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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法上的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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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法学是以公共行政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公共行政则因公共利益而存在,因此,公共利益对于行政法学而言是一道绕不过的坎。遗憾的是,这道坎至今仍使人们困惑不已:一方面,理论上人们对公共利益问题从未形成统一的认识,特别是对公共利益如何界定问题更是众说纷纭;另一方面,现实生活中在公共利益的名义下损害个人权利的现象却层出不穷。从行政法学的角度对公共利益问题进行研究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由此产生。本文以土地征收为例,以利益关系为分析框架,以公共利益运行过程为主线,分六章对行政法上的公共利益问题进行了论证。
     第一章公共利益论域中的利益关系:公共利益问题在土地征收中的展开本章指出,公共利益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原因在于其引发的利益关系变动。在土地征收中,征收权力的行使导致一系列利益关系的变动,而这一切都是源自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公共利益也由此成为土地征收的核心问题之一。
     第二章公共利益概念辨析无论从行政法还是从其他角度研究公共利益问题,对基本概念的辨析总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本章从词源考察着手,对公共利益的内涵、外延、特征等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第三章公共利益的优先性:土地征收的理由为了公共利益即可依法征收土地,其原因在于公共利益相对个别利益而言具有优先性。本章从国家与个人关系入手,论证了公共利益优先的理由及其限制,考察了所有权理念与制度的发展,以及中国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发展,进而论证了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章公共利益的范围:为了哪些利益可征收土地集体的土地可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被征收。但更进一步的问题在于,哪些利益构成可发动土地征收权的公共利益?本章论证了界定公共利益范围的必要性;对公共利益的界定主体进行了讨论,认为首先应由立法机关承担界定职责,辅之以行政机关的具体界定,以及司法机关的最后确认;考察了实践中公共利益范围的发展;对界定公共利益范围的标准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第五章公共利益与个别利益的平衡:土地征收中的补偿问题公共利益的优先性决定了它可限制个别利益,但是,个别利益所做出的牺牲不能是无代价的,否则将无法保证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本章着重讨论了土地征收补偿问题,对补偿的意义、方式、范围和标准等进行了研究。并指出,为了保证公共利益与个别利益的平衡,国家在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集体土地之后,必须予以公正的补偿。
     第六章公共利益与程序:通过程序控制土地征收权力本章指出,程序问题是现代行政法治的核心问题之一,就公共利益论题而言,程序更具有重要意义。仅仅依赖实体性标准来界定公共利益是极为困难的任务,因而必须借助程序规则来完成这一任务。实际上,公共利益运行的整个过程,从公共利益的界定到补偿的确定,直到权利的救济,都需要程序规则作为支撑。本章还研究了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具体程序制度,包括行政听证制度、行政公开制度、行政调查制度、征询意见制度、回避制度,以及土地价值评估程序和诉讼程序,等等。
     最后,本文得出结论:公共利益是客观存在的;相对于个别利益而言,公共利益具有优先性;公共利益的界定归根到底是通过凝聚人们的共识形成的;对因公共利益而牺牲的个别利益,应予以公正的补偿;无论是公共利益范围的界定还是补偿的确定,都应遵循正当程序。
As the subject of the science of administrative law, public administration exists for the reason of the public interest is the most important reason why public administration has to exist. So, public interest is an important topic in administrative law. However, on one hand, agreement has not been reached on what’s“the public interest”; on the other hand, individual rights are violated endlessly in the name of“the public interest”. It is necessary and urgent to study on the public interest from the angle of administrative law. There are 6 chapters in this paper. Land expropriation is taken for instance to analyze the public interest.
     Chapter 1 is to discuss how the problem of public interest develops in land expropriation. In this part, the writer point out that the use of expropriation power leads to a series changes of interest relationships and all these are rooted from the need of the public interest. So, the public interest is one of the core elements in land expropriation.
     Chapter 2 is to analyze and differentiate the definition of the public interest. Definition analyzing and differentiating is necessary for studying the public interest from the angle of administrative law or other angles. Starting with the origin of“the public interest”, this chapter discusses those questions such as the connotation, extension and characteristics of the public interest, and so on.
     Chapter 3 discusses the priority of the public interest which is the reason of land expropriation. For the sake of the public interest, land can be expropriated by law because the public interest is prior to individual interest. With a view of analyzing the relations between nation and individual, this chapter discusses the reasons of the public interest’s priority and its restrictio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ncepts and the systems of ownership, the development of collectivistic land’s ownership which is the object of land expropriation. On the basis of above-mentioned analysis, this part discusses why the government may expropriate the collectivity-owned land.
     Chapter 4 is to define the scope of the public interest, that is to say, in what kind of situations, land can be expropriated. The government may expropriate the collectivity-owned land for the sake of the public interest, but the further question is what kind of interest is able to make the land expropriated. This chapter analyzes the necessity of defining the scope of the public interest. It also discusses who has the power to define the public interest. In the writer’s view, the legislative has the power to define it firstly. Besides, the government assists the legislative to define it concretely and the judiciary affirms it finally. This part also studie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cope of the public interest and puts forward the writer’s own opinions on this topic.
     Chapter 5 is to discuss the balance between the public interest and individual interest by compensation on land expropriation. The priority of the public interest makes it possible to restrict or scarify individual interest. However, the sacrifice of individual interest must not be free; otherwise, the society cannot develop stable and sustainable. This chapter emphasizes on compensation of land expropriation. It discusses the relations of compensation and the public interest, means, scope and criteria of compensation, and so on. In writer’s opinion, in order to balance the public interest and individual interest, the government has to compensate impartially after land expropriation.
     Chapter 6 is to discuss the procedure about public interest. Procedure is a important means to prevent the power of land expropriation from misusing. Procedure is the foundation of the government by law in modern society. For public interest, it is so difficult to define it by substantial criteria that the rules of procedure have to be lent to achieve this goal. What is more, rules of procedure support the whole process of the public interest’s running including its defining, compensating and remedying of rights. System of procedure related with the public interest is made up of procedural rules of hearing, openness, investigation, consultation, obviation, judicial review and so on.
     At the end of the paper, the writer conclude that there is public interest in deed; compared with individual interest, the public interest is prior; an agreement has to be reached to define the public interest; individual interest’s sacrifice has to be compensated fairly; due process shall be abided by in defining the scope of the public interest and ascertaining compensation.
引文
2 [荷]亨利·范·马尔赛文、格尔·范·德·唐:《成文宪法的比较研究》,陈云生译,华夏出版社 1987年版,第 129 页。
    3 刘曙光:《什么样的公共利益才是合法的?》http://www.yannan.cn/data/detail.php?id=6235。浏览时间:2005年 4 月 17 日。作者认为,“由于同一部法律使用‘公共利益’一般只出现一次,最多两次,因此,可以理解为我国现行法律除宪法外有 60 多部法律、80 余部行政法规使用了‘公共利益’概念”。该文刊登于 2005 年,由于此后又有多部法律涉及公共利益问题,因此,现行法律中有关公共利益的规定应当比作者统计时更多。
    4 [美]珍妮特·V·登哈特 罗伯特·B·登哈特:《新公共服务》,丁煌译,中国人民大学 2004 年版,第64 页。
    6 有关法律对“公共利益”概念的用法,可参见刘曙光:《什么样的公共利益才是合法的?》http://www.yannan.cn/data/detail.php?id=6235。浏览时间:2005 年 4 月 17 日。
    12 参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2004 年 6 月 28 日。
    13 《国内 183 个城市欲建国际大都市 规划成圈钱工具》载《瞭望》2007 年 1 月 30 日。
    14 王平:《土地要素市场化与收益分享》,载《中国改革》2005 年 7 月 11 日。
    15 参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2004 年 6 月 28 日。
    16 参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2004 年 6 月 28 日。
    17 胡玮玮:《山东信访比例下滑 土地问题上访集中凸显》,载《中国经济时报》2005 年 8 月 23 日。
    18 《中国土地现状解密:土地财政与地方政府》,载《财经》2006 年第 4 期。
    2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 1972 年版,第 34 页。
    22 王伟光:《利益论》,人民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134 页。
    2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 1972 年版,第 82 页。
    2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 1972 年版,第 362 页。
    
    26 叶必丰:《行政法的人文精神》,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41 页。
    27 叶必丰:《行政法的人文精神》,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42 页。
    
    28 王伟光:《利益论》,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152 页。
    29 [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398 页。
    30 李建良:《损失补偿》,载翁岳生编:《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1671 页。
    31 李建良:《损失补偿》,载翁岳生编:《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1671 页;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421-422 页。
    32 [德]哈特穆特·毛雷尔:《行政法学总论》,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673 页。查德国《基本法》,其第 14 条并无第 4 款,此处似为“第 3 款”之误。
    33 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443-449 页。
    34 Matthew P.Harrington,Public Use and the original understanding of the So-Called Takings Clause,53 Hasting Law Journal 1245. 转引自张千帆《“公正补偿”与征收权的宪法限制》,载《法学研究》2005 年第 2 期。
    35 王名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88 年版,第 365 页。
    36 王名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88 年版,第 405 页。
    39 马怀德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319 页。
    40 参见沈开举:《征收、征用与补偿》,法律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17 页。对照作者所著《行政征收研究》一书,可以看出,其对行政征收概念的理解已经发生了改变。
    41 参见王兆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这样修改,主要的考虑是:征收和征用既有共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都要经过法定程序,都要依法给予补偿。不同之处在于,征收主要是所有权的改变,征用只是使用权的改变”。
    44 李建良:《损失补偿》,载翁岳生编:《行政法》(下),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1706 页。
    45 史尚宽:《土地法原论》,正中书局 1975 年版,第 491 页。
    46 李建良:《损失补偿》,载翁岳生编:《行政法》(下),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1708 页。
    47 史尚宽:《土地法原论》,正中书局 1975 年版,第 499 页。
    48 李建良:《损失补偿》,载翁岳生编:《行政法》(下),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1708 页。
    49 杨松龄:《实用土地法精义》,五南图书出版公司 2005 年版,第 580 页。
    50 李鸿毅:《土地法论》,三民书局 1984 年版。转引自杨松龄:《实用土地法精义》,五南图书出版公司 2005年版,第 580 页。
    64 《中国土地现状解密:土地财政与地方政府》,载《财经》2006 年第 4 期。该文系“中国土地政策改革课题组”调研报告的摘录。
    65 图丫:《“以地生财”的秘诀》,载《中国改革(农村版)》2004 年第 7 期。
    66 胡玮玮:《山东信访比例下滑 土地问题上访集中凸显》,载《中国经济时报》2005 年 8 月 23 日。
    67 《中国土地现状解密:土地财政与地方政府》,载《财经》2006 年第 4 期。
    69 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 1963 年版,第 91 页。
    72 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 1963 年版,第 104 页。
    73 参见支振锋:《浅谈周易的损益之道——对周易《损》、《益》之卦的政治解读》,载公法评论网http://www.gongfa.com/sunyizhengzhijiedu.htm;另参见武艺:《益》,载中国传统文化网http://www.chinactwh.com/Article_Show.asp?ArticleID=251。
    74 《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 1983 年版,第 698 页。
    75 《辞海》(缩印本),上海辞书出版社 1979 年版,第 1955 页。
    76 [德]汉斯?J?沃尔夫 奥托?巴霍夫 罗尔夫?施托贝尔:《行政法》,高家伟译,商务印书馆 2002 年版,第 324 页。
    77 闫桂芳、杨晚香:《财产征收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85 页。
    78 李宗锷、潘慧仪主编:《英汉法律大词典》,法律出版社 1998 年版,146 页。
    79 [美]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法律的任务》,沈宗灵译,商务印书馆 1984 年版,第 35、37、81、82 页。
    80 参见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182-183 页。
    81 [法]霍尔巴赫:《自然的体系》,管士滨译,商务印书馆 1999 年版,第 259-260 页。
    82 王伟光:《利益论》,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74 页。
    83 参见王伟光:《利益论》,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41 页以下。
    84 城仲模主编:《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则(二)》,三民书局 1997 年版,第 159-160 页。
    85 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185 页。
    86 [德]汉斯?J?沃尔夫 奥托?巴霍夫 罗尔夫?施托贝尔:《行政法》,高家伟译,商务印书馆 2002 年版,第 325 页。
    
    8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六卷),人民出版社 1960 年版,第 291 页。
    88 [美]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法律的任务》,沈宗灵译,商务印书馆 1984 年版,第 36 页。
    89 沈宗灵:《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58 页。
    
    90 参见周旺生:《论法律利益》,载《法律科学》2004 年第 2 期。
    92 夏勇:《中国民权哲学》,三联书店 2004 年版,第 311-313 页。
    93 [美]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法律的任务》,沈宗灵译,商务印书馆 1984 年版,第 46 页。此处有关耶林的观点来自庞德的归纳,具体请参见[德]耶林:《为权利而斗争》,胡宝海译,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4年版。
    
    94 [美]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法律的任务》,沈宗灵译,商务印书馆 1984 年版,第 46-48 页。
    95 [奥]凯尔森:《法律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沈宗灵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6 年版,第 90 页。
    96 《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 1983 年版,第 384 页。
    97 《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 1983 年版,第 383 页、388 页。
    98 陈来:《儒家思想传统与公共知识分子》,载许纪霖、刘擎编:《丽娃河畔论思想——华东师范大学思与文讲座演讲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
    99 《牛津现代高级英汉双解词典》,商务印书馆 牛津大学出版社 1993 年版,第 903 页。
    100 [美]乔治·弗里德里克森:《公共行政的精神》,张成福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18-19 页。
    101 [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学林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24 页。若“public”一词当时所指真为“世界”或“人类”,则古汉语“公共”一词与古英语“public”也有着相近的含义,似乎印证了不同民族间语言与文化发展的相通性。
    102 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184 页。
    103 参见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185 页。
    104 城仲模主编:《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则》(二),三民书局 1997 年版,第 158-159 页。
    106 [英]昆廷·斯金纳:《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李宏图译,上海三联书店 2003 年版,第 20 页。
    
    107 [英]霍布豪斯:《形而上学的国家论》,汪淑均译,商务印书馆 1997 年版,第 119 页。
    108 [美]乔治·弗里德里克森:《公共行政的精神》,张成福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28-35 页。
    
    109 Black’s law dictionary ,west publishing co.1991,p856.
    110 [美]E·R·克鲁斯克,B·M·杰克逊:《公共政策词典》,唐理斌等译,远东出版社 1992 年版,第30 页。
    111 转引自李春成:《公共利益的概念建构评析》,载《复旦学报》2003 年第 1 期。
    112 参见李春成:《公共利益的概念建构评析》,载《复旦学报》2003 年第 1 期。
    113 [英]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时殷弘译,商务印书馆 2000 年版,第 58 页。
    1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 1960 年版,第 37 页。
    115 [美]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法律的任务》,沈宗灵译,商务印书馆 1984 年版,第 40 页。
    116 [英]哈耶克:《经济、科学与政治(哈耶克论文演讲集)》,冯克利译,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393页。
    117 [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三联书店 1988 年版,第 23 页。
    118 许崇德主编:《中华法学大辞典(宪法学卷)》,中国检察出版社 1995 年版,第 192 页。
    119 张千帆:《公共利益是什么》,载《法学论坛》,2005 年第 1 期。
    120 李昌麒主编:《经济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82 页。
    121 孙笑侠:《论法律和社会利益》,载《中国法学》1995 年第 4 期。
    122 杨解君:《走向法治的缺失言说──法理、行政法的思考》,法律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267 页。
    123 参见黄金荣:《法的本质问题重述》,未刊稿。
    124 参见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182 页。
     125 [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8 年版,第 266-277 页。
    127 参见[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学林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5 页。
    128 杨春福:《权利法哲学研究导论》,南京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67 页。
    129 城仲模主编:《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则》(二),三民书局 1997 年版,第 174 页。
    
    131 [英]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蒋自强等译,商务印书馆 1997 年版,第 282 页。
    132 [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 1974 年版,上卷第 14 页、下卷第 27 页。
    133 参见《荀子·性恶》,原文为:“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
    134 参见《韩非子·解老》,原文为:“人无毛羽,不衣则不犯寒。上不属天,而下不着地,以肠胃为根本,不食则不能活。是以不免于欲利之心,欲利之心不除,其身之忧也”。
    135 [英]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时殷弘译,商务印书馆 2000 年版,第 58 页。
    136 [英]史蒂文·卢斯克:《个人主义》,阎克文译,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46 页。
    137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 1982 年版,第 192-193 页。
    138 [美]珍妮特·V·登哈特 罗伯特·B·登哈特:《新公共服务》,丁煌译,中国人民大学 2004 年版,第 69 页。
    139 杨通进:《爱尔维修与霍尔巴赫论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载《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1998 年第 4 期。
    140 [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郭大力 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 1974 年版,第 25 页、第 27 页。
    141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 1982 年版,第 25 页。
    142 转引自周安平:《公民财产权与国家行政权之法治关系》,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6 年第 1 期。
    143 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200 页。
    
    14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 1972 年版,第 37-39 页。
    145 参见[美]肯尼斯·阿罗:《社会选择和个人价值》,陈志武等译,四川人民出版社 1987 年版。
    146 《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 1983 年版,第 389 页。
    147 《牛津现代高级英汉双解词典》,商务印书馆 牛津大学出版社 1993 年版,第 230 页。
    148 参见[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 1965 年版。
    149 参见张云昊:《从前现代到现代——共同体变迁的内在逻辑及其启示》,载《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学报》2006年第 2 期。
    151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6 卷(上),人民出版社 1979 年版。转引自李庆均:《共同体意志:法的本质在秩序建构中的生成》,载《探索与争鸣》2003 年第 12 期。
    152 [英]米尔恩:《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人权哲学》,夏勇 张志铭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5年版,第 48 页。 人权哲学》,夏勇、张志铭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5 年版,第 48-52 页。
    155 张庆东:《公共利益:现代公共管理的本质问题》,载《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1 第 4 期。
    156 耿步健:《从马克思 恩格斯经典论述谈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载《求索》2005 年第 9 期。
    157 《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 1983 年版,第 593 页。
    157 参见[英]鲍桑葵:《关于国家的哲学理论》,汪淑均译,商务印书馆 1995 年版,第 163-164 页。
    161 [英]昆廷·斯金纳 博·斯特拉思主编:《国家与公民》,彭利平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35 页。
    162 参见[奥]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沈宗灵译,中国大百科出版社 1996 年版,第 203 页。有关国家的概念,该书进行了详尽的分析考察,可参看第 203 页以下。
    163 [德]马克斯·韦伯:《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张乃根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340-343 页。
    
    165 史尚宽:《民法总论》,台北正大印书馆 1980 年版,第 31 页。
    166 [意]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东方出版社 1993 年版,第 308 页。
    167 参见[英]霍布豪斯:《形而上学的国家论》,汪淑均译,商务印书馆 1997 年版,第 116 页。
    168 [英]哈耶克:《致命的自负》,冯克利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129 页。
    169 [俄]A·A·达维多夫:《关于“社会”概念的定义问题》,刘伸译,载《国外社会科学》2005 年第 1期。
    170 孙笑侠:《论法律与社会利益》,载《中国法学》1995 年第 4 期。
    
    171 [英]霍布豪斯:《形而上学的国家论》,汪淑均译,商务印书馆 1997 年版,第 97 页。
    172 [英]鲍桑葵:《关于国家的哲学理论》,汪淑均译,商务印书馆 1995 年版,第 190 页、第 42 页。
    173 孙笑侠:《论法律与社会利益》,载《中国法学》1995 年第 4 期。
    174 [美]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 法律的任务》,沈宗灵译,商务印书馆 1984 年版,第 40-41 页。
    175 俞可平:《权利政治与公益政治》,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133 页。转引自颜运秋、石新中:《论法律中的公共利益》,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4 年第 4 期。
    176 参见陈庆云 曾军荣:《论公共管理中的政府利益》,载《中国行政管理》2005 年第 4 期。
    
    177 参见刘玉蓉:《析政府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关系》,载《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4 年第 4 期。
     184 这是约翰·斯特劳斯的观点。参见[美]约翰·斯特劳斯:《霍布斯的政治哲学》,申彤译,译林出版社2001 年版。
    185 [美]约翰·斯特劳斯:《霍布斯的政治哲学》,申彤译,译林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2 章。
    186 [加]威尔·金里卡:《当代政治哲学》,刘莘译,上海三联书店 2004 年版,第 386-387 页。
    187 参见李梅:《国家行动范围的勘定者》,载刘军宁等编:《市场逻辑与国家观念》,三联书店 1995 年版。。
    188 刘诚:《现代社会中的国家与公民》,法律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8 页。
    189 [英]霍布豪斯:《形而上学的国家论》,汪淑均译,商务印书馆 1997 年版,第 126 页。
    190 [英]霍布豪斯:《形而上学的国家论》,汪淑均译,商务印书馆 1997 年版,第 129 页。
    191 [英]霍布豪斯:《形而上学的国家论》,汪淑均译,商务印书馆 1997 年版,第 132 页。
    192 [法]狄骥:《公法的变迁 法律与国家》,郑戈等译,辽海出版社、春风文艺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344页。
    193 俞可平:《社群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106 页。
    194 参见李梅:《国家行动范围的勘定者》,载刘军宁等编:《市场逻辑与国家观念》,三联书店 1994 年版。
    195 参见[法]狄骥:《公法的变迁 法律与国家》,郑戈等译,辽海出版社、春风文艺出版社 1999 年版,第224 页。
    196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 1982 年版,第 25 页。
    197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 1982 年版,第 24-25 页。
    198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 1982 年版,第 29 页。
    199 张桂琳:《西方政治哲学》,中国政法大学 1999 年版,第 213-214 页。
    200 参见[法]狄骥:《公法的变迁 法律与国家》,郑戈等译,辽海出版社、春风文艺出版社 1999 年版,第311 页。
    201 陈岱孙:《西方经济学中经济自由主义与国家干预主义两种思潮的消长》,载陈岱孙:《陈岱孙文集(下)》,北京大学出版社 1989 年版。
    202 [德]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陈万煦译,商务印书馆 1997 年版,第 150-151页。
    204 董炯:《国家、公民与行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57-62 页。
    205 [加]威尔·金里卡:《当代政治哲学》,刘莘译,上海三联书店 2004 年版,第 376 页。
    206 参见俞可平:《社群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109 页。
    207 [英]霍布豪斯:《形而上学的国家论》,汪淑均译,商务印书馆 1997 年版,第 133-134 页。
    208 [美]詹姆斯·M·布坎南、理查德·A·马斯格雷夫:《公共财政与公共选择》,类承曜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24-25 页。
    209 [加]威尔·金里卡:《当代政治哲学》,刘莘译,上海三联书店 2004 年版,第 401 页。
    210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 1982 年版,第 16 页。
    211 [德]黑格尔:《黑格尔政治著作选》,薛华译,商务印书馆 1981 年版,译者序,第 29 页。
    212 天成:《论共和国》,载王焱编:《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三联书店 2003 年版。
    213 参见刘诚:《现代社会中的国家与公民》,法律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22 页。
    214 参见刘诚:《现代社会中的国家与公民》,法律出版社 2006 年版,第一章。
    215 刘诚:《现代社会中的国家与公民》,法律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23 页。
    216 天成:《论共和国》,载王焱编:《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三联书店 2003 年版。
    217 参见张桂琳:《西方政治哲学》,中国政法大学 1999 年版,第 360 页。
    218 [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398页。
    219 [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398页。
    220 [英]米尔恩:《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人权哲学》,夏勇、张志铭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5年版,第 51-52 页。
    221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 1982 年版,第 34 页。
    222 [法]霍尔巴赫:《社会体系》,黄太庆译,载黄楠森、沈宗灵主编:《西方人权学说》(上)四川人民出版社 1994 年版,第 142 页。
    22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 1972 年版,第 38-39 页。
    224 [英]米尔恩:《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人权哲学》,夏勇、张志铭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5年版,第 52 页。
    225 [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400页。
    226 《周恩来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 1980 年版,第 305 页。
    227 邓小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1979 年 3 月 30 日),载《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 1994 年版,第 175 页。
    
    228 参见闫桂芳、杨晚香:《财产征收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124-125 页。
    229 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365 页。
    230 [英]昆廷·斯金纳:《自由主义之前的自由》,李宏图译,上海三联书店 2003 年版,第 43 页。
    231 [英]米尔恩:《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人权哲学》,夏勇、张志铭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5年版,第 52 页。
    232 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199 页。
    233 叶必丰:《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辩证关系》,载《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1997 年第 1 期。
     234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 1982 年版,第 29 页。
    236 孙丽岩:《公共利益服从的博弈分析》,载《修宪之后的中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
    237 参见[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108 页。
    238 刘军宁:《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载刘军宁等编:《自由与社群》,三联书店 1998 年版,第 145-146 页。
    239 马怀德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68 页以下。有关比例原则的论述,主要参考了该书的观点。
    241 [英]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邓正来译,三联书店 1997 年版,第 276 页。
    242 陈新民:《行政法学总论》,三民书局 1997 年修订 6 版,第 52 页。
    243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 8 条。
    245 城仲模主编:《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则》(二),三民书局 1997 年版,第 177 页。
    246 [英]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邓正来译,三联书店 1997 年版,第 276 页。
    248 [美]欧内斯特·盖尔霍恩、罗纳德·M·列文:《行政法和行政程序概要》,黄列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6 年版,第 119 页。
    
    250 参见梁彗星、陈华彬编著:《物权法》,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96 页。
    251 王泽鉴:《民法物权.通则.所有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149 页。
    252 史尚宽:《物权法论》,中华书局 1957 年版,第 55-57 页。
    253 梁彗星、陈华彬编著:《物权法》,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99 页。
    254 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115-116 页。梁彗星、陈华彬编著:《物权法》,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103-104 页。另可参见苏志超:《比较土地政策》,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9 年版,第 39-41 页。
    
    255 梁彗星、陈华彬编著:《物权法》,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107 页。
    256 刘得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57 页。
    257 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116 页。
    258 转引自刘得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69 页。个别文字曾作调整校正。
    259 转引自梁彗星、陈华彬编著:《物权法》,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110 页。
    260 史尚宽:《物权法论》,中华书局 1957 年版,第 54 页。
    262 王泽鉴:《民法物权·通则·所有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149 页。
    264 王泽鉴:《民法物权·通则·所有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149 页。
     265 陈缗:《公民财产权利的发展与保护》,载夏勇主编:《走向权利的时代》,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5 年版,第 343 页。
    267 刘少奇:《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1950 年 6 月 14 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报告。
    268 廖鲁言:《三年来土地改革运动的伟大胜利》,载《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 7 卷,人民出版社 1980 年版。
    271 《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第 3 条。
    272 分别参见《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第 2 条、第 13 条、第 14 条。
    273 参见《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第 11 条、第 15 条、第 16 条。
    274 刘洪英:《人民公社的兴亡和历史的反思》,载《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 年第 1 期。
    275 刘俊:《中国土地法理论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95 页。
    276 详尽论述请参见王卫国:《中国土地权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96 页。
    277 刘俊:《中国土地法理论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135 页。
    280 吴庚:《行政法理论与实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77 页。
    281 翁岳生:《不确定法律概念、判断余地与独占事业之认定》,载翁岳生:《法治国家之行政法与司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 1994 年版,第 96 页。
    282 城仲模主编:《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则》(二),三民书局 1997 年版,第 179 页。
    283 郑贤君:《公共利益的界定是一个宪法分权问题》,载《法学论坛》2005 年第 1 期。
    
    285 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195 页。
    286 张千帆:《“公共利益”是什么》,载《法学论坛》2005 年第 1 期。
    287 张千帆:《公共利益的困境与出路——美国公用征收的宪法解释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载《中国法学》2005年第 5 期。
    288 张千帆:《公共利益的困境与出路——美国公用征收的宪法解释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载《中国法学》2005年第 5 期。
    289 陈宏光、曹达全:《抽象而具体的公共利益》,载《修宪之后的中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
    291 江平主编:《中国土地立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413 页。
    
    293 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197 页。
    295 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480 页。
    296 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480 页。
     298 应松年主编:《行政诉讼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227 页。
    305 姜明安:《“公共利益“与”公共利益优先”的限制》,载《中国发展观察》2006 年第 10 期。
    306 王景斌:《论公共利益之界定—— 一个公法学基石性范畴的法理学分析》,《法制与社会发展》2005 年第1 期。
    307 朱新力、黄金富:《论公共利益》,载《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04 年第 5 期。
    308 王成栋、江利红:《行政征用权与公民财产权的界限——公共利益》,载《政法论坛》2003 年第 3 期。
    309 《论征收条款中公共利益要件之界定》,浙江大学 2006 届博士学位论文,第 73 页。
    310 Browns worded law and the public interest,franz steinger verlag strttgart,1993.P.P27-30.
    311 A·J·M·Milne,the public interest,political contriversy,and the judges,browns worded law and the public interest,franz steinger verlag strttgart,1993.P39.
    
    313 详见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187 页以下。
    315 城仲模主编:《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则》(二),三民书局 1997 年版,第 174 页。
    318 [德]哈特穆特·毛雷尔:《行政法学总论》,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691 页。
    319 王名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88 年版,第 372-373 页。
    320 Poletown Neighborhood council V. City of Detroit,304 N.W.2d 455(Michigan,1981).
    
    321 赵云海:《关于土地征用中的公共利益原则》,载《理论探索》2005 年第 2 期。
    324 城仲模主编:《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则(二)》,三民书局 1997 年版,第 180 页。
    325 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474-475 页。
    326 王名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88 年版,第 372 页。
    329 竹立家:《政府管理改革的几个切入点》,载《学习时报》2006 年 3 月 13 日;徐辉、李丹:《财政部称我国每年公款消费近 9000 亿说法不实》,人民网 2006 年 4 月 19 日。
    330 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208 页;杨建顺:《日本行政法通论》,中国法制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562 页。
    332 [美]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的原则—— 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 年版,第 138 页。
    334 参见张千帆:《公共利益的困境与出路——美国公用征收的宪法解释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中国法学》2005年第 5 期;刘连泰:《公共利益的解释困境及其突围》,载《文史哲》2006 年第 2 期。
    336 参见[德]哈特穆特·毛雷尔:《行政法学总论》,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版,第七编“国家赔偿法”,第 669 页以下;[日]盐野宏:《行政法》,杨建顺译,法律出版社 1999 年版,第三编第二部“国家赔偿法”,第 443 页以下。
    337 吴庚:《行政法理论与实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446 页。图表样式作了技术处理。
    338 黄锦堂:《国家补偿法体系建构初探》,载台湾行政法学会主编:《行政法争议问题研究》(下),五南图书出版公司 2000 年版。
    339 参见王太高:《行政补偿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68 页。另请参见周汉华、何峻:《外国国家赔偿制度比较》,警官教育出版社 1992 年版,第 189 页。
    340 参见 Michael A.Heller&James E.Krier: Deterrence and Distribution in the Law of Taking. Harvard Law Review,Volume112,March 1999,P.1000.
    341 [日]南博方:《日本行政法》,杨建顺、周作彩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88 年版,第 107-108 页。对于中国而言,由于国家赔偿法采取了“违法责任原则”,即不论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违法即予赔偿,并不存在“无过失的违法行为引起的损害将无从得到救济”问题,因此该说的前提难以确立。
    342 彭诵:《论建立行政补偿制度的理论基础》,载《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学报》2000 年第 1 期。
    343 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476 页。
    344 张家洋:《行政法》,三民书局 1995 年版,第 819 页。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476 页。
    345 姜明安:《行政补偿制度研究》,载《法学杂志》2001 年第 5 期
    346 参见沈开举主编:《行政补偿法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69-73 页。
    347 参见 city of chicago V. Farwell,286222.415,421(1918),转引自沈开举主编:《行政补偿法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180 页。
    348 该《条例》第 14 条规定:“国家为市政建设及其他需要征用私人所有的农业土地时,须给以适当代价,或以相等之国有土地调换之”。
    350 [英]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邓正来译,三联书店 1997 年版,第 276 页。
    351 [德]哈特穆特·毛雷尔:《行政法学总论》,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663 页。
    352 参见李建良:《损失补偿》,载翁岳生编:《行政法》(下),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2 年版。
    353 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495 页。
    356 [美]迈克尔·D·贝勒斯:《法律的原则—— 一个规范的分析》,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 年版,第 139 页。
    357Michael A. Heller and James E. Krier, Deterrence and Distribution in the Law of Takings, 112 Harvard Law Review 997 (1999), at 999.
    358《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新华网 2004 年 6 月 28 日。
    359 Bloodgood V.Mudson R.R.Co,18 wend.9(N.Y.1837).
    
    360 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495 页。
    361 参见李建良:《损失补偿》,载翁岳生编:《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2 年版。
    362 石磊:《土地征收三论》,中国政法大学 2005 届硕士论文。
    363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26 条规定。
    364 参见陈和午:《土地征用补偿制度的国际比较及借鉴》,《世界农业》2004 年第 8 期。
    365 参见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511 页以下。
    366 参见欧海若、吴次芳:《韩国的土地征收制度及其借鉴》,载《国土经济》1999 年第 4 期。
    367 参见陈和午:《土地征用补偿制度的国际比较及借鉴》,载《世界农业》2004 年第 8 期。
    372 林来梵:《论私人财产权的宪法保障》,载《法学》1999 年第 3 期。
    373 参见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486-490 页。
    374 [德]哈特穆特·毛雷尔:《行政法学总论》,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696 页。
    375 参见《土地管理法》第 47 条规定。
    376 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492 页。
    377 参见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498 页。
    378 参见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503-504 页。这一时期的土地征收除为一般的公共利益需要外,还有社会政治目的,如消灭大地主的目的。
    379 参见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502-503 页;李建良:《损失补偿》,载翁岳生编:《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1722-1723 页。
     380 参见[日]高原贤治:《社会国家中的财产权》。转引自林来梵:《论私人财产权的宪法保障》,载《法学》1999 年第 3 期。
    381 参见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492 页。
    382 [德]哈特穆特·毛雷尔:《行政法学总论》,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696 页。
    383 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450 页。
    384 张千帆:《“公正补偿”与征收权的宪法限制》,载《法学研究》2005 年第 2 期。
    385 参见周大伟:《美国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中的司法原则和判解——兼议中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范的改革》,载《北京规划建设》2004 年第 1 期。
    386 [日]盐野宏:《行政法》,杨建顺译,法律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507-508 页。
    387 [英]威廉·韦德:《行政法》,徐炳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499-501 页。
    388 张千帆:《“公正补偿”与征收权的宪法限制》,载《法学研究》2005 年第 2 期。
    389 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第 504 页。
    390 [英]威廉·韦德:《行政法》,徐炳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502 页。
    391 参见陈和午:《土地征用补偿制度的国际比较及借鉴》,载《世界农业》2004 年第 8 期。
    393 参见《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号。
    395 参见《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44 号)。
    404 参见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297 页;陈健:《中国土地使用权制度》,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157-159 页。
    
    405 参见陈健:《中国土地使用权制度》,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157-159 页。
    406 陈健:《中国土地使用权制度》,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152-153 页。
    407 孔祥俊:《民商法新问题与判解》,人民法院出版社 1996 年版,第 378 页,转引自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301 页。
    410 [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 1997 年版,第 283 页。
    411 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307 页。
    414 《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 1983 年版,第 138 页。
    415 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12 页。
    416 参见陈桂明:《程序理念与程序规则》,中国法制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3-5 页。另可参见季卫东所著《法律程序的意义》一文对法律程序特征的论述,该文认为,法律程序的特征在于:1.对恣意的限制;2.理性选择的保证;3.“作茧自缚”的效应,即当事人受程序的约束;4.反思性的整合,程序是交涉过程的制度化,是追求“有管理的自治”的反思合理性的指向。
    417 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19 页。
    420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 1982 年版,第 23 页。
    421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 1982 年版,第 24-25 页。
    423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 1982 年版,第 27-29 页。
    424 参见苏振华 郁建兴:《公众参与、程序正当性与主体间共识——论公共利益的合法性来源》,载《哲学研究》2005 年第 11 期。
    426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 1982 年版,第 22 页。
    
    429 [英]威廉·韦德:《行政法》,徐炳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7 年版,第 135 页。
    430 王名扬:《美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5 年版,第 383 页。
    431 罗豪才 王锡锌:《行政程序法与现代法治国家》,载罗豪才主编:《行政法论丛》(第三卷),法律出版社2000 年版。
    433[美]理查德·B·斯图尔特:《美国行政法的重构》,沈岿译,商务印书馆 2002 年版,第 130 页。
    436 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269 页。
    439 参见《土地管理法》第 46 条、第 48 条。
    442 章剑生:《行政程序法基本原理》,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46 页。
    444 张树义主编:《行政程序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46 页。
    450 章剑生:《行政程序法基本原理》,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131 页。
    461 参见张千帆:《“公正补偿”与征收权的宪法限制》,载《法学研究》2005 年第 2 期。
    
    462 参见程洁:《土地征收征用中的程序失范与重构》,载《法学研究》2006 年第 1 期。
    465 参见程洁:《土地征收征用中的程序失范与重构》,载《法学研究》2006 年第 1 期。
    467 参见《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号)。
    1. 陈健:《中国土地使用权制度》,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3 年版。
    2. 陈利根:《土地用途管制研究》,中国大地出版社 2001 年版。
    3. 陈小君等:《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
    4. 陈新民:《德国公法学基础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
    5. 陈新民:《行政法学总论》,三民书局 1997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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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董炯:《国家、公民与行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
    9. 洪远朋等:《社会利益关系演进论》,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6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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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黄河等编著:《土地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
    12. 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
    13. 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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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江宜桦:《自由民主的理路》,新星出版社 2006 年版。
    16. 梁彗星、陈华彬编著:《物权法》,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
    17. 李宗锷、潘慧仪主编:《英汉法律大词典》,法律出版社 1998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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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
    41. 王名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88 年版。
    42. 王名扬:《美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5 年版。
    43. 王太高:《行政补偿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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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 王伟光:《利益论》,人民出版社 2001 年版。
    47. 王焱编:《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三联书店 2003 年版。
    48. 王泽鉴:《民法物权·通则·所有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年版。
    49. 王振海等:《城市化与市民公共利益保护》,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
    50. 吴庚:《行政法理论与实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
    51. 吴清旺、贺丹青:《房地产开发中的利益冲突与衡平》,法律出版社 2005 年版。
    52. 夏勇:《中国民权哲学》,三联书店 2004 年版。
    53. 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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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 杨松龄:《实用土地法精义》,五南图书出版公司 2005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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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 [英]威廉?韦德:《行政法》,徐炳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7 年版。
    115. [法]狄骥:《公法的变迁 法律与国家》,郑戈等译,辽海出版社、春风文艺出版社 1999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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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 [德]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陈万煦译,商务印书馆 1997 年版。
    121. [德]哈特穆特·毛雷尔:《行政法学总论》,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 2000年版。
    122. [德]哈贝马斯著:《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学林出版社 2004年版。
    123. [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 1997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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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0. 马怀德:“行政程序法的价值及立法意义”,载《政法论坛》2004 年第 5 期。
    161. 欧海若、吴次芳:“韩国的土地征收制度及其借鉴”,载《国土经济》1999年第 4 期。
    162. 彭诵:“论建立行政补偿制度的理论基础”,载《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学报》2000 年第 1 期。
    163. 石磊:“土地征收三论”,中国政法大学 2005 届硕士论文。
    164. 苏振华、郁建兴:“公众参与、程序正当性与主体间共识——论公共利益的合法性来源”,载《哲学研究》2005 年第 1 期。
    165. 孙丽岩:“公共利益服从的博弈分析”,载《修宪之后的中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
    166. 孙笑侠:“论法律与社会利益”,载《中国法学》1995 年第 4 期。
    167. 天成:“论共和国”,载王焱编:《宪政主义与现代国家》,三联书店 2003 年版。
    168. 王成栋、江利红:“行政征用权与公民财产权的界限——公共利益”,载《政法论坛》2003 年第 3 期。
    169. 王景斌:“论公共利益之界定——一个公法学基石性范畴的法理学分析”,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5 年第 1 期。
    170. 王太高:“土地征收制度比较研究”,载《比较法研究》2004 年第 6 期。
    171. 王文英:“农村土地征收行政法律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 2004 届硕士学位论文。
    172. 王彦:“行政裁决?抑或行政复议?——兼议我国征地补偿制度亟待完善的一个问题”,载《法律适用(国家法官学院学报)》2002 年第 4 期。
    173. 翁岳生:“不确定法律概念、判断余地与独占事业之认定”,载翁岳生:《法治国家之行政法与司法》,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 1994 年版。
    174. 颜运秋 石新中:“论法律中的公共利益”,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4 年第 4 期。
    175. 杨通进:“爱尔维修与霍尔巴赫论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载《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1998 年第 4 期。
    176. 叶必丰:“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辩证关系”,载《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1997 年第 1 期。
    177. 张千帆:“公正补偿与征收权的宪法限制”,载《法学研究》2005 年第 2 期。
    178. 张千帆:“公共利益的困境与出路——美国公用征收的宪法解释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载《中国法学》2005 年第 5 期。
    179. 张千帆:“公共利益是什么”,载《法学论坛》2005 年第 1 期。
    180. 张庆东:“公共利益:现代公共管理的本质问题”,载《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1 年第 4 期。
    181. 张云昊:“从前现代到现代——共同体变迁的内在逻辑及其启示”,载《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学报》2006 年第 2 期。
    182. 周安平:“公民财产权与国家行政权之法治关系”,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6 年第 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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