卫,凡值殿廷,以领侍卫内大臣统之。宿卫乾清门、内右门、神武门、宁寿门为内班,宿卫太和门为外班。行幸驻跸咸从。其扈从,后扈二人,前引十人,豹尾班侍卫六十人。凡佐领亲军,镶黄旗满洲八十五佐领,蒙古二十八佐领,每佐领亲军二人;正黄旗满洲九十三佐领,蒙古二十四佐领;正白旗满洲八十六佐领,蒙古二十九佐领。三旗亲军选六十人随侍卫行走,余皆值宿。巡幸则御前大臣侍卫、乾清门侍卫咸从。行营则列两厢,余于幔城之隅,环拱宿卫。……雍正十一年,以亲军未满十年者,挑选前锋。满、汉八旗左右翼各设前锋统领一人,备警跸宿卫。……銮仪卫亦侍从武职。设掌卫司内大臣一人,銮仪使三人,冠军使十人,云麾使、治仪正、整仪尉各有差,专司乘舆卤簿。校尉由内府选者为旗尉,由五城选者为民尉。此八旗郎卫制也。”
    ①何兹全:《读史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58页。
    ②《历代兵制》记载:魏中军“初,曹公自置武卫营于相府,以领军主之。及文帝增置中营,于是有武卫、中垒二营,以领军将军并五校统之。”武卫营是曹魏集团最亲近的宿卫禁兵之一。魏文帝增置中垒、中坚二营,归中领军统帅。后魏明帝又置骁骑,游击二营。陈傅良只提到武卫、中垒二营,似有疏漏。
    ③《晋书》卷二四《职官志》记载:“骁骑将军、游击将军,并汉杂号将军也。魏置为中军。及晋,以领、护、左右卫、骁骑、游击为六军。”
    ④《晋书》卷二四《职官志》记载:“左右前后军将军,案魏明帝时有左军,则左军魏官也,至晋不改。武帝初又置前军、右军,泰始八年又置后军,是为四军。”
    ⑤《晋书》卷二四《职官志》记载:“屯骑、步兵、越骑、长水、射声等校尉,是为五校,并汉官也。魏晋逮于江左,犹领营兵,并置司马、功曹、主簿。后省左军、右军、前军、后军为镇卫军,其左右营校尉自如旧,皆中领军统之。”
    ①《新唐书》卷五○《兵志》记载:“夫所谓天子禁军者,南、北衙兵也。南衙,诸卫兵是也;北衙者,禁军也。”
    ②《新唐书》卷五○《兵志》改为李揆曰:“汉以南、北军相制,故周勃以北军安刘氏。朝廷置南、北衙,文武区列,以相察伺。今用羽林代金吾警,忽有非常,何以制之?”
    ③《新唐书》卷五○《兵志》,第1328页。
    ④《宋史》卷一六六《职官志》,第3930页。
    ⑤《明史》卷九三《刑法志》,第2280页。
    ⑥《日知录》卷十七《周末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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